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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92878027/2018-0506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发文日期: 2018-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区)建设两年提升计划(2018—2019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1- 22 00: 00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区)建设两年提升计划(20182019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区)

 建设两年提升计划(20182019年)


根据浙江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小组《关于加强第二轮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浙公共协〔20178号)精神,越城区列入省第二轮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建设名单。为加快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保障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20152020年)》等文件要求,制定越城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两年提升计划。

一、总体目标

加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建设区文化馆(非遗场所),新建和改建一批镇街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中心,提升区图书馆建设;健全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力争通过2年的努力,使我区基本达到省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在全省达到中等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1. 实施区文化馆场馆建设。按照省、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提出的“区政府所在地设置一座独立建制、部颁二级以文化馆”最低目标要求,实施区文化馆和区非遗场所等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作。通过改建或新建方式,按照部颁二级馆标准以上建成区文化馆,实现区级文化馆应有的基本功能;建有独立的区非遗场所,填补我区无非遗场所的空白,从而提升全区的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整体水平。

2. 提升区图书馆建设根据省、市相关标准,逐年增加历史文献、馆藏图书等数量,馆藏图书由目前的24.8万册增加到50万册以上,人均年新增藏书量达到0.05册。实现区图书馆资源与镇街图书分馆及部分村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统一管理、统一检索、通借通还的工作目标。强化数字图书馆建设,调整馆内功能布局、更新设备设施、拓展服务外延,做好图书流通、送书下乡、全民阅读等工作。通过2年努力,使区图书馆达到部颁二级公共图书馆标准,争取一级馆标准。

3. 完善基层文化阵地建设。推进镇街综合文化站新建、改建工程,全区14个镇街综合文化站均单独设置、面积达标、统一标识,达到省定《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全面完成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提升目标。村(社区)均建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

4. 加快总分馆制建设。按照“区文化馆为总馆+镇街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的基本服务体系,全区14个镇街综合文化站全部建成文化分馆。按照“区图书馆为总馆+镇街图书分馆+村农家书屋(社区图书室)”的基本服务体系,通过便民阅读的新模式,建成有统一标识的8个图书分馆(含自助图书室),不断满足不同群体的阅读需求,精心打造书香越城。

(二)加大文化惠民服务力度

继续推进图书馆、文化馆及其他文化阵地的免费开放工作,深入实施文化下乡工程。开展“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节日文化活动,重点做好农民元宵灯会、端午“赛龙舟”和“裹粽子”比赛、重阳敬老月等活动。丰富“越城文化直通车”品牌内涵,不断推出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做精区图书馆“大树下”少儿活动品牌特色;挖掘、弘扬地方特色文化,活化非遗传承。充分运用“文化走亲”等形式,加大对外交流、宣传力度。持续培育“一镇一街一品牌,一村一社一特色”基层文化特色品牌;鼓励支持基层文艺团队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展览展演。

(三)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1. 规范基层文化人员管理。规范镇街综合文化站人事管理制度,每个镇街综合文化站配备1-2个事业编制人员,负责镇街文化站管理、日常运行和服务群众,做到专职专用,确保队伍稳定。规范村(社区)文化员队伍,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要配有1名文化员,形成专兼结合的基层文化工作队伍。

2. 加大基层文化队伍培训。面向图书馆、文化馆(站)专业干部、村级宣传文化员、文化志愿者开展分层级培训,提升公共文化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区级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79—201712月)

1. 建立组织。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区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 制订计划。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提升工作前期摸底调研,根据省定标准和越城区实际,制定《越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两年提升计划》,确立建设项目,分解目标任务。

(二)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81—20193月)

1. 细化任务。区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细化各自工作目标任务。

2. 把握重点。新建、改建各级各类文化场所,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收集整理当地文化工作台账资料。

3. 跟踪督查。适时组织督查实施工作情况,推进建设进度。

4. 对标自查。对照《标准》,自查、自评、自改。

(三)第三阶段:验收阶段(20194—20197月)

1. 整改完善。抓好市级初评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

2. 汇报准备。整理待检台账资料及汇报材料,做好省级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3. 迎接省考。迎接省检查验收组的考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机制,指导、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各镇街和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确保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各项目标的实现。

(二)加大投入,完善机制。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保障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有效运行。 

(三)加重考核,强化督查。为确保提升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此项工作将列入区政府对镇街(部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深入镇街、村(社区),进行指导、检查、督促,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附件:越城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提升项目汇总表


 

附件

  越城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重点提升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省定标准

提升建设内容

投资估算(万元)

实施步骤

责任单位

1

区文化馆

31.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置一座独立建制、部颁二级以上的文化馆。

以达到部颁二级馆标准及以上为目标,建成独立建制的区级文化馆(面积约5000)。

 3000

(新建,土地划拨)

方案一:改建。争取市政府支持,从市级单位划转现有场所,适当调整格局、改建。

方案二:新建。20186月底前选定场地,年底前完成规划、审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初动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文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


区非遗展示馆

33.市、县(市、区)设立独立建制的非遗展览展示场所(馆)。

建成独立建制的区非遗展示馆(面积约2000),填补我区无非遗场所的空白。

1500

(新建,土地划拨)

方案一:改建。争取市政府支持,从市级单位划转现有场所,适当调整格局、改建。

方案二:新建。20186月底前选定场地,年底前完成规划、审批、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2019年初动工建设。

责任单位: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区文广局。

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3

区图书馆

26.县(市、区)政府所在地设置一座独立建制、部颁二级以上的公共图书馆。

馆藏图书增加到50万册以上,人均年新增藏书量达到0.05册,进一步提升图书馆管理和服务水平。

650

20181月—20196月馆藏图书到50万册以上,达到省定建设标准。

责任单位:区文广局、区财政局。

配合单位: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各镇街。

完成部分馆舍装修工程。

200

201812月底前完工。

责任单位:区文广局。

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4

镇街综合文化站提升建设


36.服务人口在5万人(含)以上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其设备配置、活动开展、人员配备、综合管理等达到《乡镇(街道)文化站建设标准》;服务人口3-5万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600平方米;服务人口3万人以下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低于600平方米。

1.提升迪荡等5个综合文化站建设,配置文化器材。

2. 完善东湖等4个综合文化站建设,调整内设功能。

3.新建北海、稽山、城南、蕺山、灵芝5个综合文化站,面积达到省市标准,20189月全面完工。

8000

深入推进提升、完善、新建工作,通过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到20189月使全区文化站全部完成达标任务。

责任单位:各镇街。

配合单位:区编委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文广局。

5

文化礼堂

(文化活动室)

37.村建设农村文化礼堂,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讲堂不少于50平方米,具备演出、展览、科普、广播、阅读、影视、信息共享、体育健身等功能;尚未建设文化礼堂的村,结合基层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建有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不少于300平方米、因地制宜配置器材的文化活动中心。

两年内计划新建农村文化礼堂20个以上;对已建的42个文化礼堂加以提升,充实完善服务项目,提升文化服务效能。村级文化活动室(中心)全面达标

1700

20196月底前,完成农村文化礼堂建设计划;实现村级活动室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各镇街。

配合单位:区教体局、区财政局。


6

业务培训

47.区、县(市)级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

按计划开展相关人员

培训。

50

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对基层文化宣传员、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民间人才等进行培训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

一、          

 



15100




信息来源: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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