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越城区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绍兴市越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绍越编[2015]50号)文件的规定,主要职责有:
1、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管理全区安全生产工作。
3、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6、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监察职权。
7、负责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组织、协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8、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越城区安监局部门预算包括:区安监局本级预算1家。
二、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越城区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98.36万元。
(二)关于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收入预算59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8.36万元,占100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三)关于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支出预算为598.3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9.58元,日常公用支出51.89万元,项目支出246.89万元。
(四)关于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8.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8.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0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96万元。
(五)关于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收入预算598.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98.3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29.84万元,主要原因是半年度经费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7.06万元,占84.7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34万元,占8.58%;住房保障支出39.96万元,占6.6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260.1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局人员的日常经费所需的基本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监管监察专项(项)安排246.8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监察中队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先进技术推广应用,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经费,安全生产执法奖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安全生产装备购置,公益宣传,网络信息平台建设,标准化创建奖励经费,安全生产监管会议费用,事故调查处理技术拓展,执法办案及执行公务经费等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31.9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安排0.006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7.99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支出(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36.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金缴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支出(款)职业年金支出(项)安排14.6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职业年金缴纳。
(六)关于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1.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9.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5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越城区安监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上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中追加3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执法公务车辆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越城区安监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51.4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越城区安监局政府采购情况预算总额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越城区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越城区安监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试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6.89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是指反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中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资源勘探信息(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安全生产监管专项(项)是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培训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支出(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是指按要求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支出(款)职业年金支出(项)指按要求为职工缴纳的养老职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