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生态文明
示范创建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认真落实《浙江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18号)和《绍兴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绍政发〔2018〕11号),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部署,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念好“两业经”、唱好“双城计”、打造“活力城”,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把越城区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高标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生态环境建设指标明显提升;到2022年,全面建成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走出一条有越城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之路。具体目标如下:
——空气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1%以上;国控站点PM2. 5年均浓度控制在38微克/立方米以下,AQI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8%以上,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到2022年,空气质量得到稳步改善,力争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水环境质量。到2022年,全面巩固剿灭劣Ⅴ类水成果,全区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土壤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区土壤污染得到初步遏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2%;到2022年,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2%以上。
——固废污染防治。加强处置能力建设,到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到2022年,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提升,全区形成完善的固体废物闭环管理体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5%,各类固体废物实现源头减量化、分类资源化、处置无害化的目标。
——生态保护建设。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7%以上;湿地面积不低于8.7万亩(不包括水稻田)、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8.2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创建成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到2022年,生态保护红线得以严守,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效提升,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绿色生产生活。到2020年,完成市对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提高天然气消费总量,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分别达100%、80%以上,农村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到2022年,天然气消费总量进一步增加,年用水总量和城市生活垃圾总量实现零增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基本达到100%。
二、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一)不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三去一降一补”,坚决打破拖累转型升级的“坛坛罐罐”,以水泥、化纤、印染、化工、制革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高耗能重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深化“腾笼换鸟”,通过提标改造、兼并重组、集聚搬迁等方式,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进产业和区域综合评价。全面开展“低散乱”企业清理整治,建立管理台账,实施分类处置。
(二)深入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持续推进农业“两区”建设,深化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主导产业,努力打造“万亩千亿”级新产业平台,加快形成集成电路为主的信息经济、智能化为主的医疗装备、设备和服务为主的环保产业集群。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数字经济、电商平台、文化创意等新经济,加快发展高端服务业,稳定房地产业,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着力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落实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守水资源管控红线,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创新“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模式,加快废弃物综合利用。
(四)培育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推行绿色消费,反对铺张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鼓励无纸化办公。开展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等创建行动。营造良好绿色出行环境,鼓励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全面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
三、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开展建设清新空气示范区活动,创造良好的治气氛围,到2022年,力争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严格落实各镇街和有关部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加强大气监测、执法、科研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治气工作水平。
(二)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着力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城镇配气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完成能源和消费总量“双控”目标。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力度,到2020年,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区完成4家企业15台锅炉淘汰改造工作。
(三)深化工业废气治理。全面开展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和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合成革、复合布、纺织印染、橡胶和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废气深化治理,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到2020年,燃煤发电和热电机组烟气排放稳定达到超低排放标准,水泥制造企业(含独立粉磨站)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重点行业VOCs排放量下降30%以上;到2022年,工业园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废气治理水平明显提升。
(四)完善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加快淘汰老旧车和高排放车,加强机动车船污染排放控制,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提升油品品质,加强对普通柴油供应的监督检查,严格车用、船用燃油的供应和使用的市场监管。
(五)强化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加强垃圾、生活废弃物臭气处理,提升垃圾处理设施治理恶臭水平。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禁止农作物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建立健全施工场地扬尘管理机制,大力实施装配式建筑,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到2020年,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明显下降;到2022年,巩固臭气异味治理成果,人民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加强与周边县市区的沟通协调,共享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加强联合执法、跨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协商解决跨界大气污染纠纷。配合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2022年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管理,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完善环保、气象会商研判机制,提高重污染天气预测预报能力。
四、深入实施“五水共治”碧水行动
(一)开展“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推进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业园区具备完备的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工业企业废水经处理后纳管或达标排放。建设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城镇生活小区、城中村、建制镇建成区深入开展城镇雨污分流改造,做到能分则分、难分必截。到2020年,力争全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
(二)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深入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保持、稳定)方案,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完善全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配合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修订。健全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制度,巩固治水成效。全面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科学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全域改善水生态。到2022年,建成“美丽河湖”16条(个),完成河湖库塘清淤730万立方米。
(三)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划定和优化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确保乡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应急管理,加强对道路、水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水源保护区及周边沿线公路等必要的隔离和防护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监控,做好重点河湖蓝藻防控工作。
(四)强化农业农村水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全面推进资源化利用,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规范线下网格化巡查和线上智能化防控,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第三方抽查运行合格率及巡查到位率两个100%。精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制订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到2022年,完成规模以上养殖场尾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保留村覆盖率达到100%,日处理能力在3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比例达到50%。
五、着力落实净土行动
(一)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掌握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造纸、铅蓄电池制造、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危险废品经营等重点行业生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基本建成覆盖全区耕地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基本覆盖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推动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共享,促进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对调查发现农用地污染超标点位和区域,要全面排查污染来源。经排查确认对农用地土壤环境存在污染的工业企业,依法督促其限期落实。排查发现农用地灌溉水污染超标或农药残留超标的,农水部门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到2020年,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维持2013年排放水平。
(三)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落实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要求,划定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3类耕地范围,将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实行严格保护。分类实施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用途管控和治理修复,完成省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治理修复和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控任务。
(四)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推进重点行业中关停、搬迁和淘汰等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形成动态更新的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审查把关,防止未按要求调查评估、环境风险管控不到位、治理修复不符合要求的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综合考虑地块污染程度和用途等因素,组织实施1个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六、全面推进清废行动
(一)实行固体废物闭环式管理。加强固体废物重点行业整治提升,鼓励企业开展综合利用处置,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可回收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家电、电子废物、农业废弃物、农药废弃包装物、病死动物等分类收集网络和机制,加强固体废物转运管理,实施固体废物规范化贮存和转运,防止二次污染。加快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着重抓好垃圾焚烧飞灰规范化处置。加强垃圾焚烧厂烟气治理,确保二噁英排放达到规定限值要求。
(二)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处置体系。
(三)实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工程。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配合市级部门建立覆盖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的信息化监控平台。加快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物流出入口、贮存场所、处置设施和厂内流转途径“三点一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配合完善全市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跟踪监管。委托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对全区重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的产生、利用、处置情况进行核查,提升固体废物监管水平。
(四)完善固体废物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强化危险废物运输过程风险防控,实现“一般固废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实行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等行为。
七、切实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现“一条红线”管控重要生态空间,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勘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建立基本单元生态红线台账系统,形成全区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的刚性约束,全面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筑牢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严格考核问责,研究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二)推进生态建设和保护。按照全域景区化的目标要求,依托稽山鉴水,积极打造“赏山水、写书法、品黄酒、看社戏、秀时尚”的东方水城文化品牌。持续推进绿化造林工程,深入开展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实施新植珍贵树和“一村万树”行动,加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力度,助力森林绍兴建设。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区域优先保护工作,开展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行动。
(三)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修复。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继续推进中小河流治理,深入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建设。建设曹娥江生态涵养区,加快建设以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鉴湖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的“稽山鉴水”生态功能区。深入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复绿。
(四)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美丽越城建设,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巩固无违建区创建成果,全面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危房治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高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农村环境,强力推进“垃圾革命”,到2022年,新增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各30个。深入推进“厕所革命”,强化农村公厕改造,普及无害化卫生厕所,积极建设生态公厕。
(五)广泛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大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生态文明教育示范基地等建设。
八、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一)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研究成立越城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决策、指导、监督机制。按要求配合省、市完成环保机构监察执法体制改革,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和深化河长制,实施湖长制。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建立以亩产排污强度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
(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实现区(镇、街道)两级政府每年向本级人大报告生态环境状况,加强人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依法监督力度。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出台《绍兴市越城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实施办法(试行)》。
(三)建立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机制、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落实环境保护税征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
九、不断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美丽越城建设领导小组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各镇街、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沟通联系,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各镇街、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方案,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目标、责任,确保生态示范创建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投入保障。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化投入格局。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实施一批生态环保重大工程。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
(三)强化问责考核。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考核办法,加大创建工作考核力度。区督考办、区美丽办要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对生态示范创建各项举措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严格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与年底考核及党政班子实绩考评等挂钩。
(四)强化社会监督。完善绿色传播网络,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生态环保宣教新模式。增强全民生态环保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积极引导企业自觉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共享共建,充分发挥志愿者、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健全舆情应对机制。各镇街要落实属地责任,加大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和知晓率。
附件:1.越城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重点项目表
2.越城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3.越城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越城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重点项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 目 内 容 | 完成时间 | |
打赢蓝天保卫战 | 1 | 天然气 管网建设 | 配合市级部门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建设,基本完成干线管网建设,全面推进天然气输气干线沿线各规划支线和联络线建设。 | 2020年 |
2 | 十大重点行业 废气深化治理 | 实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合成革、纺织印染、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VOCs治理与减排项目10个。 | 2020年 | |
3 | 工业园区 废气治理 | 完成1个省级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整治。 | 2020年 | |
4 | 车船能源消费 结构优化 | 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加快老旧车和高排放车淘汰。 | 2020年 | |
“五水共治”碧水行动 | 5 | 污水“零直排 区”创建 | 建设建制街道、工业园区(集聚区)、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到2020年,力争全区建成“污水零直排区”。 | 2020年 |
6 | 农业面源 污染治理 | 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制订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落实管控措施。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到2022年,完成规模以上设施化养殖场尾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 | 2022年 | |
7 | 农村生活污水 治理和运维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提升运维管理水平。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保留村覆盖率达到90%,日处理能力在3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比例达到50%,形成“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 2020年 | |
8 | 河湖生态修复 | 全面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科学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到2022年,建成美丽河湖16条(个),完成河湖库塘清淤730万立方米。 | 2022年 | |
净土行动 | 9 | 重点污染地块 治理修复 | 实施1个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 2022年 |
10 | 受污染耕地 安全利用和 治理修复 | 实施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 | 2022年 | |
清废行动 | 11 | 固体废物处置 能力匹配 | 加强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到2022年,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得到进一步规范提升。 | 2022年 |
生态保护 | 12 | 生态保护 红线管理 | 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勘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基本单元生态保护红线台账系统,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机制。 | 2022年 |
13 | 生态文明示范 建设 | 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 | 2022年 | |
14 | 城乡生活垃圾 分类处理 |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到2022年,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增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各30个。 | 2022年 | |
15 | 森林资源、湿地 建设和保护 | 持续推进绿化造林工程,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实施新植珍贵树和“一村万树”行动。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7%以上。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启动湿地修复与提升工程。建设曹娥江生态涵养区、加快建设以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鉴湖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的“稽山鉴水”生态功能区。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7万亩(不包括水稻田),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8.2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 | 2020年 | |
16 | 自然保护区 规范化建设和 生物多样化保护 |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区域优先保护工作,开展古树名木专项保护行动。 | 2022年 | |
能力建设 | 17 | 环境监测 监控能力建设 | 健全和扩展涵盖地表水国控省控断面、跨行政区交接断面的地表水环境自动监测网络,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预测预警能力。 | 2022年 |
配合市建设城市大气环境质控及综合超级监测站、区域大气环境监测区域站、大气环境走航监测站和重点工业园区环境空气VOCs自动监测站;配合市建立光化学污染和颗粒物化学组分监测网;建设乡镇和试点农村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配合市建立大气环境监测预报预警综合应用平台。 | 2020年 | |||
18 | 环境执法 能力建设 | 推进基层站所标准化建设,统一设置办公场所、视觉识别系统、服务窗口和执法设备标识。环境监察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执法车辆。配备上级统一的专业化执法装备。 | 2022年 | |
配合市建设降水全指标自动监测系统网络,提升VOCs和异味监测能力。配备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配备一定数量的大气执法特种车辆。 | 2020年 | |||
19 | 环保信息化 支撑能力建设 | 配合市加快推进生态环保大数据平台建设和应用,全面建成四大环境基础信息化工程。 | 2020年 |
附件2
越城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
一、大力推进绿色发展 | |||||
1 | 不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区经信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2 | 加快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集聚。 | 区经信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3 |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全面开展“低散乱”企业清理整治。 | 区经信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4 | 深入推进绿色产业发展 | 大力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5 | 加快纺织、化工、金属加工三大传统产业和黄酒产业转型提升。 | 区经信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6 |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 区商务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7 | 大力发展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 | 区经信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8 | 大力发展清洁生产产业。 | 区经信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9 |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产业。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10 | 着力推动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 落实省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11 | 全面推进重点领域和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 | 区经信局 | 各镇街 | ||
12 |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 | 区国土分局 | 各镇街 | ||
13 |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 | 区农水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14 | 抓好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城镇节水。 | 区经信局 区农水局 区建设局 | 各镇街 | ||
15 | 培育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 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 | 区委宣传部 | 区环保分局、各镇街 | |
16 | 积极开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 | 区机管局 区妇联 区教育局 区环保分局 | |||
17 | 配合市级部门鼓励以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方式绿色出行。 | 区建设局 | |||
18 | 全面推广政府绿色采购,建立健全绿色供应链。 | 区财政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二、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 |||||
19 | 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 | 开展建设清新空气示范区活动,创造良好的治气氛围,到2022年,力争建成清新空气示范区。 | 区环保分局 | 区气象局、相关镇街 | |
20 | 优化调整 能源结构 | 推动能源和消费总量“双控”目标完成。 | 区经信局 | 各镇街 | |
21 | 严把耗煤项目准入关,实施煤炭减量替代。禁止审批国家禁止的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和高污染燃料锅炉,禁止审批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到2020年,建成区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区完成4家企业15台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全面淘汰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 | 区发改局 | 区经信局、区质监局 | ||
22 | 深化工业 废气治理 | 制定实施工业废气清洁排放标准,实施VOCs治理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工业园区、重点行业和重点工业企业废气深化治理。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质监局、相关镇街 | |
23 | 完善交通 运输结构 | 优化车船能源消费结构,积极发展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船。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24 | 推进老旧车船和老旧农机淘汰,开展柴油货车超标排放专项治理。 | 区环保分局 区农水局 区建设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25 | 提升燃油品质。根据省统一安排提前供应国六标准车用汽柴油。 | 区商务局 | 区发改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质监局 | ||
26 | 强化重点领域 臭气异味治理 | 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各镇街 | |
27 | 加强垃圾生活废物臭气处理,提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的治理恶臭水平。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环保分局、各镇街 | ||
严格控制餐饮油烟,加大超标排放处罚力度。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 |||
28 | 禁止农作物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农水局、各镇街 | ||
29 | 建立健全施工场地扬尘管理机制,大力实施装配式建筑,强化道路扬尘治理。 | 区建设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30 |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和重污染天气应对 | 完善环杭州湾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机制,配合做好世界互联网大会、2022年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三、深入实施 “五水共治”碧水行动 | |||||
31 | 开展“污水零 直排区”建设 | 建设工业集聚区(工业企业)“污水零直排区”。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32 | 建设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 | 区建设局 | 相关镇街 | ||
33 | 建制街道建设“污水零直排区” | 区治水办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34 | 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 深入实施控制单元水质达标(保持、稳定)方案,严格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加强交接断面水质保护。到2022年,力争全区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100%。 | 区治水办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35 | 完善全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配合开展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修订,推动形成水功能区纳污总量与陆域排污单位相对应的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新建、改建或扩大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核和规范化建设。 | 区农水局 | 区治水办、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 ||
36 | 全面开展“美丽河湖”建设,科学开展河湖库塘清淤。到2022年,建成美丽河湖16条(个),完成河湖库塘清淤730万立方米。 | 区农水局 | 区治水办、相关镇街 | ||
37 | 着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 切实加强全区主要江河源头水源地的综合保护和治理,大力推进省级以上重点湖库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 | 区环保分局 区农水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38 | 优化取水排水格局,加强供水安全保障。 | 区农水局 | 区建设局、各镇街 | ||
39 | 加强土壤污染详查,防止由此引起的地下水污染。 | 区国土分局 | 区农水局 | ||
40 | 深入推进近岸海域污染防治 | 配合市级部门加强港口和船舶污染防治,加快推进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接收设施建设,根据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健全内河高等级航道风险应急处置体系,切实提高油品、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 区建设局 | 区环保分局 区应急办 | |
41 | 强化农业农村 水污染防治 |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做到定点定量定时农牧对接、生态消纳。确保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第三方抽查运行合格率及巡查到位率两个100%。精准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42 | 加快推进水产养殖绿色发展,制订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依法落实管控措施。全面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到2022年,完成规模以上设施化养殖场尾水治理,实现达标排放或循环使用。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43 | 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加强处理设施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运维,提升运维管理水平。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规划保留村覆盖率达到100%,日处理能力在30吨以上的处理设施标准化运维比例达到50%,形成“五位一体”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理体系。 | 区农办 区建设局 | 相关镇街 | ||
四、着力落实净土行动 | |||||
44 | 开展土壤环境 质量调查 | 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查明农用地(以耕地为主)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 | 区农水局 区国土分局 区环保分局 | 相关镇街 | |
45 | 加快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掌握重点行业生产企业用地和关停企业原址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46 | 开展土壤环境 质量调查 | 配合市基本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 区环保分局 | 区农水局、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 | |
47 | 土壤环境风险监测点位基本覆盖重点工业园区。 | 区环保分局 |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 | ||
48 | 推动相关部门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共享,促进土壤环境管理信息化。 | 区环保分局 | 区发改局、区国土分局、区农水局 | ||
49 | 加强土壤污染 源头管控 | 对调查发现农用地污染超标点位和区域,要全面排查污染来源。排查发现农用地灌溉水污染及农用地农药残留超标的,要依法及时采取措施。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50 | 经排查确认对农用地土壤环境存在污染的工业企业,依法督促企业限期落实相应的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 区环保分局 | 相关镇街 | ||
51 | 深化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到2020年,全区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维持在2013年的排放水平。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 | ||
52 | 推进农用地 安全利用和 治理修复 | 划定优先保护、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等3类耕地范围,将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实行严格保护。 | 区国土分局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53 | 完成省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轻中度污染耕地治理修复和重度污染耕地用途管控任务。 | 区农水局 | 区国土分局、区环保分局、相关镇街 | ||
54 | 加强污染地块 风险管控和 治理修复 | 推进重点行业中关停、搬迁和淘汰等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 | |
55 | 加强城乡规划、土地收储和供应、项目选址等环节审查把关,防止污染地块被开发利用。 | 区国土分局 | 区环保分局、区规划分局 | ||
56 | 实施1个重点污染地块治理修复。 | 区环保分局 | 稽山街道 | ||
五、全面推进清废行动 | |||||
57 | 实行固体废物 闭环式管理 | 加强固体废物产生重点行业整治提升,鼓励企业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内部综合利用处置,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58 | 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废弃家电、电子废物、农业废弃物、农药废弃包装物、病死动物等分类收集网络和机制,加强转运管理,实施规范化贮存和转运。 | 区环保分局 区综合执法局 区农水局 区商务局 区卫计局 区建设局 | 各镇街 | ||
59 | 规范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为,开展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着重抓好垃圾焚烧飞灰规范化处置。 | 区综合执法局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斗门街道 | ||
60 | 加强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排放监管工作。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斗门街道 | ||
61 | 加快推进各类固体废物循环利用。 | 区商务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62 | 推进固体废物 处置能力建设 | 加强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等处置设施的规划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一般固体废物产生量与利用处置能力相匹配,到2022年,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提升。 | 区建设局 区综合执法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63 | 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健全完善处置体系。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64 | 实施固体废物 管理信息化工程 | 配合市建立健全覆盖固体废物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信息化监控平台。配合市加快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企业“三点一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配合市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固体废物“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跟踪监管。 | 区环保分局 | 区综合执法局、区农水局、区卫计局、区建设局 | |
66 | 鼓励通过委托第三方核查机构,对重点企业固体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处置和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抽样核查。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67 | 完善固体废物 监管体系 | 建立健全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管理制度。 | 区综合执法局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68 |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督促企业对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进行核查。强化运输过程风险防控,严格控制跨省或市转出利用处置,消除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区域壁垒,实现全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资源共享。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69 | 实行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非法倾倒、非法处置等行为。 | 区环保分局 | 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 | ||
六、切实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 | |||||
70 | 严格落实生态 保护红线管控 | 勘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建立基本单元生态红线台账系统。全面实施国家、省颁布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和激励约束政策,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机制和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71 | 系统推进生态 建设和保护 | 打造“赏山水、写书法、品黄酒、看社戏、秀时尚”的东方水城文化品牌 | 区文广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72 | 持续推进绿化造林工程,深入开展平原绿化和森林扩面提质,实施新植珍贵树和“一村万树”行动,加快建成森林绍兴。到2020年,全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27%以上。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73 | 切实加大生态 环境整治修复 | 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 区农水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74 | 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启动湿地修复与提升工程。建设曹娥江生态涵养区、加快建设以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和鉴湖国家湿地公园为核心的“稽山鉴水”生态功能区。到2020年,湿地面积不低于8.7万亩(不包括水稻田)、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8.2万亩,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0%以上。加大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防控力度。 | 区农水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75 | 全面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复垦。 | 区国土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76 | 着力改善城乡 人居环境 | 推进美丽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三改一拆”、“四边三化”,巩固无违建区创建成果,完成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危房治理。 | 区综合执法局 区城改办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77 |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高水平打造生态宜居农村环境。 | 区整治办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78 | 强力推进“垃圾革命”,到2022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增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各30个,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基本达到100%。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79 | 深入推进“厕所革命”。 | 区农办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80 | 广泛开展生态 文明示范区建设 | 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生态文明示范区。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81 | 配合市大力开展节水型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建设。 | 区农水局 区卫计局 区建设局 区文明办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七、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 | |||||
82 | 改革生态环境 监管体制 | 研究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建立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决策、指导、监督机制。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83 | 配合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 | 区环保分局 | 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人社局 | ||
84 | 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省级环保督察相关工作。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85 | 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快推行环评审批中间环节代办制度,建立以亩产排污强度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 | ||
86 | 完善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打造环保执法最严城区。 | 区环保分局 | 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 | ||
87 |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建设 | 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 | 区环保分局 | 各镇街 | |
88 | 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区审计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89 | 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90 | 建立健全环境 经济政策 | 配合市级部门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奖惩机制、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 | 区财政局 | 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 |
91 | 推进落实环境保护税征收。 | 越城区税务局 | 区环保分局、各镇街 | ||
92 | 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体系,试点开展VOCs排污权交易。 | 区环保分局 | |||
93 | 大力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治理模式。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 | ||
八、不断加强组织领导 | |||||
94 | 强化组织领导 | 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区级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督促指导,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 | 美丽越城办 | 区级有关部门、各镇街 | |
95 | 各牵头单位、各镇街制定实施方案。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96 | 强化投入保障 | 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快形成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社会资金多元投入格局,加大生态环保投入力度。 | 区财政局 | 区级有关部门 | |
97 | 强化问责考核 | 健全考核机制,制定专项考核办法。 | 美丽越城办 | ||
98 | 加强日常联合督查。 | 区督考办 区美丽办 区府办 | |||
99 | 强化社会监督 | 完善绿色传播网络,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的生态环保宣教新模式,普及生态环保知识。 | 区环保分局 | 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 |
100 | 强化公众参与生态环保共建,充分发挥志愿者、公众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健全舆情应对机制。 | 区环保分局 | 区委宣传部、团区委 | ||
附件3
越城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方案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清单
项目 | 序号 | 主要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打赢蓝天保卫战 | 1 | 推进重点乡镇臭氧监测网络建设,完成4个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站点建设,加强全区空气自动监测网络运行管理。 | 区环保分局 | 区气象局、相关镇街 |
2 | 实施化工行业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项目。完成重点行业18个VOCs治理项目。基本完成工业涂装、印刷包装治理任务。开展产污设备“牌证式”管理,试点定型机废气脱白治理。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相关镇街 | |
3 | 完成市定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散乱污”企业清理整顿任务。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各镇街 | |
4 |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整治亩均税收1万元以下的“低散乱”企业,基本实现“僵尸企业”市场出清,淘汰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涉及企业60家,整治360家“脏乱差”小作坊小企业。 | 区经信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5 | 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一段式固定煤气发生炉。基本完成铸造业高污染燃料熔炼设备清洁能源改造。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6 | 继续加快淘汰老旧车和高排放车,完成市里下达的国三柴油车淘汰任务。 | 区环保分局 | 区公安分局 | |
7 | 提高VOCs监测能力建设,研究启动气溶胶、臭氧激光雷达监测站和VOCs自动采样监测系统建设。完成清新空气(负氧离子)监测站点和乡镇臭氧监测网络建设。 | 区环保分局 | 区气象局、区财政局、相关镇街 | |
8 | 加强工业臭气异味治理。2018年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10%。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各镇街 | |
五水共治“碧水”行动 | 9 | 持续开展劣五类水剿灭战,建立劣V类水复查机制,严防反弹回潮。 | 区治水办 | 区环保分局、各镇街 |
10 | 完成3个工业园区、10个城镇生活小区和2个建制镇(街道)“污水零直排区”创建试点。 | 区治水办 | 区环保分局、区建设局、相关镇街 | |
11 | 保持水质稳定或改善,34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Ⅳ类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1%以上。 | 区治水办 | 区环保分局、各镇街 | |
12 | 配合市级部门新建城镇污水配套管网35公里,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全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3%。 | 区建设局 | 相关镇街 | |
13 | 完成涉水特色行业整治5家,清洁生产审核企业12家。 | 区经信局 | 区环保分局、相关镇街 | |
14 | 大力推进美丽“五园一场”建设。全区创建省级美丽生态牧场2个、市级2个。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15 | 深入推进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全区完成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治理示范场(点)11个。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16 | 全区完成河道综合整治 16公里,完成河湖塘库清淤270万立方米。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17 | 建成美丽河湖省级1条(个)、市级2条(个)、区级10条(个)以上 | 区治水办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18 | 全面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科学管理水平,各镇街开展对“日处理能力30吨以上、受益农户在100户以上的终端”规范安装流量计量和运行状况监控工作,9月底前完成。 | 区建设局 | 区农办、相关镇街 | |
“净土”行动 | 19 | 启动1个重点污染地块生态修复。 | 区环保分局 | 相关镇街 |
20 | 基本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 区国土分局 | 区农水局、区环保分局、相关镇街 | |
21 | 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 | 区环保分局 | 相关镇街 | |
22 | 完成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下降任务。 | 区环保分局 | 区经信局、区国土分局、相关镇街 | |
23 | 开展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修复,推广应用生物治理、种植品种调整、栽培措施优化、土壤环境改良等技术。 | 区农水局 | 相关镇街 | |
24 | 开展9个重点行业中关停、搬迁和淘汰等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录。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25 | 开展重点行业中关停、搬迁和淘汰等企业原址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清废”行动 | 26 | 实施贮存危废的动态化清零,确保产生的危险废物得到及时妥善清理。 | 区环保分局 | 各镇街 |
27 | 配合市级部门建设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信息系统。 | 区环保分局 | ||
28 | 完成再生利用行业集散地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 区环保分局 | 区商务局、各镇街 | |
29 | 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以上。 | 区环保分局 | 各镇街 | |
“清废”行动 | 30 | 实行固体废物违法有奖举报制度,严打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等行为。 | 区环保分局 | 区财政局、区公安分局 |
31 | 抓好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 | 区发改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生态保护与修复 | 32 | 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启动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33 | 开展“绿盾2018”专项行动,提升吼山省级风景名胜区及鉴湖湿地公园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水平。 | 区环保分局 区农水局 | 区级相关部门、皋埠镇、富盛镇 | |
34 | 争创会稽山国家森林公园,推进鉴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 | 区农水局 | 区级相关部门、相关镇街 | |
35 | 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城区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80%。 | 区综合执法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
36 | 推进厕所革命,完成618座公厕改造建设工作。 | 区农办 | 区综合执法局、相关镇街 | |
完善环保法规制度标准政策 | 37 | 抓好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中央或省级督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做好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 区环保分局 | 区级相关部门、各镇街 |
38 | 全面实施“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快推进黄酒小镇、高新区规划环评编制;推行环评审批中间环节由职能部门代办制度,建立以亩产排污强度为基础的环境准入制度。 | 区环保分局 | 黄酒小镇管委会 | |
39 | 全面推行生态环境状况报告制度,全区各镇街均开展生态环保责任报告制度。 | 区环保分局 | 各镇街 | |
40 | 配合市级部门完善主要污染物排放财政收费制度,建立相关制度并全面实施;实施生态补偿机制。 | 区财政局 | 区环保分局 | |
完善环保法规制度标准政策 | 41 | 建立环保司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环保与法院、检察院的联动机制,成立驻环保办公室。 | 区环保分局 | 区检察院 区法院 区公安分局 |
42 | 全面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成1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打造环保执法最严城区。 | 区环保分局 | 区检察院、区法院 | |
43 | 配合省、市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改革。 | 区环保分局 | 区委组织部 区编办 区人社局 | |
44 | 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 | 区审计局 | 区级各部门、各镇街 | |
45 | 积极创建重点行业环保“领跑”示范企业。 | 区环保分局 | 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