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构负责人 | 宋青 |
| 机构职能 | 拟订并落实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发展规划、政策;指导推进基层省委体制机制改革;拟订基层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方案和服务规范,指导开展基层基本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服务工作,负责乡村医生管理。拟订妇幼保健政策、规划和规范,推进妇幼保健技术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妇幼保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指导并推进妇幼保健服务均等化。组织落实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负责人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计划生育基层规范化管理和基础建设;组织开展生育登记和再生育的审批;负责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落实计生家庭奖扶、特扶政策;实施人口监测、预警预报制度;组织开展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 联系方式 | 0575-883376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