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关于成立“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局各科(室、中心)、司法所,各法律服务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厅“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场推进会精神,按照《浙江省司法厅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方案》(浙司〔2018〕44号)、《越城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越司(2018)21号 )要求,经研究决定,区局成立“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王挺区司法局局长
副组长:季德华区司法局副局长
车军妍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员:谢良平区司法局办公室主任
胡敏竟区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王轶区司法局法管科科长
许忠方区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主持工作)
林萍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局办公室负责。
附件: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18年7月18日
附件
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
行动名称 | 具体活动 | 责任科室 | 司法所落实任务目标 | 完成时间 |
一、营商环境法治保障行动 | 1、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项活动; 2、编写法律服务营商环境典型案例集。 | 宣教科 | 1、各所全年不少于7场;2、报送案例素材全年不少于2件。(具体报送要求由宣教科另行通知) | 截至12月前 |
二、营商法律风险防范行动 | 1、开展法律顾问企业大走访; 2、开展企业法律体检; 3、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巡回演宣讲。 | 法管科 | 1、各司法所联系律所走访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全年不少20家。2、全年落实法律风险防范巡回宣讲不少于1次。 | 截至12月前 |
三、企业矛盾纠纷化解行动 | 1、建立行业性调委会; 2、建立规上企业调委会; 3、汇编人民调解帮助化解企业矛盾优秀案例集。 4、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 基层科 | 1、各司法所建立规上企业人民调解组织不少于1个; 2、报送案例素材全年不少于2件;(具体要求由基层科另行通知) 3、全年开展涉企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不少于1次。 | 截至12月前 |
四、法律服务模式创行动 | 1、研发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产品; 2、开展法律帮扶小微企业活动。 | 法管科 | 截至12月前 |
注:司法所在落实活动、走访任务时,应注意活动材料的收集与报送,报送要及时准确,以便真实的反映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