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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18- 10- 25 13: 28 来源: 区国土分局 浏览次数:

2018年度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越城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FCG201800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单位:人民币元)

ZFCG2018007-1

2018年度耕地质量等级监测工作项目

¥150000.00

¥2500.00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事业单位;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准乙级及以上土地规划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的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1.如该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2.如由第三方代理社保事项的,则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五、报名:

1.报名:2018年 10 月 24 日 至 2018年  10 月 31 日上午09:00-11:30时整;下午14:00-17:00时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绍兴市越城区塔山街道四马路42号卫东图文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份现金2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在2018年 11 月 14 日16:30时之前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当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计算,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并于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 报名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更正补充公告(变更公告)请自行在招标公告页面下载。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  11 月 15 日14:30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625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 11 月 15 日14:30时整在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625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600号)开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议。

  八、投标保证金: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500 元,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截止日前一日16:30时止(即到账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一天16:30时止)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帐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开户单位名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杭州银行保俶支行,账号: 77508100150602。

  九、招标公告发布:http://www.zjzfcg.gov.cn和http://www.sxyc.gov.cn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市下城区西文街368号四楼];联系人:平家棋;联系电话:13735547708。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联系人:季扬;联系电话:0575-85221643。

  十一、联系方式: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   费秀峰  0575-85197653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平家棋    13735547708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

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 10 月 24 日

信息来源: 区国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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