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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7320048836/2018-68771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区经信局 发文日期: 2018-07-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8- 07- 25 00: 00 浏览次数:

  一、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经济运行调节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我区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规划和行业规范,指导、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监测分析全区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拟订并组织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调控政策执行效果,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工业、信息化应急管理和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3.负责推进工业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拟订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优化全区工业、信息产业布局,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指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组织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牵头提出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的重点领域和方向。

  4.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投资管理工作,拟订产业投资规模和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申报、核准、备案企业技术改造(含利用外资)项目;负责国家、省、市和区财政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查工作;承担技改投资项目进口和国产相关设备抵免税初审上报工作;监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

  5.指导企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出相关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和区有关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培育企业技术中心;推动企业技术引进、新产品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协调相关的产学研合作创新,参与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6.负责全区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工业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新能源推广应用工作,拟订相关的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协调项目示范;负责全区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的上报和监督管理;负责对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核准的上报;指导新型墙体材料改革发展工作。

  7.牵头协调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工作,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企业积极发展科技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国际贸易、文化创意产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总部经济、楼宇经济发展。

  8.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市场拓展和合作交流,协调和指导工业和信息化引进内资工作;开展工业、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交流;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9.负责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规划和相关政策,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产业信息发布和相关行业准入许可事项;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

  10.指导各种经济成分的工业信息化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推进企业管理咨询资质认定。

  11.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相关的政策,协调全区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信息化建设的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建设;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电子商务和社会经济各领域的信息化应用。

  12.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指导和推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管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业务;指导促进中小企业产权交易与流转、合作交流和市场拓展;负责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省和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担保及再担保资金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稽查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绍兴市越城区墙体材料改革管理办公室(下半年才开始独立核算),绍兴市越城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为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合并入局机关本级,不单独核算。

  二、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入总计470.08万元,支出总计470.0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25.01万元,增长36.23%,支出总计增加125.01万元,增长36.23%。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45.49万元,占总收入94.7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88万元),占74.7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53.01万元,占总收入 -11.28%;%;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53.01万元,占11.2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94.19万元,占  20.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5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0.39万元,占 97.68%;项目支出10.45万元,占2.3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0.2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7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96.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3.83万元,项目支出10.4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5.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5.88万元,其他各类支出99.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51.30万元,支出总计351.3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4.70万元,增长27.01%,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74.70万元,增长27.0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25.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1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增加49.99万元,增长18.15%。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0.71万元,支出决算为32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92%,主要原因是当年调动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追加调整。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决算为1.5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区财政局年初追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8.44万元,2017年决算为28.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有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1.37万元,2017年决算为1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调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99.50万元,2017年决算为241.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招考、调动有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相应追加调整。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2.00万元,2017年决算为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相应支出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4.37万元,2017年决算为27.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招考、调动有人员增加,经费相应追加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01万元,2017年决算为0.0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享受该补贴的人员退休,相应费用在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中列支。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02万元,2017年决算为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有人员增加变动,经费相应追加调整。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3.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2.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5.8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墙改办申请的新型墙体材料资金追加。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4.63万元,下降100%,其中:

  2.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公务用车封存,相应费用支出减少。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1. 2017年度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单位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故此栏无数据。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本单位当年无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故此栏无数据。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8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17万元,增长15.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增加,人员经费等相应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信息来源: 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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