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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ZF260000/2017-65305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18-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 2018- 01- 03 16: 31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统筹管理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3.制定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审定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行政审批各项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办理流程。
  4.负责对进入或者退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区政府决定。
  5.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6.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
  7.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对进驻窗口部门(单位)年度考核提出建议意见。

  8.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制定和实施行政服务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10.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担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决算、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管理处1家全民事业单位决算。

 

  二、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收入决算156.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1.54万元,占总收入96.78%,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4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6.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总收入93.4%;其他收入5.3万元,占总收入 3.38%。上年结转收入5.04万元,占总收入3.22 %。

  (二)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度支出决算150.83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7 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2.87 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 万元,项目支出84.46 万元。

  3.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2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4.5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预决算变化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年初预算为126.12万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6 %。,主要是因为越城区权力运行系统追加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6.11万元,占93.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87万元,占2.65%;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6.27万元;占4.2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56.67万元,2016年决算为51.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变动等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69.45万元,2016年决算为84.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追加过权力运行系统追加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2.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按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6年决算为1.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开始按月缴纳职业年金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4.97万元,2016年决算为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积金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0.0036万元,2016年决算为0.0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年初预算为1.72万元,2016年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购房补贴比例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1.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其他商品服务和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四)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此栏无数据。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经费决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

  2.公务接待费: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9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5,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所需的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31万元,主要原因是大厅的易拉宝、展板增加的印刷费、办公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6年度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运行管理费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66万元,实际支出84.46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均在正常使用,效果较好。

  其中,主要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大厅管理运行项目预算安排24万元,实际支出16.56万元。经自评,该项目依据大厅实际情况,按照大厅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大厅用品、办公用品购置、大厅宣传等,完成绩效情况较好。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基金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信息来源: 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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