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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物价及人民生活

发布日期: 2018- 07- 09 12: 02 来源: 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物价指数及人均收入

                                 2016                    单位:%、元/

 

单位

同期比

累计比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102.9

101.9

     食品烟酒

101.6

103.4

          

114.8

101.8

          

102.9

101.4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1.7

100.6

     交通和通信

100.2

98.8

     教育文化和娱乐

101.9

103.7

     医疗保健

104.0

102.2

     其他用品和服务

102.1

101.5

()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

105.8

98.9

(三)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本年
41816

同比增长%
7.6

(三)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28078

7.7

(四)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47292

7.0

历年城乡居民收入

注:2014年起按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统计口径公布。

单位:元/

年份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01

10669

6209

2002

12130

6600

2003

13535

6928

2004

15676

7885

2005

17319

8715

2006

19178

9630

2007

21717

10900

2008

23509

11950

2009

25418

12978

2010

27626

14700

2011

31368

16917

2012

34563

18846

2013

37602

21742

 

 

年份

全体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镇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常住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

2014

35931

40927

23989

2015

38870

44202

26076

2016

41816

47292

28078


 

 

 

 


 

主要经济指标解释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居民消费价格,指城乡居民支付生活消费品和服务项目消费的价格,是社会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最终价格,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在整个国民经济价格体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就是指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消费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

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商品零售价格,指工业、商业、餐饮业和其他零售企业向城乡居民、机关团体出售生活消费品和办公用品的价格。商品零售价格指数,就是指反映一定时期内商品零售价格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的相对数。

居民家庭人口  指居住在一起、经济上合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即在同一家庭内共同生活、共同消费的成员。

居民家庭就业人口  指居民从事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口。就业人口包括通过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由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等方式,在国有单位、集体单位、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在华独资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私营企业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劳动的有固定性职业或临时性职业的人口。被聘用或留用的离休人员也记入就业人口。它是反映居民的就业情况,计算就业面、负担系数的资料之一。

消费性支出  指调查户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食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险、交通和通讯、娱乐教育文化服务、居住、杂项商品和服务等8大类支出,均按用途划分归类。

建筑面积  指住宅用于生活居住的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农村居民家庭纯收入  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总收入中,扣除从事生产和非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缴纳税款和上交承包集体任务金额以后剩余的,可直接用于进行生产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生活消费和积蓄的那一部分收入。它是反映农民家庭实际收入水平的综合性主要指标。农民家庭纯收入,既包括从事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经营收入,又包括取自在外人口寄回带回和国家财政救济、各种补贴等非经营性收入,还包括自产自用的实物收入。但不包括向银行、信用社和向亲友借款等属于借贷性的收入。

可支配收入  指调查户在调查期内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可支配收入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按收入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

 

工资性收入  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包括受雇于单位或个人、从事各种自由职业、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福利。

经营净收入  指住户或住户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获得的净收入,是全部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净额(生产税减去生产补贴)之后得到的净收入。

财产净收入  指住户或住户成员将其所拥有的金融资产和自然资源交由其他机构单位、住户或个人支配而获得的回报并扣除相关的费用之后得到的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净收益和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等。

信息来源: 越城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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