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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30602ZF260000/2019-65325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区行政服务中心 发文日期: 2019-01-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 2019- 01- 31 00: 00 浏览次数:


  一、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统筹管理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

  3.制定和规范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审定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制定的行政审批各项制度,根据实际需要制定行政审批事项的联合办理流程。

  4.负责对进入或者退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区政府决定。

  5.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运转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并适时通报有关情况。

  6.负责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

  7.负责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各办事窗口及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培训和考核,对进驻窗口部门(单位)年度考核提出建议意见。

  8.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制定和实施行政服务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

  10.承担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承担区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2.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以及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管理处、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2家全民事业单位预算。

  二、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4.01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13.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2.5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2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61.84万元、。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1767.35万元

  (二)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1767.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654.01万元,占 93.6 %;专户资金 0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113.34万元,占6.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 0%;其他收入 0元,占 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元,占 0 %;上年结转收入0元,占0%。

  (三)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2019年支出预算为1767.3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32.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9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8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28.3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3.96万元,项目支出1285.04万元。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4.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4.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9.2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84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54.0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1578.36万元,增加75.65万元。增减情况说明:由于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独立运行,人员及办公经费需求大量增加以及增添了交易中心一家下属事业单位,故需大额增加预算金额。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19.25万元,占9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2.92万元,占4.4 %;住房保障支出(类)61.84万元,占3.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安排116.0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奖金、日常公用经费等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安排1285.04万元,主要用于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大厅运作管理等项目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安排45.5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安排0.004万元,主要用于部分职工的提租补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安排16.30万元,主要用于部分职工的购房补贴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项)安排52.0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养老保险。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安排20.8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缴纳职业年金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67.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3.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0.6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检查工作的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1家行政单位以及越城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管理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越城区分中心2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54.0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采购预算总额 467.9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7.68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5.0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各部门机关及参公单位的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信息来源: 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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