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门街道文化分馆展示厅内装及展列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建设的文化分馆展示厅内装及展列EPC总承包工程,招标申请已经招标管理机构核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现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有关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斗门街道文化分馆展示厅内装及展列EPC总承包工程。工程地点: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
2、招标范围:文化分馆展示厅内装及展列等内容,并以EPC总承包方式建设本工程,包括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估算价:约196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工程等级:装饰三类。
7、质量要求:合格;计划工期要求:于2019年3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内容。
二、投标报名要求
1、装修设计资质条件:满足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满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省外企业须经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9月至2018年11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若联合体投标的,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为符合设计资质条件企业的在职职工,②施工项目负责人须为符合施工资质条件企业的在职职工。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牵头人须为满足本次设计资质条件的单位或施工资质条件的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牵头人须出具联合体协议,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7、报名及资格要求:本工程在绍兴市越城区丁港直路市机动车检测站四楼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提交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1)企业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备案证明;(3)建造师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B证;(4)联合体协议书、(5)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交纳清单证明。
8、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图纸押金 0元。
9、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7日至 2018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双休日除外)。
10、报名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丁港直路市机动车检测站四楼。
三、其他有关内容
1、交易保证金:叁万伍仟元,交易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在举行招标会议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2、开标时要求标书内必须提供如下图纸:
a:外立面效果图2张,外立面改造详图。
b:场外效果图一张,场外总平面布置图。
c:各层平面布置图及部分室内做法节点详图。
d:提供室内效果图5张以上(3Dmax),360全景效果图一张。
3、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4、定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5、工程款支付:地面工程完成后支付30%,项目装修主体完成后付至合同价60%,广告制作完成后付至合同价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90%,审计决算后付至审计造价的95%,余款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
6、招标联系人:谢婵珺, 联系电话:15958584837;
招标代理联系人: 许国锋 , 联系电话:0575-88409880。
四、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斗门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绍兴市天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 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