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组织机构 > 镇、街道 > 东湖街道 > 部门文件
  • 信息索引号:

    11330602002581806N/2018-72087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东湖街道

  • 发文日期:

    2018-06-27

  •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中共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东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东湖街道2018年控违拆违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6- 27 15: 55 浏览次数:

 

各行政村:

    现将《东湖街道2018年控违拆违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东湖街道工作委员会  东湖街道办事处       

2018615       

 

东湖街道2018年控违拆违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为强化工作落实,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根据《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绍兴市“三改一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违建管控强化责任追究的意见》《越城区机关工作人员问责追责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我街道工作实际,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管控职责

属地职责。各村(居)是管控新增违建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新增违建管控工作负有领导和管理职责。

二、  健全工作机制

(一)健全动态巡查机制。建立深化街道、村(居)二级巡查员队伍。各村(居)以网格员为单元实行定人定责管理,做到第一时间发现、劝阻、报告,对新增违建管控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即每日无论是否发现新增违建,各村(居)都需按规定逐级上报动态巡查情况。

(二)健全快速处理机制。各村(居)要切实依托“四个平台”的综合执法平台,加强落实新增违建的闭环流程(发现、上报、批示、分派、处置、跟踪、反馈)管控,确保“新增违建在3天内发现、在30天内拆除到位”。对村(居)网格员上报、社会举报、上级交办的反映违法建筑的案件,村(居)主职干部必须与执法中队联村队员于当日到现场进行核查,现场口头责令停止建设,并配合执法队员在24小时内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逾期未拆的要按照“即查即拆”简易程序组织人员快速予以拆除。

(三)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各村(居)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对新增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各村(居)要切实落实“农房挂牌施工制度”,严控新增违建,实现新增违建零增长。

(四)健全督查考评机制。街道城管办区每月组织人员,对“四个平台”的综合执法平台新增违建闭环管控流程、新增登记录入数据、网格员巡查、农房挂牌施工制度等情况督查,对查处不力、拆后重建、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将新增违建管控工作纳入东湖街道大督考竞赛考核,对管控不力的村(居)进行通报。

三、强化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村(居)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1.村(居)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一年2起以上或新增单体违法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未及时处置的,对涉及的村(居)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2.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一年5起以上或新增单体违法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未及时处置的,对村(居)主职干部进行口头效能告诫,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对主职干部进行口头效能告诫以上责任追究,

3.一年之中新增单体违法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或被区、市、省级以上主要媒体曝光新增违法建筑,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并查证属实的,由街道党工委对责任单位村主职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及以上的追责并扣除个人及集体岗位目标责任各5分。

4.未落实日常监管和长效防控制度,对新增违法建筑没有按规定拆除导致辖区内新增违建频发的,对涉及村(居)主职干部以口头效能告诫以上的责任追究,并扣除个人及集体岗位目标责任各3分。

5.不履行协助防控新增违建职责,为新增违建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办理相关证照、登记或备案手续和提供供电、供气、通讯等服务的,对涉及村主职干部予以约谈及以上处分,并扣除个人及集体岗位目标责任分5分。

6.发现新增违建的当事人为公职人员或党员,但没有及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者通报后所在单位、上级主管单位未履行约谈督促职责的,对主职干部予以诫勉谈话以上的责任追究。

7.发生新增违法建筑单体面积或同一当事人违法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取消该村当年度单项年终考核分,实施一票否决制,并进行通报。

 

附件:控违拆违考评表

 

 

 

附件:

控违拆违考评表

内  

检  查  情  况

得 分

四个平台

有效运作

(25分)

1、运作制度健全,领导重视;10分(无专项控违拆违制度扣5分,村干部不配合不重视扣2-3分/次,扣完为止)。

2、新增违建闭环操作流程规范、运作顺畅;10分(无操作流程扣10分;运作不规范扣1-2分/次,扣完为止)。

3、值班人员及数据员能熟练操控系统。5分(操作不熟练扣2-5分)。

 

新增违建登记、

录入10
           (20分)

1、拆前、拆中、拆后照片清晰、完整;6分(无相关照片资料扣6分;不清晰不完整扣2-6分)。

2、登记、录入时间规范有效;6分(超出规定时间的扣1-3分/次,扣完为止)。

3、案件表述真实规范(纸质台账)。8分(不规范、无纸质材料扣2-8分)。

 

网格员职责落实(15分)

1、网格员新增违建巡查职责熟知;5分(网格员新增违建巡查职责不清扣2-5分)。

2、有巡查记录,落实“零报告”制度。10分(有巡查但无记录扣1-10分)。

 

联动机制、农房挂牌施工制度
           
(20分)

1、“违建信息登记报告制度”建立10分,有效运转10分;(无信息登记扣3-10分)。

2、“农房挂牌施工制度”熟知10分,有效运转10分。(无农房挂牌施工制度扣20分)。

 

群众举报件
           
(20分)

1、有公开举报电话;10分(无公开举报电话扣5分)2、举报满意度;5分
           3、现场处置效果;5分(拆后处置不到位、不配合扣2-5分)。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三改一拆”办。

东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18615日印发

 

信息来源: 越城区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