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
为弘扬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培养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树立好家风,引领好民风”之寻找“最美”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传播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通过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进一步彰显道德新风尚,倡导文明和谐之风,全面营造团结友爱、融洽和睦的家庭环境和积极向上的社会环境。
二、评选对象
所有户籍在陶堰镇的村(居)民;在陶堰镇居住或工作两年及以上的外来人员。
已获镇级及以上类似荣誉称号的不再重复评选。
三、评选标准及名额
(一)总体标准
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待人友善,邻里和谐,品行端正,群众公认。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评选对象:
1、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
2、传播和参与邪教等非法活动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家庭成员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正在处罚期间的;
5、阻碍镇各项重点工作开展的。
(二)具体标准
1、最美家庭:在各村(居)范围中,家庭成员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事迹生动感人,群众广泛认可的家庭,均可参评。
“最美家庭”分五个类别:
夫妻和睦类:家庭生活中坚持男女平等,感情美满幸福,生活温馨和谐,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始终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望、患难与共。
尊老爱幼类:家庭成员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长辈,坚持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关爱晚辈,形成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良好家庭环境。
科学教子类:注重家教,帮助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明礼诚信,崇学向善,当好孩子人生的启蒙老师。
勤俭持家类:注重节俭养德,勤劳持家,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
邻里互助类: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遵守村规民约。
2、最美公婆:在各村(居)范围中,关心晚辈,婆(公)媳关系融洽;家庭和睦,成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关注子女健康成长,寓教于情理之中,公德处事;当媳妇遇到工作、生活方面的困难时,主动沟通,尽力提供可行的帮助,共同克服困难。
3、最美志愿者:在各村(居)范围中,志愿服务实绩突出,热心公益,关爱他人,乐于助人,主动做好事、解难事,无私奉献;主动围绕“五水共治”“ 三改一拆”等中心工作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在“美丽家园”创建、新农村建设、扶弱助残、义务宣传、公益普法、抢险救灾等方面做出较大成绩;组织带动他人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良好的素养和形象,并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
(三)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共评选表彰陶堰镇最美家庭、最美公婆、最美志愿者等各10名。原则上各村(居)每类推荐2名,事迹感人者上报名额不受限制。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
本次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示”的原则,严格把关,层层筛选,把最优秀、最能体现民意、最具学习价值的典型选出来,评选中应严格把握“一公开、二公示、三评定”的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候选人推荐(2018年4月12日—4月30日)
候选人第一轮推荐可有两种形式:
1、社会推荐(包括自荐):可添加“水乡陶堰”公众微信号,上传推荐表、事迹参加评选。
2、组织推荐:各村(居)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在村(居)进行初选,搜集候选家庭,并对推荐产生的候选人进行讨论确定后,将候选人及其简要事迹在公示栏进行为期五天的第一轮公示后,将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于4月底前上报镇妇联。
(二)候选人确定(2018年5月1日—5月8日)。镇评选工作小组对各村(居)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审,考虑平衡性和代表性,在推荐人选中确定若干人作为候选对象,初步挖掘、撰写候选人的简要事迹,反馈给镇评选领导小组。
(三)评议和评选(2018年5月9日—5月15日)。镇评选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各类10名候选人,并把入选的名单在村(居)公示栏进行为期五天的第二轮公示,接受群众的评议,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上报镇评选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选发布
对最终评定的“最美”进行表彰,并在“水乡陶堰”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对其中特别感人的典型事迹选编成册,并在媒体上广泛宣传。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评选活动的有序开展,镇成立陶堰镇寻找“最美”系列评选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王小伟
副组长:陈镔
成员:阮永祥张永和丁颖严夏娟董世江
李志江谢建龙胡华栋傅可锋张利民
张标周光明秦建伟邵成荫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评选工作小组,由秦建伟同志兼任组长。
(1)最美家庭的评选,由镇社事办负责初步评审;
(2)最美公婆、最美志愿者的评选,由镇妇联负责初步评审。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树立好家风,引领好民风”之寻找“最美”活动是弘扬家庭美德、培育文明民风、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各村(居)要在思想上予以重视,组织上予以保障,工作上予以落实。
(二)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村(居)要充分利用微信、短信、宣传栏、LED大屏幕等,宣传寻找活动的目的、意义、方式和程序,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扩大影响,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各村(居)干部要通过入户走访,认真寻找摸排,面对面宣传寻找活动,了解家庭情况。寻找过程中,各村(居)要充分利用乡风文明移动宣传窗进行集中展示。各村(居)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吸引广大村(居)民踊跃参与,有效提高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深化成果,扩大效应。各村(居)要结合中心工作,扩大寻找“最美”的社会影响力,努力使传承好家训、培育好家风转化为每个家庭的内在需求,形成家家弘扬家庭美德的良好风气。
附件:陶堰镇2018年寻找“最美”推荐表
中共陶堰镇委员会 陶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