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迪荡街道外宣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居(村)、社区和机关各办(所)。
二、考核范围
在市级及以上相关媒体的报道;在《绍兴日报·今日越城》上刊登的报道;在绍兴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越城”、“越城之窗”播出的报道;在“绍兴越城网·越城动态”和浙江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上发布的信息;在“越城发布”微信、微博平台上发布的信息。
三、计分标准
(一)市级及以上相关媒体
(1)被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头版报道,每篇分别计30分、20分,被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其他版面报道,每篇计10分。被绍兴广电总台《绍兴新闻联播》、《直播绍兴》、《师爷说新闻》报道,每篇计10分。以上媒体的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每篇计5分。被绍兴网、“绍兴发布”微信、微博等原创采写报道每篇计5分。
(2)被浙江日报头版报道,每篇计100分,被浙江日报其他版面报道,每篇计50分。被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报道,每篇计100分。以上媒体的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每篇计20分。被“浙江发布”微信、微博、浙江在线、浙江新闻客户端APP等原创采写报道每篇计20分,部分涉及记10分,转载计5分。
3.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行业性国家级主要媒体)报道,整篇报道每篇计200分,整篇转载计150分,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每篇计50分。被人民网、参考消息、新华网、中国网、凤凰网等国家级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原创采写报道每篇计50分,上首页、头条计60分,部分涉及计20分,转载计10分。
同一内容被不同级别媒体报道的,累积加分;被同一级别媒体报道的,取最高分计分。
(二)绍兴日报·今日越城
1.图片报道每篇计20分。
2.文字报道字数500字以内计10分;500字——1000字计20分;1000字——2000字计30分;2000字以上40分。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每篇根据字数折半计分。
(三)今日越城、越城之窗
1.被市广电总台“今日越城”栏目录用,每条计20分,头条录用计50分。被市广电总台“越城之窗”录用,每条计10分。
2.能积极配合采稿播出,每条计10分。
3.全年在“今日越城”累计录用达到10条或以上的,另加40分。
(四)绍兴越城网·越城动态
1.每条信息少于100字不计分。
2.每条信息字数为100字——249字计1分;250字——499字计3分;500字以上计4分。
(五)浙江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
要求发布的信息与宣传思想文化、文明城市创建有关,且信息的要素(标题、内容、字体)齐全规范,信息字数在200字以上。
每月上传数量不得低于1 条。上传信息达到要求的计10分,超过1条加2分,最多加10分。上传信息数量未达到要求的不计分。
(六)越城发布
要求发布的稿件具有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同时从基层视角出发,语言轻松活泼,微信稿件字数在800字以内,要求带图片,稿件的五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为何,何事)齐全。微博稿件在140字以内,要求叙事清楚,可不带图片。
1.稿件被微信采纳,普通稿件计10分,头条稿件计20分。24小时内浏览数2000及以上加2分,5000及以上加5分,10000及以上加10分,点赞数大于200再另加2分。
2.稿件被微博采纳,每条计3分;24小时内转发数大于50,另加3分;图片被采纳,计3分。
3.微信、微博同时采纳的,按微信计分。
(七)街道本级
要求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时效性强,文字在200字以上,图片清晰度高。每报送一条得1分。
四、新闻报道和信息报送方式
(一)市级及以上媒体新闻报道,按新闻需求,由各居(村)社区和机关各办(所)自行联系媒体进行报道,或与党政办联系进行报道。(联系电话:88125732)
(二)《今日越城》、“绍兴越城网·越城动态”、宣传系统网络交流平台、“越城发布”和街道本级稿件报送报送至党政办,由党政办负责报送和审核。(联系电话:88125732)
五、报送指标
(一)机关各办(所):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经验类长篇信息(1000字左右)每年不少于1篇;党政办含财办、经发办、社事办、综治办、综合执法办含征收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中队、派出所年度信息得分各达到200分及以上,安监站、劳动监察、司法所各达60分。
(二)各村(居)、社区:每周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居(村)社区年度信息得分达到220分及以(五市门因整村拆迁基本分为80分)。
六、考核方法
(一)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情况由街道党政办根据区委宣传部相关科室统计进行核定。为确保统计的准确性,市级及以上媒体报道内容,请相关涉及居(村)、社区和机关各办(所)于每月3日之前将上一个月的报道内容(要求有报道的日期、标题、来源、截图)报送党政办。报道涉及多个单位提供素材或接受采访的各减半计分。
(二)宣传报道情况实行每月统计汇总和通报。
(三)全年信息分数将纳入街道对居(村)、社区和机关各办(所)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居(村)社区:年度得分未达标的宣传信息报道工作不得分;220分以上且总体排名第一、二、三的分别加3分、2分、1分;220分以下排名在后三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稿费按每分10元发放,按月发放;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出现重大负面曝光报道的每起扣3分;
各办(所):年度得分未达标且排名未3位的,取消年终评为一等办(所)的资格,办(所)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一等工作人员。
2018年区对镇街的目标责任制有加分的报道,街道对相应居(村)、社区加倍加分。
年终,街道办事处将根据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成绩评定评定2018年度宣传报道先进工作者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