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绍兴市越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总体方案(2017-2020年)》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绍兴市越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控总体方案(2017-2020年)
一、越城区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概况
绍兴市越城区是绍兴市政府所在地,中国著名的水乡,全国优秀旅游城市,位于浙江省中北部,地处杭州湾南岸,宁绍平原西部,会稽山北麓。境内水陆交通便利,萧甬铁路、杭甬高速公路、104国道、杭甬运河横贯全境。通过扩大路网框架提升城市能级,形成“南北畅达、东西贯通”的主次干路网,绍兴高铁北站、绍诸高速公路等重点交通设施相继建成。
(二)气候概况
全区气候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湿润多雨,季风明显、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16.5℃,降水量1403毫米,南部山区雨量相对丰盈。在时间上,5~6月梅雨期和7月中旬~9月的台风雨期降雨较为集中,常有灾害性天气出现,其中每年台风影响一般在3~4次左右。
(三)经济概况
越城区行政区域辖5镇12街道3场,区域总面积73.84万亩。其中越城区政府管辖3镇11街道,市直辖1个开发区代管2镇1街道。越城区实辖3个镇、11个街道,共有191个村、121个社区(居委会),2016年,实辖区户籍人口60.5万人。
绍兴历史悠久,名人荟萃,素有水乡、桥乡、酒乡、书法之乡、名士之乡的美誉,是首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首批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是长江三角洲南翼重点开发开放城市,是全国68个省会和中心城市之一,而越城区是绍兴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域所在地。改革开放以来,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迅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产业结构日趋完善,大城市发展框架初步形成,先后获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等称号。
(四)森林资源概况
全区国土总面积565864亩,林地面积195100亩,森林面积192419亩,森林覆盖率34.00%,活立木总蓄积量60.5666万立方米。森林面积中,乔木林地面积147689亩,竹林地面积35480亩。全区生态公益林面积100835亩,占全区林地面积的51.68%,其中重点公益林75784亩。
我区共有松林面积22024.5亩,占乔木林面积的14.91%,树种结构多样,林地质量较高,森林自身抗病能力较强。
(五)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展趋势分析
我区自2004年发生松材线虫病疫情以来,经过连续十多年的枯死树清理、噻虫啉药剂喷粉、打孔注药、挂诱捕器等一系列除治工作,我区将疫情控制在了一定程度内,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都呈下降趋势。
2015年秋季疫情普查显示,全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1190亩(鉴湖街道),松材线虫病病死松树483株(鉴湖街道);2016年秋季疫情普查显示,全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614亩(鉴湖街道),松材线虫病病死松树410株(鉴湖街道),2016年我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较去年同期下降48.4%,病死松树较去年同期下降15.1%。2017年秋季疫情普查显示,越城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385亩(鉴湖街道),松材线虫病病死松树145株(鉴湖街道),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7.3%和64.6%。
图1 2015年至2017年越城区松材线虫病发病面积及致死松树数量
从近3年秋季普查数据来看,充分说明松材线虫病可防可控。但是“行百里者半九十”,虽然在松材线虫疫情的控制上,我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依然不能放松警惕,我们依然要以高标准、严要求,打好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争取早日解除疫情,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
二、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防治方针,积极贯彻落实《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适应松材线虫病防控新常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责任,实施科学防治,紧抓灾害除治,健全管理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松材线虫病的危害,在新常态下实现松材线虫病的可持续控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二)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落实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制;二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控制疫情传播;三是坚持全面预防、重点除治,确保重点地区安全;四是坚持合理区划、分类施策,提高防治成效;五是坚持依法防治、规范管理,提升科学防治水平;六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渠道筹集防治资金。
(三)编制依据
1.法律依据
(1)《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
(2)《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3)《植物检疫条例》
(4)《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5)《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2.标准规范
(1)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林造发〔2014〕10号);
(2)国家林业局《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10年修订版)(林造发〔2010〕35号);
(3)《松材线虫病普查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标准(GB/T23478-2009);
(4)省防检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松材线虫病山场除治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浙林防检〔2009〕10号)。
3.其它相关文书
(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
(2)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林防〔2017〕29号);
(3)浙江省防检局《关于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控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浙林防检〔2017〕23号);
(4)浙松指办《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松指办〔2014〕3号);
(5)浙江省林业厅《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林资〔2014〕19号);
三、防控目标
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工程,实现越城区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病死松树数量双下降,将松材线虫病控制在生态、社会和经济可接受的较低的危害程度。
四、分类区划、分类施策
根据我区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情况和实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将全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域划分为重点保护区、重点除治区两类,实施分类治理。
(一)重点保护区:将皋埠镇、富盛镇等2个未发生疫情乡镇(街道)划为重点保护区。该区域共有松林1.995万亩,占越城区总松林面积90.58%。
主要措施:一是做好疫情监测任务。将疫情监测工作纳入护林员管护职责,实行疫情按月逐级报告制度,并制定由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组成的护林员管护考核制度,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规范护林队伍选拔调整。二是开展综合预防工作。及时清理林间病死树、衰弱木以及被压木,从而优化林分结构;通过喷噻虫啉药剂或者悬挂诱捕器等方式综合防治松褐天牛,降低其种群密度,从而降低疫情传入风险。三是配合市森防站做好检疫执法工作,由于越城区农林水利局尚无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和相应检疫执法职能,因此区农水局需配合绍兴市森防站做好对非法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的打击力度,严防疫情传入。
(二)重点除治区:将鉴湖街道划为重点除治区。该区域已发生疫情,但发病面积小、危害程度轻,共有松林0.1827万亩,占越城区总松林面积8.3%。
主要措施:一是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明确枯死松树分布范围、数量,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疫木管理措施、资金筹集和保障措施等。二是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疫情监测责任落实,落实人员、山头,开展春秋季枯死松树监测调查,健全枯死松树监测档案。三是冬春季集中清理除治枯死松树。四是通过喷噻虫啉药剂或者悬挂诱捕器等方式综合防治松褐天牛,切断传播途径。五是对古树名木和重点风景区内或具有重要保护价值的松林,推广使用松材线虫病免疫注射液等针剂开展打孔注射防治。六是加强与周边县市沟通协调,做好联防联治工作。
五、除治措施
(一)加强松材线虫病疫情监测
充分利用松材线虫病监测网络,加大疫情监测力度。每年4月及9月积极开展春、秋两次的松材线虫病疫情普查工作,重点保护区相关镇街及单位实行疫情按月逐级报告制度,及时查清松材线虫病的发生情况。
(二)开展枯死松木清理
各发生乡镇(街道)每年要及时组织专业队,负责辖区内枯死松树采伐清理和验收,区农水局负责全区范围内枯死松树采伐清理工作的督查和质量抽查,特别是绍诸高速、杭绍台高速及国省道等公路沿线、会稽山游步道沿线及吼山景区、宋六陵景区等重要部位涉及的镇街需加大除治力度和强度。
枯死松树采伐清理前期,各发生乡镇(街道)根据辖区内枯死松树分布、数量等情况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各发生乡镇(街道)自行组织专业队开展枯死松树采伐清理工作,必须于每年3月底前完成清理。枯死松树采伐清理期间,各发生乡镇(街道)聘用质量监管员,协助做好枯死松树采伐清理的监管工作。
除治质量要求:伐桩高度不得超过5㎝,树干及所有枝桠全部清理下山,清理山场不得遗留枝梢、树干。采伐清理下山的枯死树、松枝等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集中烧毁,烧毁必须有2名及以上质量监管员到场,并做好烧毁数量的评估和记录等证明手续。也可将疫木集中运到绍兴茂森木业疫木定点处理厂进行安全利用。伐根进行除害处理,方法是:采用盖地虎(主要成分氰成菊脂)在伐桩上喷涂后,用塑料薄膜包扎,用泥土覆盖并压实。
清理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对清理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后向区农水局上报书面报告,申请防治资金。区农水局接到乡镇(街道)防治资金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完成清理的山场进行抽查,对清理工作符合要求的乡镇(街道)拨付除治资金。
(三)开展综合防治措施
为降低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褐天牛种群密度,减轻松材线虫病危害,需要开展系列综合防治工作。
1.利用引诱剂诱杀松褐天牛。每年的4~9月,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及周边地区挂放诱捕器。诱捕器挂放在有松林的山顶或林道旁空气较流通的地方,两只诱捕器之间相距100,诱捕器下端离地面左右,诱蕊内放置引诱剂,定期更换引诱剂,并将诱集到的天牛杀死,直到松褐天牛羽化结束,收回诱捕器。
2.实施噻虫啉喷粉防治。在每年的5月中旬第一批天牛羽化飞出时,使用噻虫啉粉剂等无公害生物制剂对重点区域松林进行第一次防治,6月中旬对重点区域松林进行第二次防治,防治松褐天牛成虫。
3.对吼山景区、龙梅山、宋六陵等景区及主要公路沿线古松树进行打孔注药防治。
综合防治工程结束后,由乡镇(街道)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表,验收合格后向区农水局上报书面报告,申请防治资金。区农水局接到乡镇(街道)防治资金申请报告后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已经完成的工程进行抽查,对符合工程要求的乡镇(街道)拨付除治资金。
(四)疫点和疫木管理
1.疫点管理。加强山场疫点封锁,禁止在疫点内擅自采伐松木,坚决制止偷砍盗伐疫木行为加强区域联防防控。从除治、运输、加工、使用等环节加强疫木管理,严格检疫检查,严防松材线虫病的人为传入或流出我区。
2.加强疫木安全利用企业管理。除就地焚烧的疫木外,其余疫木全部由国家林业局批准的疫木安全利用定点处理企业绍兴茂森木业有限公司收购,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收购和利用。松木必须集中堆放在专用场地,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流失。生产必须严格按照专家论证的热处理生产工艺进行,对在安全期不能及时处理完毕的疫木,由乡镇(街道)、区农水局监督对疫木进行熏蒸除害或集中烧毁,所需费用及损失由疫木安全利用单位承担。
3.加强涉木加工企业管理。区农水局需做好病疫木的源头管理,如有必要可邀请市森防站、市木检站等力量协助做好检疫执法工作,对违章或违法行为予以制止。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的涉木加工企业,要做到有监管、有记录,将责任明确到人。在重点保护区内的涉木加工企业,各乡镇(街道)要逐一落实监管人员开展监管工作,建立定期排查机制和检疫备案制度,严防收购来自发生区或携带松材线虫的松木及其制品。
六、保障措施
(一)明确职责,通力合作
1.越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由绍兴市越城区重大农林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各责任主体、有关部门全力参与和支持。
2.各镇(街道)负责对全镇(街道)松树的疫情调查普查、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督查与质量检查验收,加强对疫木安全利用单位的监管及开展松材线虫病综合防治工作。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农办(经发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3.越城区农林水利局组织全区的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制订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提供技术指导,统筹安排防治经费,落实防治任务,督促乡镇开展防治工作。分管局长为第一责任人,林业科科长为直接责任人。
4.相关村主要负责本村范围内防治工作的协助,包括对村民的宣传、确定专人负责本村的疫木管理,做好上山带路、除治质量监管等工作。村支书(村民委员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村农办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二)保障资金,统筹安排
越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列入当年区农业发展专项基金财政预算。每年安排约100万元专项经费,按照各镇(街道)工作量统筹安排,给予相应补助。各镇(街道)要拓宽渠道筹集资金,将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列入各镇(街道)财政预算。
(三)合规采购,高效开展
1.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病死松树清理作业等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参与投标的必须是具有一定清理经验,质量合格的清理队伍,并且为每位清理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伤亡保险。
2.对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病死松树清理作业、专用药剂药械等政府采购项目,可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进行,确保疫情除治工作及时开展。
(四)伐前办证,依法采伐
各镇(街道)严格按照《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先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再开展清理。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科学防治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17〕38号)精神,简化枯死松树清理采伐审批程序。林木所有者逾期不申请办理枯死松树采伐许可证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凭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表、申请单位的身份证明材料、林木权属证明、《越城区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等材料申请办理《采伐许可证》。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监督,伐后有验收。
(五)分工合作,加强检查
农水、市场监管、公安、建设、宣传、交通、邮政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共同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局、供电公司、广电局、摩托车商行、建设工地等重点涉木单位都应把松木检疫内容写入订货合同,做到持证调运、货到复检、施工备案。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到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运松木及其制品。
(六)加强宣传,增强意识
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保护环境意识,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新局面。
七、考核奖惩
1.实行政府层层签订责任书,使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真正纳入政府的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规章制度到位,考核奖惩到位。
2.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组织领导得力,取得显著成绩,完成总体目标任务的,由越城区重大农林植物疫情防控指挥部给予通报表扬。对组织领导不力、预防和防范措施不落实,没有达到总体目标的,给予通报批评;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监测不力,贻误防治时机,造成疫情扩散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经费预算及来源
根据松材线虫病发生规律,结合我区2014年、2015年、2016年发病面积、经费投入、防控效果等情况,防控经费预测算4年(2017-2020年)约401.2万元(清理枯死木约380万公斤,约需304万元,综合防治约需77.2万元,具体详见经费预算表。经费来源以越城区农业发展专项基金补助为主。
越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控经费预算表
(2017-2020年)
项 目 | 工程量 | 单价 | 金额 | 备 注 |
合 计 | 100.3万元/年 | 四年合计401.2万元 | ||
1.疫情普查费 | 3万元/年 | 4、9月两次普查 | ||
2.疫木及枯死木清理 | 95万公斤/年 | 0.8元/公斤 | 76万元/年 | 以各乡镇每年实际招标价为准 |
3.喷粉防治 | 3500亩/年 | 25元/亩次 | 17.5万元/年 | 两次喷粉,以各乡镇每年实际招标价为准 |
4.诱捕器 | 50套/年 | 200元/套 | 1万元/年 | 以各乡镇每年实际招标价为准 |
5.打孔注射 | 400瓶/年 | 20元/瓶 | 0.8万元/年 | 以各乡镇每年实际招标价为准 |
6.其他工作经费 | 2万元/年 | 包括宣传、招标及资料费 |
越城区疫情分布表
乡镇 | 发生范围(村) | 发病面积(亩) | 林分组成(%) | 危害程度(发病面积)* | 2016枯死树数量(株) | 2017年枯死树数量(预估) | |||
松 | 阔 | >10% | 5%-10% | <5% | |||||
鉴湖街道 | 坡塘村 | 155 | 1 | 0 | / | / | 155 | 250 | 78 |
秦望村 | 218 | 1 | 0 | / | / | 218 | 100 | 65 | |
谢墅村 | 12 | 1 | 0 | / | / | 12 | 60 | 2 |
绍兴市越城区松材线虫病防治区划
区划类型 | 区划范围 | 责任乡镇 | |
重点保护区 | 未发生区域 | 皋埠镇、富盛镇、城南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 | 皋埠镇、富盛镇、城南街道 |
重点除治区 | 危害较轻的 | 鉴湖街道行政区划范围内 | 鉴湖街道 |
发现疫情的重点景区 | / | / | |
四边区域 | 绍诸高速、杭绍台高速沿线 | 鉴湖街道 | |
一般防治区 | 清理枯死木 | / | / |
检疫封锁 | / | / |
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任务分解表
任务 乡镇 | 枯死树清理 | 化学防治(亩) | 林相改造(亩) | 打孔注药(亩) | 生物防治(亩) | 检疫封锁(亩) | |
面积(亩) | 数量(kg) | ||||||
皋埠镇 | 1900 | 25 | 1700 | 0 | 30 | 0 | 0 |
鉴湖街道 | 990 | 25 | 1000 | 0 | 0 | 0 | 0 |
富盛镇 | 2070 | 40 | 800 | 0 | 30 | 0 | 0 |
松木加工企业监管清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企业地址 | 主要涉木产品类别和名称 | 监管责任单位 |
1 | 绍兴茂森木业有限公司 | 韩张根 | 13858459808 | 越城区富盛镇 | 木包装等木制品 | 富盛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