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生暑期
社区(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
各行政村(居),辖区内中、小学校:
今年市区中小学生暑期社区实践活动时间为7月5日—8月25日。根据越社区教委〔2018〕6号《关于市区中小学生开展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的意见》文件精神,小学中、高年级及中学生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不少于十小时和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的要求,现对今年的社区(社会)实践活动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一、活动主题
今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以“弘扬‘红船精神’,争当时代新人”为主题,紧紧围绕“红船精神”、改革开放40周年、党和国家发展史等内容,创设有效的教育载体,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社区(社会)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乡的朴素情感,增强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而努力奋斗,过一个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
二、活动内容
(一)弘扬“红船精神”激发爱党爱国热情
一要开展“红船精神”主题宣讲活动。要组织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利用红色资源,结合学生实际,进村(企)、进社区、进学校,讲好“红船精神”,讲好红色基因,讲好党和国家发展史,讲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的伟大成就。加强“两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唱响红色主旋律,让“红船精神”内涵影响和感召青少年。二要开展“红船精神”主题寻访活动。要充分利用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名人教育资源丰富的优势,组织学生访一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看一看绍兴名人故居,走一走绍兴博物馆、纪念馆,寻一寻绍兴历史文化街区,找一找家乡的新变化、新发展、新成就,使学生在实践体验中增强对家乡的认识、对革命历史的了解、对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鼓励学生围绕“建军九十一周年”,开展寻访老兵、老党员、先锋模范人物,听他们讲诉从军历史、部队故事、先进事迹,让学生在学习英雄模范中感受到榜样的力量。三要开展“红船精神”代代传活动。通过建“英雄足迹”寻访小队、讲“英模成长”励志故事、演“英模”名著课本剧目、编“英模故事”手抄报,写“英模故事”读后感,增强对“红船精神”的理解,把红色基因内化为自己的精神力量。组织参加全市中小学生第九届“我与好书为伴,弘扬‘红船精神’”主题读书教育活动,要求学生结合寻访、参观和学习过程中的所见所想,谈自己的感受感悟,激励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爱和平、报效祖国。
(二)弘扬“红船精神”,推进文明守法
一要深化法制教育。把弘扬“红船精神”融入法治教育,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动员法律、心理、教育等方面“五老”专家,生动形象地宣传与中小学生日常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法在心中”等活动,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思想特点和理解程度,创设教育载体,引导他们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二要加强安全教育。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心理健康等方面自我保护意识。尤其要加强对游泳、防溺水,预防中暑等知识和有关技能的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三要推进文明行为教育。组织学生进行“文明行为大家谈”沙龙交流活动,引导学生自觉践行文明居住、文明出行、文明用餐、文明旅游、文明观赛、文明上网等规定要求。组织开展不文明交通、身边陋习等贴近学生实际的调查活动,为文明城市创建出一份力。
(三)弘扬“红船精神”,助力志愿服务
一要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发动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组织他们深入村(居)开展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禁毒禁赌、文明礼仪宣传等相关公益服务活动,普及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积极传播文明理念。组织学生到就近孤儿院,社会福利院、敬老院等地慰问孤儿、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二要继续培养责任意识。引导学生力所能及地参与“五水共治”、“垃圾分类”等实践活动,深入村(居)、家庭开展节水、保护河道和“垃圾分类”的宣传,提升学生的环保意识。围绕环境污染,水资源保护、垃圾处理等社会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调查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服务意识和公民意识。三要开展“我做一日小当家”活动。与父母谈一次心,了解父母为自己成长付出的艰辛;为父母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感激父母的养育之恩。培养学生珍惜亲情、热爱劳动、学会感恩的好品质,养成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好习惯。
三、活动要求
(一)要精心部署。
各村(居)、学校要成立相应的暑期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创新载体,制定学生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计划(各村组织学生实践活动至少8次以上,于7月4日前上报镇社教办),组织开展各项学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二)要强化保障。
各村(居)要加强与学校联络员联系,多沟通交流,创新教育方式,创新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同时要加强学生安全和卫生意识教育,组织开展好学生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同时要加强学生安全和卫生意识教育,注意确保活动安全。
(三)要整合资源。
各村(居)要与学校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充分挖掘、利用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教育资源,联手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社教专干、学校联络员、家长志愿者、“五老”人员和大学生志愿者等队伍的作用,确保暑期实践活动顺利进行。要积极动员民营企业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就近就便的村(居)参加各项活动。
(四)要营造氛围。
各村(居)要从学生实际出发,跳出传统模式,注重创新,精心设计活动,形成内容丰富的活动菜单,供学生自主选择,同时要加强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与动员活动,积极鼓励与引导区域内学生参与暑期社会(社区)实践活动,形成良好的学生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氛围。
四、总结表彰
暑期社会(社区)实践活动结束后,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优秀小队和实践之星越城区社教委将进行评比和表彰(见附表)。各村(居)要注重暑期活动资料的整理和收集,及时报道活动信息。暑期活动总结和各类评优推荐材料于8月25日前上报镇社教办,邮箱:156677809@qq.com。
附件
1.中小学生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信息卡
2.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3.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评优推荐名额
4.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推选表
5.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选表
6.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小队推选表
7.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实践之星推选表
8.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情况反馈表
9.2018年暑假中小学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计划表
富盛镇人民政府
2018年7月2日
抄送:区社教委、区关工委。
富盛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7月2日印发
附件1
中小学生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信 息 卡
学校 姓名
班级居住街道(乡镇)、社区(村居)
实践 活动 意向 | 参加 次数 | 其 中 | 家长意见: | |||||||
参加街道、社区活动 | 参 加 学校活动 | 参加实践小队活动 | 参 加 其他活动 | |||||||
实践 活动 记录 | 次数 | 时间 | 活动内容 | 组织单位 | 证明人 |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学生自我评价 |
| 班主任 评 定 |
温馨提示:
1.城区中小学生放假一周内持卡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到。
2.参加活动的中小学生,要如实记录自己参加实践活动的情况,不必到社区(村)敲章。
3.中小学生开学报到时,把信息卡上交班主任,由班主任给予综合评定(优、良、一般)。
附件2
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各类先进评选条件
一、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社区(村)、学校、各社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评选条件为:组织工作突出;活动开展丰富,具有特色;学生参与面广,社会反响好。
二、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社区教育联络员、社区教育专职干部、志愿者。
社区教育联络员评选条件为:能深入社区,经常性地和社区联系,全程参与、组织、指导社区活动,得到学生和社区的好评;带领社区组织的实践小队开展活动,活动有创意、有实效。
社区教育专职干部评选条件为:工作认真负责,活动开展有新意,有实效,成绩突出。
志愿者评选条件为:热心学生社区实践活动,发挥作用明显。
三、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实践小队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为各类暑期社会实践小队。评选条件为:实践活动主题明确;突出自主性、实践性,活动有特色、有实效;开展活动不少于8次,有相关的活动记录和资料。社区(村)已参评的优秀实践小队,学校不能重复申报。优秀实践小队队长同时荣获“实践之星”称号。
附件3
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评优推荐名额
街道(乡镇) 学 校 | 先进集体 (个) | 先进个人 (个) | 优秀实践小队 (支) |
塔山街道 | 5 | 11 | 10 |
蕺山街道 | 7 | 14 | 13 |
北海街道 | 7 | 14 | 13 |
府山街道 | 8 | 17 | 16 |
城南街道 | 7 | 14 | 13 |
稽山街道 | 6 | 12 | 11 |
迪荡街道 | 3 | 6 | 5 |
灵芝街道 | 4 | 9 | 8 |
东浦街道 | 3 | 7 | 6 |
鉴湖街道 | 6 | 13 | 12 |
东湖街道 | 3 | 7 | 6 |
皋埠镇 | 5 | 11 | 10 |
陶堰镇 | 1 | 3 | 2 |
富盛镇 | 2 | 5 | 4 |
区属学校 | 20 | 6 (原袍江新区学校) | 四年级以上班级数的15% |
市属学校 | 2 | 5 | 高中3支,其他学校1-2支 |
合计 | 89 | 154 |
|
备注:1.镇(街道)、学校按名额择优推荐,由区社教委、市教育局、市关工委择优评选。2.原袍江新区各类先进评比由所在中心校、中学推荐。
附件4
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先进集体推选表
单 位 | 负责人 | 联系 电话 | |||||
主要事迹 | |||||||
活动总结 |
(可附页) | ||||||
申报单位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镇(街道)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评审单位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附件5
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先进个人推选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先进 类别 | ||||||
单 位 | 联系电话 | ||||||||
主要事迹
(可附页) | |||||||||
申报单位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镇(街道)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评审单位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附件6
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优秀实践小队推选表
小队名称 | 人数 | 队 长 | |||||
指导老师 | 联系电话 | ||||||
所属镇(街道)、社区(学校) | |||||||
活动主题 | |||||||
活动效果 | |||||||
活动过程:
(可附页) | |||||||
申报单位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镇(街道)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评审单位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附件7
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实践之星推选表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校 | ||||||
班级 | 选送单位 | ||||||||
主要事迹
(可附页) | |||||||||
申报单位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镇(街道)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评审单位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
附件8
2018年暑期社区(社会)实践活动
情 况 反 馈 表
学 校 | 学生假期社区 实践活动情况 | 学校社区教育 联络员情况 | 镇(街道)、村(社区) 对学校的总体反映 | |||||
学生 报到 人数 | 参加 活动 人数 | 学生表现 (优良、 一般) | 指导、 组织开展 活动次数 | 开展工作 情况(优、 良、一般) | 优 | 良 | 一般 | |
富盛镇中心小学 | ||||||||
富盛中学 |
镇(街道) 村(社区 )(盖章) 村(社区)负责人签名
附件9
村2018年暑假中小学生社区
(社会)实践活动计划表
活动日期 | 活动地点 | 活 动 内 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