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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732402662H/2018-0623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教体局 发文日期: 2018-07-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民办托儿所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 07- 30 16: 06 浏览次数:

各民办托儿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城区民办托儿所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经区教体局批准举办的民办托儿所。

  二、年检内容

  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园所管理、卫生保健、教养工作等。

  三、年检办法及程序

  年检采取民办托儿所自查与区教体局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年检程序和要求如下:

  (一)各民办托儿所根据年检内容进行自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1.越城区民办托儿所年度检查报告书(见附件);

  2.《越城区托儿所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3.场地租赁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自有园舍的,提交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4.食堂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7月25日前报区教体局学前办。

  (二)区教体局组成检查组,通过现场踏看等方式进行检查。

根据上报材料,结合检查情况,发文公布年检结果。

  四、年检有关规定

  (一)年检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类。

  (二)年检合格的民办托儿所,准予下一年度继续办学;年检基本合格的,进行整改;年检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责令其停止招生乃至吊销办学许可证。未按要求参加年检的民办托儿所视同停办处理。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当年年检定为不合格:

  1.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2.供餐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

  3.使用接送车等严重违反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

  4.办学场所存在安全隐患,未按有关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或搬迁的。

  附件:越城区民办托儿所年度检查报告书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2018年7月12日


附件

越城区民办托儿所

年度检查报告书

( 2018年度)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制

2018年7月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举办地址

批准文号及时间

许可证号

证号

有效期

发证日期

举办者

联系电话

法定

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所 长

联系电话

是否有

接送车

是否提

供中餐

月保教费

月伙食费

学期代管费

校舍设施情况

占地

面积

M2

建筑

面积

M2

房屋性质

租借

房屋结构

钢混

楼层

自有

砖混

木结构

教室

电脑

图书

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万元

教师情况

专 任 教 师 情 况

  保安

其他人员

总 计

教 师

保育员

婴幼儿情况

2周岁

3周岁

其他年龄

合计

班级数

幼儿数


二、师资情况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参加工作时间

来本单位工作时间

职称

持资格证

集体办社保、公积金

有无健康证

级别

评定

时间

有或无

领证

时间

投保

时间

社保

公积金

无投保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集体办社保三栏“社保”“公积金”“无投保”选一打“√”。


三、2017年度财务收支情况

收入

支出

主要项目

金额

主要项目

金额

1.举办者投入

  2.年保教费收入

  3.年伙食费收入

  4.年代管费收入

收入合计

支出合计

当年结余

四、2017年度办学情况总结

  年月日

(可附页)

(以下由街道、年检机关填写)

五、2017年度检查情况及结论

街道意见

(安全工作)

  街道(盖章):

年月日

业务科室初审意见

经办人签名:

年月日

局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检结论


信息来源: 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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