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越委办〔2019〕30号),《关于明确区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设置的函》(绍越编办〔2019〕21号),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劳琦静同志任越城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姜 维同志任越城区水利局规划建设科负责人;
刘金晓同志任越城区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
邢晓翰同志任越城区河道水域管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栋同志任越城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指导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因机构改革,上述有关人员原任职务自行免除。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党组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