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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6639400442/2018-3495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迪荡街道 发文日期: 2018-03-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迪荡街道建设工程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 2018- 03- 15 11: 59 浏览次数:

  为了规范街道建设工程管理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合理控制工程造价,结合《迪荡街道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实行一年来的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国务院《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省、市建设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特修订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管理程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坚持“阳光操作”实行招投标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街道各职能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和各自的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工程管理工作。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为街道办事处使用各级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建设的工程项目,是指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建设工程及建设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服务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均适用本制度。街道下属居(村)、社区参照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领导,成立街道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街道分管纪检监察、城建、安全生产等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综合执法办、经贸办、社事办、综治办主任任成员。主要职责是:贯彻上级政府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街道建设规划、颁布实施街道建设工程管理制度、确定街道建设工程实施计划、组织街道建设工程招投标。下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和监督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办公室设在综合执法办,综合执法办主任任工程管理办公室主任;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在街道纪工委,街道专职纪工委副书记兼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实施部门按工程管理制度落实工程招投标并做好建设工程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第四章建设工程实施办法

  第六条 建设工程实施主要流程为:街道立项→出具设计图纸→编制预算→预算审核→确定施工单位→确定监理单位→开工→竣工验收→结算审核→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款。可简化的步骤需按本工程制度的规定执行。其中街道立项的成果文件为《迪荡街道工程报建登记审批表》。进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的项目需按主管部门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 关于建设工程设计

  根据建设工程复杂程度,由街道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确定是否需要设计。设计单位年度入库5家,服务期一年,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单项工程设计费在10万(不含)以下的可由实施部门在库内择优选择一家实施,单项工程设计费在10万以上(含)需另行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

  第八条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

  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年度入库8家,需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及工程咨询甲级资质。预算额在50万(含)以上工程应进行预算审核,预算额在50万(不含)以下工程可不进行预算审核。结算额在3万(含)以上工程应进行结算审核,结算额在3万(不含)以下工程可不进行结算审核。单项工程招标代理或工程造价咨询费在10万(不含)以下的可由实施部门在库内择优选择一家实施,单项工程招标代理或工程造价咨询费在10万(含)以上的应另行公开招标。

  第九条关于建设工程监理

  以下单项工程应有监理单位参与质量监督管理:1、预算额在50万(含)以上;2、预算额在50万(不含)以下但难度较大的工程。监理单位年度入库3家,服务期一年,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乙级(含)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单项工程监理费在10万(不含)以下的可由实施部门在库内择优选择一家实施,单项工程监理费在10万以上(含)应进行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

  第十条关于建设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含装修)施工单位年度入库5家,服务期一年,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单位年度入库5家,服务期一年,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 预算额在50万(不含)以下的建设工程施工,可由实施部门从年度入库施工单位择优选定一家实施。预算额在50万(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应另行公开招标,其中预算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应进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关于广告设计施工

  广告设计施工单位年度入库5家,服务期一年, 预算额在50万(不含)以下的广告设计施工,可由实施部门从年度入库单位择优选定一家实施。预算额在50万(含)以上的广告设计施工应另行公开招标。

  第十二条设计、招标代理及工程造价咨询、监理、建筑工程(含装修)施工、市政工程施工、广告设计施工等单位的年度入库工作由街道按照年度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费用支付按公开招标的中标标底及合同进行结算。拆违施工单位从街道历年拆违的施工单位中择优选择入库。

  第十三条单个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如碰到年度入库企业资质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则针对该单个工程另行招标。

  第十四条上级政府(管委会)有文件或者相关规定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迪荡街道拆违工程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拆违招标管理

  一、普通落地违建拆除费用按:落地违建,砖混结构的按48元/平米计算,钢结构高度4米以下的按30元/平米计算,4米以上的按50元/平米计算,以上价格均已含场地清理及管理费、税。从街道入库的施工队伍中摇号产生施工单位。

  二、时效性强的复杂违建(强拆)及违法广告牌拆除项目,费用在30000元(不含)以下的,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列出安保、特殊机械等费用清单,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三、大体量广告牌、屋顶及结构复杂违建项目,总价在30000元(含)以上的,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管理咨询公司编制预算,按照预算价格直接在备案施工单位中摇号确定施工单位。

  四、根据拆除难度确定是否增加安保人员,安保人员的工资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天300元(含综合费率)。

  第十六条 确定施工单位后,应签订施工合同,并坚决维护合同严肃性,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施工结束后,拆违经费在10万(不含)以下拆违工程应由职能部门验收,拆违经费在10万(含)以上拆违工程应邀请街道纪工委、职能部门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进行工程款支付。

  对部分构筑件拆除后可能影响合法主体结构安全的违建,须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质量安全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对部分构筑件拆除确存在影响合法主体结构安全的,不予拆除,但工程费用支付必须按经过审计单位审核后的数额支付。

  第六章施工管理

  第十七条变更签证管理。

  一、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进场前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在对施工图纸审核或者对施工现场进行交接时,发现实际存在问题影响工程建设的,出具《图审会议纪要》,由设计确认修改,交由工程领导小组研究认可。

  二、施工单位提出的在工程实施中的变更。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实施过程中,发现工程现场实际情况阻碍建设进度的,不得不对其进行变更的,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报告,并由现场监理签字认定后(涉及到设计的,同时需由设计确认签字),交由街道工程管理领导小组研究。

  三、工程变更联系单制度。各项目实施部门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确需增加工程量的,由施工单位出具书面报告,项目监理单位审核签字以后,由项目实施部门报工程领导小组研究。因变更导致工程总造价增加未超过合同价的10%,由街道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因变更导致工程总造价增加超过合同价的10%,需由街道班子会议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

  四、现场管理。施工现场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会同建设单位共同实施工程管理。包括:工程协调(包括场地清理、青苗补偿、施工水电、居民矛盾等)、签署施工文件、召集工程例会,做好设计交底、工地管理、质量检查、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工程结算等工作。

  五、工期变更。遇不可抗力因素、增加工作内容和工程量等非施工方原因需要延长工期的,经监理和职能部门审核后,按延长后的工期办理竣工验收。

  六、签证费用。签证变更费用必须严格编制,并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20%。

  第七章资金拨付

  第十八条工程款支付。工程总价在200万以内的工程款原则上由施工方垫支实施,不支付预付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经决算审计后,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余款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28天内按终审价一次性付清。不涉及保修期一类的工程款支付(如环境整治、违建拆除等),经验收合格后,按程序申请一次性全额支付。款项支付程序按《迪荡街道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九条 有争议问题的处置。由职能部门提出方案,经分管领导或决策小组、街道纪工委督查后,报工程领导小组研究。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条 招标代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资格,代理经费不予支付。

  (一)工程招标中,故意隐瞒工程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二)工程招标中,故意泄露标底或者串通投标单位,排挤竞争对手公平竞争的。

  (三)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第二十一条 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监理资格,监理费用不予支付。

  (一)在计划管理、质量控制、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不严,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

  (二)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要求进行评审的。

  (三)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暂时停止施工或者发生安全事故的。

  (四)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

  (五)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二十二条承包单位将承包工程转包或分包未按规定的,由职能部门责令改正,并按合同签订处罚。

  第二十三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在本街道咨询资格,费用不予支付。

  (一)不按工程实际情况,提供真实数据。

  (二)造价咨询过程中存在严重技术方面错误。

  第二十四条 职能部门、设计单位、工程招标代理及工程咨询(含预算、审标、审计等)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必须做到独立、客观、公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合法、高效、有序进行。

  第二十五条建立黑名单制度。凡在本街道及下属单位或部门从事工程建设的单位(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招标代理、工程咨询、工程质量检测等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有违反招投标工作有关规定或无故拒绝甲方委派任务的,第一次直接给予警告处分;第二次直接列入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将不得参加街道组织的招标活动,并按合同规定,给予处罚。

  第九章质量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设工程执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分管领导对项目实施承担主要责任,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由街道建设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对工程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要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制度,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周边环境秩序不受干扰。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按规定创建文明工地,坚持安全生产,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八条 承包商确定后,应由项目负责人起草或组织起草项目合同。单项工程中标价格在5万(含)以上的工程项目还必须同时签订《工程建设廉政责任书》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

  第二十九条合同约定需承包商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的,按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十条规范《合同》内容。有成套设计文件的工程建设以国家建设《合同》范本为依据签订合同;修缮、绿化增补、环境整治、拆违拆非法广告牌等其他工程,根据整治内容及标准要求签订零星工程合同。合同签署由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或街道办事处法人代表签名或经法人代表委托的代理人签名。

  第十一章工程验收与备案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施工后,由施工方按照竣工验收要求,整理各类技术资料,向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竣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责任主体单位代表,按照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验收,做好验收记录,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十二条街道所有《建设工程档案》由项目实施部门存档一份;党政办档案室存档一份。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从2018年3月14日起执行。操作过程中若有与相关规范不符之处,由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完善修订内容。

信息来源: 迪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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