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从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机关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提高机关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现就机关周一夜学制度明确如下:
一、学习对象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
二、学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等方面知识,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上级党委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三、学习要求
(一)夜学时间为每周一晚上7:00-9:00,每次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小时。每月学习不少于4次,其中,集中夜学不少于2次。集中夜学地点为四楼大会议室,各办组织学习地点为各办办公室。
(二)夜学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辅导、重点发言、集体研讨、互动交流、观看视频等形式开展。集中学习由街道党政办负责组织实施;办公室学习以各办为单位开展,各办主任负责牵头组织,学习结束后各办主任将学习情况、签到情况报党政办。
(三)学习要有记录,笔记须规范、整洁,不得粘贴打印资料。机关工作人员每人每年至少撰写2篇学习心得体会,每半年以办公室为单位组织一次集中交流。
(四)严肃学习纪律,保证学习时间。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者,须提前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机关工作人员向各办主任和宣统委员请假,班子成员向街道主要领导请假,书面请假单交至党政办。
(五)街道党政办负责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和每月活动安排,并做好街道学习台账与学习签到记录。
四、检查考核
(一)实行学习考评制。将学习情况纳入机关干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如有无故缺勤、学习笔记不完整、未上交学习心得体会等情况进行相应扣分。全年学习无故缺席2次及以上者,取消其年度各项评先评优资格。
(二)实行学习督查制。由街道纪工委、党政办落实人员组成学习督查小组,对周一夜学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促、检查情况实行季度通报。检查以明察暗访、检查学习笔记等形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