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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0649/2017-0800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7-09-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 09- 18 19: 32 浏览次数:

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6〕198号)和《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6〕13号文件精神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民儿〔2016〕194号)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请各成员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要及时掌握动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制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到每季一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数据和同级教育部门、公安机关核实更新数据的基础上,汇总形成本镇(街道)《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情况汇总表》和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于2017年8月30日前由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报区民政局汇总。联系电话:85130653。

越民〔2017〕9号


绍兴市越城区农村留守儿童

  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代章)

                        2017年2月13日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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