各村(居)、企业党组织,机关各办:
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要求,按照区委总体部署,立足镇实际,现就2017年加强全镇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形势政策、法律法规等各方面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全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为东湖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力量。
二、学习重点:
(一)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认识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历史地位、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主要观点和精神实质,全面把握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一个有机整体和科学体系,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关于外交国防和祖国统一大业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的主要思想观点、莅临浙江考察时的指导和要求,不断提升思想理论水平和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刻认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和任务,真正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认真学习《准则》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12个方面的内容和规定,了解掌握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方向目标、原则立场、任务举措,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学习领会《条例》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内容范畴、方法途径等重要问题,增强积极开展监督、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推动党内监督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深入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重点了解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注意的倾向性问题,把握做好工作的具体要求,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分析和判断上来,落实好镇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高举旗帜、引领导向的责任心和主动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政权意识、阵地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四)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工作部署。原原本本、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所做的政治报告,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文件,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重大理论成果、重大理论贡献,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构思、重大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
(五)深入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深入学习中华民族几千年传承下来的文学经典、思想精髓、历史智慧,牢牢把握中华文化核心思想理念、中华传统美德、中华人文精神,汲取中国智慧、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要把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起来,与加强思想修养和提升能力水平结合起来,进一步提升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六)深入学习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决策部署精神。深入学习领会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深入学习市委七届十三次全会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深刻认识“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现代化绍兴”的重大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两会精神,按照省委“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总要求,围绕市委“坚持生态统领、建设品质绍兴”目标任务,结合越城实际,勇立潮头谋新篇、勇当标杆创新业,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崛起。
(七)深入学习适应越城发展新局面所需的新知识。着眼于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围绕“创新引领、融合发展、实干担当”工作基调,努力学习“三个越城”建设所需要的开发开放、创业创新、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努力学习绍兴大城市建设背景下有关“三区”融合、“双城”建设、“两业”发展等知识;努力学习反映当代世界发展趋势的企业管理、社会管理、城市建设等知识,努力在优化知识结构、开阔思路、把握规律中提高综合素质。
三、学习对象及安排
(一)以中心组为重点,抓好领导干部的学习。以镇党委中心组为重点,通过专题辅导、报告会、读书会、研讨会、主题集中学习会等形式,深化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要将集体学习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并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每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不得补记造假。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中心组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中心组成员年度交流发言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二)以“东湖论坛”为平台,抓好机关干部学习。严格落实镇机关周一学习制度,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辅导、专题调研、观看视频、办公室自学等形式开展学习。每月学习次数不少于4次,每月至少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有签到、有记录。每年每位党员干部至少撰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集中进行交流。
(三)以村、居、企业为阵地,抓好广大党员群众的学习。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总支)、道德讲堂、文化礼堂等民间学习阵地作用,激发群众学习热情。通过举办学习讲座、读书征文、读书交流、成果展示、典型推介、技能培训、文艺表演等途径,培养群众学习兴趣,扩大理论知识传播面。
四、学习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部署。镇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部署,周密安排,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在抓好单位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同时,要加大对一般党员干部的督学促学力度。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领导职责,把学习真正摆上日程,带头学习、带头调研、带头讲党课,推动理论学习深入开展。
(二)健全制度,端正学风。在规范学习行为、提高学习效率、保证学习质量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学习制度。镇理论中心组全年组织学习不少于12天,中心组成员全年参加学习出勤率不低于90%,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者,须向党组织书记请假。进一步规范党课教育制度,基层党组织每季安排党课不少于1次。要进一步完善学习考核制度,将机关干部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全年学习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取消其年度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三)丰富形式,提升水平。在坚持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报告会、研讨会等学习形式的同时,积极开展多样化的学习活动,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通过读书征文、主题宣讲、微型党课、微博微信“微理论”宣传、知识竞赛等各种途径,着力增强活动载体的趣味性和参与性,增强学习效果。
附件:1、2017年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表
2、2017年镇机关周一夜学集中学习计划表
3、东湖镇机关学习制度
中共东湖镇委员会
2017年5月27日
抄送:区委宣传部。
东湖镇党政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表
主 题 | 时间 |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1月 |
学习全区“项目三进”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 2月 |
学习市第八次党代会、区两会精神 | 3月 |
学习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 4月 |
学习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 5月 |
学党史党规,增强“四个自信” | 6月 |
国防教育知识讲座 | 7月 |
经济形势分析讲座 | 8月 |
党风廉政建设 | 9月 |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 10月 |
新媒体时代舆情应对知识讲座 | 11月 |
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学习 | 全会后 |
以上学习内容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
附件2
2017年镇机关周一夜学集中学习计划表
主 题 | 时间 |
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 1月 |
学习全区“项目三进”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做好拆迁工作业务培训 | 2月 |
学习市第八次党代会、区两会精神 如何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 3月 |
学习全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开展“站在新方位 越城如何崛起”大讨论活动 | 4月 |
学习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解读 学习“越城区‘五水共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 5月 |
学党史党规,增强“四个自信”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 6月 |
国防教育知识讲座 传统文化国学知识讲座 | 7月 |
经济形势分析讲座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教育 | 8月 |
党风廉政建设 政策法规 | 9月 |
五水共治业务培训 健康知识讲座 | 10月 |
新媒体时代舆情应对知识讲座 信息写作培训 | 11月 |
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学习 | 全会后 |
每月集中学习2次以上,学习内容和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作相应调整 |
附件3
东湖镇机关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氛围,切实提高全体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和工作业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学习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党章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学习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学习党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各级领导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
2.学习形式:通过集体学习研讨、专题辅导、参观展览、观看视频、办公室自学等形式开展学习。
3.学习要求:
(1)每月学习次数不少于4次,每月至少组织2次以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有签到、有记录。
(2)镇党委中心组要将集体学习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并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中心组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中心组成员年度交流发言不少于1次,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撰写调研报告不少于1篇。
(3)机关集中学习一般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向镇党委宣统委员请假。
(4)每个机关干部每年撰写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不少于一篇,年终由各办收集交党政办。每年评定若干优秀调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