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黄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街道机关各办(所):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王黄兴同志兼任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寿玲敏同志兼任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宋良同志任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内审室主任;
凌铁钢同志任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兼信访办主任;
潘秋萍同志任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胡立江同志任街道村镇监察中队中队长;
叶华同志任治水办常务副主任(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朱炳祥同志任街道环卫所副所长(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陈国伟同志任街道环卫所副所长(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免去:
陈志华同志的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及兼任的信访办主任职务;
俞卓慧同志的街道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陆江铭同志的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兼内审室主任职务;
宋良同志的街道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凌铁钢同志的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安监站站长职务;
潘秋萍同志的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及兼任的村镇监察中队中队长职务;
金忠卫同志的街道治水办副主任职务;
胡立江同志的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助理职务。
上述同志的任(免)职时间从2018年2月2日街道党工委会议决定之日算起。
中共东浦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