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负责人 | 胡珂 |
| 机构职能 | 拟订全区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搞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全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组织实施传染病、慢性病、精神病等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促进、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卫生应急工作,组织编制专项预案,组织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应急能力建设。承担区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完善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爱国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以及各项方正、政策,拟订全区爱国卫生工作规划、计划及标准规范,并组织协调成员部门实施。牵头实施控烟工作。开展爱国卫生监督、检查评比和效果评价;组织开展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创建活动,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工作的监督和技术指导;负责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具体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
| 联系方式 | 0575-886192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