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柴场弄改扩建及装修工程(一期)(EPCO)招标代理、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柴场弄改扩建及装修工程(一期)项目已由2018-330602-72-03-089934-00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绍兴市越城区古城更新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绍兴市越城区古城更新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柴场弄区块。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29.12亩,装修面积17131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估算约 1.5亿元;
招标项目建安费(估算价): / 万元。
2.3工程类别: 招标代理、造价咨询。
2.4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服务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0)总承包、监理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招标代理服务及 本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
全过程跟踪审主要内容如下:
⑴根据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书; ⑵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 ⑶负责对
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月报表进行审核,并提出当月(期)付款建议书; ⑷承发包方提出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意见; ⑸协助发包人及时审核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发包人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⑹核定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结算(初审); ⑺会同发包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的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 ⑻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服务; ⑼负责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 ⑽通过对工程项目前期阶段、施工阶段和结算审计阶段的现场跟踪,就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及形象进度等涉及工程费用方面的问题配合发包人提供咨询和控制;⑾ 咨询人负责前期工作所有专业的设计概预算审核(如有):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概预算定额,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费率计取进行确定或核对,完成概预算文件的审核;对审核有问题的概预算进行补充、调整和完善;出具编制或审核报告;⑿跟踪审计需符合浙审投〔2014〕27 号《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施细则》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要求;⒀其他以上内容不包括的全过程造价控制工作内容。
2.5招标估算价: 约69.138万元。
2.6 计划开工时间: 2018 年 月。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服务费报价及结算标准:
3.1服务费计费基数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准计算为准,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按(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为计费基数,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计费按该项目的施工合同造价(不含预备费)作为计费基础。
3.2服务费收费标准:
3.2.1招标代理费按收费费率*80%的标准,分别作为投标基准价。
3.2.2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参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后的65%再乘以70%作为基准价。
因工程变更、施工工期延误或其它原因造成施工工程结算造价变化,不再增减相关费用。
投标报价在基准价的-5%~5%(含上限、下限)有效范围内浮动。
即【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65%×70%】×(1+中标浮动率)即【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费按(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收费标准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收费标准价)×65%×70%】×(1+中标浮动率)
3.3、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以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参考标底)编制及招标过程中的交易中心信息发布费、场地使用费、专家费和招标文件制作等支出费用,不包括交易服务费、公证费、审标费,监理、设计、勘察招标代理费用不再单独另行计取。招标失败导致重复招标费用不再增加。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质要求: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包含工程招标代理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4.2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注册造价师工程师执业资格,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18年8月至2018年10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
4.3其他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需具有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分中心工程建设项目交易会员(年度会员)资格并在有效期内;已在浙江省住建厅备案(省内企业不作要求)备案登记并在有效期间。
(3)企业在近二年内(2016年11月至2018年10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指针对企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4)其他条件:投标人需具有1、自2013年10月1日以来,完成过总投资或概算价5000万及以上EPC招标代理业绩2、施工工程造价在1亿元以上的全过程造价控制业绩。
4.4是否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7 日至2018年 12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延安东路660号)自助区刷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助报名或CA网上投标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sxyc.gov.cn/登录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并同时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在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元;招标文件工本费: / 元。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3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 报名截止前 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账户共二个,企业可自主选择其中一个账户缴纳(账号在中心现有建设项目保证金专户下按照项目动态随机生成):
账户一: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子账号:3110810044511406152
账户二:户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子账号:6232511450152148
投标保证金缴退采用银行直联系统,中心不再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完成保证金缴纳的,可登录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查询项目的保证金缴纳状态。已缴纳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不再缴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接受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出具的“越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7.其他有关内容
7.1评标入围方法:全部入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12 月 2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三楼336室(延安东路660号) 。
7.3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设技术标,不单独设资信分),本工程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
8.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古城更新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绍兴市越城区鉴湖后街80号 地 址:绍兴市唐皇苑北区一幢二楼
联系人: 舒红波 联 系 人: 朱亦英
电 话:85513871 电 话:1335757251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7日
附件下载:
[A3306021280000050001001]柴场弄改扩建及装修工程(一期)(EPCO)招标代理、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咨询服务.YCZF
招标文件正文.doc
招标公告.pdf
公告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