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司〔2019〕32号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关于印发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越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要求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印发省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的通知》(浙司〔2019〕69号)和规定,结合我区机构改革等情况,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编制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和越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印发公布。
未列入制定主体清单的区其他单位、机构(包括各类临时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部门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受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行政执法机构,以及其他不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构)不得以本单位、本机构名义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印发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行政规范性统一编号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2.越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19年11月27日
附件1
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1.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
2.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3.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4.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5. 绍兴市越城区档案局
6. 绍兴市越城区密码管理局
7. 绍兴市越城区国家保密局
8. 绍兴市越城区新闻出版局
9. 绍兴市越城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10. 绍兴市越城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11.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12.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13. 绍兴市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绍兴市越城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4. 绍兴市越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15.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16.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体育局
17. 绍兴市越城区科学技术局
18.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
19.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绍兴市越城区行政复议局)
21.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2. 绍兴市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3.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4. 绍兴市越城区水利局
25. 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
26. 绍兴市越城区商务局
27. 绍兴市越城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8. 绍兴市越城区卫生健康局
29. 绍兴市越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30. 绍兴市越城区应急管理局
31. 绍兴市越城区审计局
32.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绍兴市越城区知识产权局)
33. 绍兴市越城区统计局
34. 绍兴市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绍兴市越城区城市管理局)
35.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越城分局
36.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越城分局
37.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越城分局
38. 绍兴市越城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39. 绍兴市越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40. 绍兴市越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41. 绍兴市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招商局
42. 绍兴市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投资服务局
43. 绍兴市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人才工作局
44. 绍兴市越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45. 绍兴市越城区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
46. 绍兴市越城区税务局
47. 绍兴市越城区气象局
附件2
越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规定
一、统一编号的组成
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由三部分组成,即制定机关编码+登记年份+流水号。
二、制定机关编码
制定机关编码由省司法厅按以下规则统一编制。制定机关编码=行政区域代码+系统代码。
(一)每个行政区域代码由四个大写的英文字母组成,每个行政区域代码是唯一的。我区的行政区域代码为:DYCD。
(二)每个系统代码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以归口相应的省级部门为主线设置。具体如下:
系统名称 | 代码 | 系统名称 | 代码 |
政府 | 00 | 政府办公厅(室)(政务公开)系统 | 01 |
发展改革(招投标、能源、投资综合管理、社会信用、成本)系统 | 02 | 经信(工业信息化、中小企业、无线电管理、新型墙体)系统 | 03 |
教育系统 | 04 | 科技系统(外国专家) | 05 |
民族宗教系统 | 06 | 公安(公民因私出国境和外国人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系统 | 07 |
民政(移民)系统 | 10 | 司法行政系统 | 11 |
财政系统 | 12 | 人力社保系统 | 13 |
建设(住房保障、房地产、住房公积金、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城市管理)系统 | 16 | 交通运输(公路、港航、民用机场、道路运输、海事)系统 | 17 |
水利(水政、水文、钱塘江管理、滩涂围垦)系统 | 18 | 商务(贸易、外经贸、对外贸易、招商、协作、散装水泥)系统 | 21 |
审计系统 | 25 | 外事(港澳事务)系统 | 26 |
新闻出版(版权)系统 | 32 | 体育系统 | 33 |
统计系统 | 35 | 侨务系统 | 39 |
人防(民防)系统 | 41 | 档案系统 | 47 |
台办系统 | 48 | 地震系统 | 49 |
气象系统 | 50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系统 | 56 |
机关事务管理系统 | 61 | 退役军人事务(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军官转业安置)系统 | 62 |
自然资源系统(土地、海域、海岛、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地质勘查、城乡规划、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矿产资源管理、海洋预警预报) | 63 | 生态环境系统 | 64 |
农业农村(植物检疫、畜牧兽医、农业机械、渔政渔港监管)系统 | 65 | 文化和旅游(文物)系统 | 66 |
卫生健康(卫生监督、老龄健康)系统 | 67 | 市场监督管理(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物价检查、知识产权保护)系统 | 68 |
广播电视系统 | 69 |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应急、消防、救灾减灾、地质灾害、水旱灾害防治、森林防火、防台防汛抗旱)系统 | 70 |
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 | 71 | 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系统 | 72 |
医疗保障系统 | 73 | 林业(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自然遗产、森林防火管理)系统 | 74 |
大数据发展管理系统 | 75 | 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系统 | 76 |
乡镇(街道)政府 | 99 |
对于省市县机构设置不统一,以及乡镇(街道)政府编号情况,按下列规定处理:
1.省级有关部门为一个单位,而市县分设不同单位的,统一采用省级部门的编号,如自然资源系统中,市县土地、海域、海岛、测绘与地理信息等部门等均采用自然资源系统编号。
2.省级有关部门为多个单位,而市县合并为一个单位的,采用排序为首位的部门编号,如教体局采用教育部门的编号。
3.省级部门对系统代码另有规定的,报省司法厅同意后,按其规定执行。
4.全省乡镇(街道)政府系统代码统一为99,具体到某县(市、区)的乡镇(街道),采取在该系统代码后增加大写英文字母来辨识。我区各镇街道代码具体如下:
塔山街道 DYCD99A 府山街道 DYCD99B
北海街道 DYCD99C 稽山街道 DYCD99D
城南街道 DYCD99F 迪荡街道 DYCD99G
东湖街道 DYCD99H 灵芝街道 DYCD99I
东浦街道 DYCD99J 鉴湖街道 DYCD99K
斗门街道 DYCD99L 皋埠街道 DYCD99M
陶堰街道 DYCD99N 马山街道 DYCD99O
孙端街道 DYCD99P 富 盛 镇 DYCD99Q
三、登记年份
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在2019年登记的为“2019”。
四、流水号
由四位阿拉伯数字组成。每年从“0001”开始,如2019年第1号文件为“0001”,2019年第2号文件为“0002”。
五、编号书写形式
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的三部分通过短“-”联结。如区政府2019年第1号文件编号为DYCD00-2019-0001,区发改局2019年第1号文件编号为DYCD02-2019-0001,区教体局2019年第3号文件编号为DYCD04-2019-0003,塔山街道2019年第1号文件编号为DYCD99A-2019-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