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越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商请确定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有关事项的函》(农经函〔2018〕2号)等文件精神,越城区被确定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市、区)。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圆满完成改革任务,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越城区实际,特制定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按照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要求,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改革为重点任务,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着重探索撤村建社区的党组织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工作机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为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对改革领导。贯彻落实党的三农政策,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2.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农民集体所有不动摇,着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坚持农民权利不受损,着力维护好农民的各项财产权利。严格依法办事,妥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3.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农村改革发展过程中,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4.分类有序推进改革。根据集体资产的不同类型和越城区区情确定改革任务,坚持分类实施、稳慎开展、有序推进,坚持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坚持问题导向,确定改革的突破口和优先顺序,通过探索试点在若干方面取得进步和实效。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农村集体股权质押贷款,缓解融资难题
1.深化后续管理。全面完成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规章和管理制度,深化完善股权计算、章程通过、资料归档、股权证发放、证明书变更和工商证照变更等工作。
2.推进精准确权。及时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股份制改革回头看工作,全面开展股权信息化管理。制定出台农村集体股权管理办法,建立股权继承、抵押、担保和转让机制,积极探索精准确权的路径和办法。
3.探索质押贷款。优选基层网点多、农村业务熟悉的绍兴恒信农村合作银行作为开展股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合作银行,完善已出台的试行文件,深化股权质押贷款管理,积极探索股权承诺贷,解决农户贷款担保难问题,让更多的农民享受改革带来的红利。
(二)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实现资产增值
1.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组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清查核实工作,摸清底数,逐一核实,全面摸清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登记资产存量及变动情况,做到资产和资源权属明确、账实相符,将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明细台账录入三资监管系统。资产、资源清查结果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深化村级财务会计、出纳双代理管理工作,全面落实村级财务收支两条线的各项规定,推进农村集体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规范村级集体务工管理,有效减少村级组织各项支出,提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效益,加强制度建设,定期不定期开展村级财务管理检查。
3.规范农村产权交易工作。出台农村产权交易规范性文件,完善农村产权交易制度建设,落实农村产权交易建设的硬件、软件、人员和经费,全面完成区级和涉农镇街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建立农村集体资产应尽必进机制,将限额以上的所有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纳入产权交易中心,提高农村资产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和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探索拆改村集体资产量化,实行政经分离
1.深化完善拆改村资产量化政策。根据越城区近年来拆改村整体拆迁、货币安置、资源征用、村集体经济发展缺少空间和城市化加快推进等情况,结合2014年前已探索实施的资产量化工作实践,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拆改村集体资产量化政策,重点探索量化模式、股权确定、资产经营等相关的政策意见。
2.探索完善政经分开管理模式。拆改村集体资产资源无法全部变现的,保留的集体资产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经营管理。积极探索政经分开管理机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社区居委会负责社会管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与社区居委会实行职责职能、机构人员和考核管理分开,积极探索和建立拆改村撤村建社区后社会治理新模式。
3.建立健全后续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完成拆改村集体资产量化工作,深化资产量化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制定完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续管理政策意见,建立健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工作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积极探索撤村建社区、村民变居民后社区党组织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协调促进的管理运作机制。
三、工作步骤
根据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要求,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8年6月至2018年9底)
1.建立组织机构。成立越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抽调工作人员。
2.开展调查摸底。对全区村股份合作制改革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学习考察,拓宽思路,对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目标要求,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细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方法途径。
3.确定改革内容。根据试点要求及调研情况,制定改革具体实施意见,明确改革重点及步骤,形成框架性制度体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0月至2019年4月底)
1.开展试点探索。根据试点工作内容,选择合适的、有条件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全面开展股权质押贷款和股权承诺贷、股份经济合作社政经分离等试点工作。
2.出台政策制度。根据试点工作要求,研究制定股权管理办法、股权信息化管理办法、股份合作制改革档案管理办法、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运作意见、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质押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拆改村集体资产量化实施方案、拆改村党组织和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后续管理办法等改革试点配套政策。
3.建立产权平台。基本完成区级和涉农镇街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实质性的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4.全面推进改革。根据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认真总结,梳理已出台相应政策意见,全面推进实施。
(三)完善提升阶段(2019年5月至2019年6月底)
1.评估改革试点成效,总结可借鉴的经验做法,梳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落实措施,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2.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及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要学习其它县市区改革形成的成功经验,结合区情及时借鉴推广。
3.总结试点经验,将越城区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实践经验报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农村部,迎接专家组的评估鉴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越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委办、区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农办、区信访局、区档案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国土分局、区农水局、区公管办、绍兴恒信合作银行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办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落实、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工作。
(二)落实工作职责。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层层分解落实改革任务,确保具体改革内容都有可看可借鉴的经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能,明确工作职责。责任部门要做好上下对接和整体推进工作;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职能工作;各镇街要全力做好改革具体实施工作,切实将改革中具体工作任务一抓到底,抓出实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重点改革任务,及时协调推进改革的具体事项。
(三)强化指导服务。抽调区农办、区民政局、区国土分局、区农水局、区公管办工作人员,组成越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根据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加强对各项具体工作的指导,及时总结提升改革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通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典型通报等形式,积极营造上下齐心协力、社会各界参与的深厚改革氛围,扎实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并取得积极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