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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732402662H/2018-0621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18-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2017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7- 30 15: 45 浏览次数:

区属各中小学、幼儿园,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现将2017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校遵照执行。

  一、时间安排

  本学期于2018年7月3日(周二)结束。中学期末考试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小学29日前完成期末综合评价,幼儿园可参照执行;中小学、幼儿园暑假从2018年7月4日开始,教师原则上于7月6日离校。

  2018学年第一学期从2018年9月1日(周六)开始至2019年1月27日(农历十二月廿二日)结束。学生于2018年8月31日报到注册,教师于8月25日报到工作,9月1日开始正式上课。

  二、学年结束阶段工作重点

  (一)抓实安全管理。一是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组织教师开展重点对象的安全家访活动,要逐班排查,建立留守儿童家庭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家庭名册,做到一个不漏;要根据摸排情况分片划定责任区,在6月30日前由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带队,逐一走访并做好走访记录;要向家长发放防溺水、交通安全、治安安全等方面的宣传材料,要求其履行监管和教育责任,宣传材料发放后要请家长签收,走访结束时应请家长签字确认,回执单统一交学校保存,建立“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档案并按有关要求上报相关表格(上报要求另行通知)。二是突出抓好安全防范。暑期是溺水、自然灾害、食物中毒和交通事故频发期,各校(园)要突出重点,加强预防。要利用学校安全教育平台,深入开展“2018年平安暑期专项行动”,围绕防溺水、防洪、防雷、防台风、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以及食物中毒、交通安全等对学生和家长进行警示教育和引导,预防和减少暑期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隐患排查整改。各校(园)(含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半年来的学校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总结,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抓实存在问题的整改,不留后患。对安全重点部位落实常规检查,要特别加强食堂卫生、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和卫生检测;对制度建设、安全责任、应急机制等进行一次自查自纠。落实维修、基建项目的安全监管,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落实暑期校园、学生宿舍值班和巡逻,落实岗位督查制度,严防外来人员对师生的伤害。

  (二)抓细总结评比。各校(园)要统筹安排好期末结束阶段各项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重视对毕业班学生思想教育,开好毕业典礼,切实加强对学生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认真做好学年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开学前全部进入学校综合档案室。

  (三)抓好专项教育。学校在放假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社会担当精神和公民责任意识。积极倡导师生参加体育运动,明确禁止学生参与赌博、迷信、邪教等活动,告诫学生远离不健康的书刊、影像,远离毒品,不进入营业性的歌舞厅、酒吧、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自觉抵制不良文化的侵蚀。

  放假前按要求组织全体教师参加师德师风培训,教育广大教职员工不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和接受家长吃请,不组织、不参与“庆功宴”和“谢师宴”等,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精神。

  三、暑假工作要点

  (一)深入推进“两学一做”。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学习中央、省委、市委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传达贯彻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以“五星育人、三名争创”为总抓手,做到党建工作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进一步加强党建阵地建设,建好党建文化广场、党建宣传窗、党员活动室等实体阵地和微信、校园网等网络阵地,开辟“五星育人、三名争创”专栏,及时更新争创信息。“七一”前后,各校(园)要结合庆祝建党97周年,精心设计组织一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各党组织要安排好暑期党员学习计划,规划好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记录;“七一”期间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走访慰问本单位的离退休老党员代表和困难党员。

  (二)全面完成县管校聘。区属小学要组织实施好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根据管理改革方案要求,6月底前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7月初组织首轮竞聘,7月15日左右组织二轮竞聘,7月25日左右区教体局组织统筹调剂,争取7月底前办理完成教师聘用手续。

  (三)认真把握阳光招生。各校要严格执行公办中小学“零择校”阳光招生政策,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教育治理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的通知》(浙教基〔2017〕124号)精神,切实维护中小学正常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公平。要落实“最多跑一次”的要求部署,优化招生报名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有序入学。要加强招生预测、资源扩量工作,着重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从2018学年开始,全区所有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班额控制在45人及以下,其他年级班额控制在50人及以下,确保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工程顺利落地,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

  (四)大力加强行风建设。各校(园)要抓好“清廉教育”建设各项任务,持续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努力提高群众对教育行风的满意度。认真开展家访活动,特别重视对家庭贫困、学习困难、心理困惑学生家访,从思想、心理、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精神,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检查。

  (五)妥善安排暑假活动。一要确保师生休息好。暑假期间,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办班、补课活动,不得推迟学生放假或要求学生提前报到。二要合理布置暑假作业。控制好义务教育段学生的暑假文化科作业量,做到精编细选、学科统筹,不得使用规定外的任何教辅资料,确保绝大多数学生能如期完成,开学后及时批改和反馈。精心布置安全、德育、公益等劳动实践性作业,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积极实践。三要广泛开展社会实践。主动依托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专题教育实践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公共机构等资源,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加强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管理指导,做到严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安全。组织学生参加社区禁毒、禁赌、反对封建迷信、反邪教等活动,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要做好这方面的表率作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我与好书为伴,弘扬红船精神”主题读书教育活动和青少年科普夏令营活动。各校(园)要按照市教育局、市关工委、越城区社教委联发文件要求部署好暑假学生社区实践活动,落实好联络员,指导社区(村)开展好学生社区实践活动,做好宣传发动,努力提高学生社区实践活动的参与率。

  (六)扎实做好教师培训。各校(园)要落实暑假教师培训的任务,按照计划部署,合理安排教师校本研修等活动,确保教师按时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七)规范开展衔接教育。新学期开学前后,各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幼升小、小升初衔接教育,着重围绕学生的心理准备、行为习惯和学习方法等有效提供升学适应性服务。初中学校要本着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的原则组织开展新生军训活动。

  (八)配合做好机构整治。各校要配合做好今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着力做好学生参加文化课程培训和在职教师校外兼课的排查摸底工作,发放告家长书,张贴合法教育培训机构名单。

  四、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

  (一)切实规范期末办学行为。在期末复习、考试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减负”工作有关规定,严肃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课外作业量。要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在校表现,与家长沟通,认真组织教师撰写评语,客观公正评价学生。要加强考试组织管理,按规定做好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成绩评价,引导学生和家长正确对待考试和分数,严禁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给学生排名次。

  (二)严格规范学校财务基建管理。各校(园)要认真做好学校公用经费、人员经费和建设经费年中自评工作。安全有序地推进各项民生实事工程和校舍提升工程的项目建设,保质保量地完成年度任务。要根据要求,在6月底前完成2018年预算安排的维修、设备采购等项目招投标工作,确保暑期顺利开工,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率;有基建项目的学校,要根据年初计划,切实加快推进基建项目的实施。要认真落实好各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使学校各项政策执行更加规范。

  (三)切实加强信访维稳和值班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健全完善值守应急协调机制,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暑假期间要正常办理信访投诉受理工作。各校(园)假期值班安排表在6月30日前通过OA报局办公室邮箱。

  各校(园)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做好学期结束和暑假工作的部署落实,并在新学期开学工作检查时提供相应的总结汇报材料。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19日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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