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皋埠镇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代会、人代会的决议、决定和命令,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2.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中心镇建设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村镇建设等规划,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3.指导农村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组织引导农村经济富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
4.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城镇医疗实施等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5.推进基层民主、文明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6.加强社会综合管理,强化信访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7.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皋埠镇政府部门预算包括:皋埠镇政府本级预算。
二、皋埠镇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皋埠镇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皋埠镇2019年收支总预算9017.7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皋埠镇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901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4017.7万元,占44.55%;专户资金/万元,占/%;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万元,占/%;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元,占/%;其他收入5000万元,占55.4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占/%;上年结转收入/万元,占/%。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皋埠镇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为9017.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1317.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00.00万元、教育支出4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980.63万元、农林水支出111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6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29.3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4.74万元,项目支出7733.65万元。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皋埠镇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17.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7.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1267.3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00.00万元、教育支出40.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9.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50.64万元、农林水支出115.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7.66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皋埠镇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17.7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6821.80万元,减少2804.10万元。增减情况说明:2018年市、区局办通过财政专项转移追加预算资金或预算指标2804.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267.33万元,占3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72.06万元,占9.26%;住房保障支出(类)187.66万元,占4.6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2万元,主要用于人大委员活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499.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474.50 万元,主要用于水电费、编外人员报酬、办公设备购置、部门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安排 264.73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事业服务中心事业、安监站事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等人员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安排26.14 万元,主要用于镇政府审计事务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安排400.00万元,主要用于协辅警日常运行经费及平安皋埠建设项目支出。
(7)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安排40.00万元,主要用于中小学校激励政策项目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安排45.00万元,主要用于镇文化艺术节等文化、体育活动等项目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安排 24.33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安排127.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安排51.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支出安排33.07万元,主要用于下岗失业复退军人再就业人员经费、遗嘱补贴等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安排(项)160.3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退休人员生活费、各类慰问金等项目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安排385.00万元,主要用于镇配套承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项目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款)计划生育服务(项)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项目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支出安排7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居)办公运行项目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安排200万元,主要用于城镇区域内设施修护及亮化项目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安排875.64万元,主要用于小城镇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支出。
(19)农林水利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安排 115.68 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公共服务中心事业人员的基本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147.4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公积金的基本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安排0.0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退休人员房贴的基本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40.2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购房补贴的基本支出。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皋埠镇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2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4.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皋埠镇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无增长(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保留的执法公务车辆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无变化。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皋埠镇政府1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4.74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皋埠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9.5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3.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64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皋埠镇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皋埠镇政府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33.65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用经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