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越人社通〔2018〕36号文件精神,区人力社保局于2019年12月24日对越城区(高新区、袍江新区)辖区范围内提交人才公寓(兰花苑)入住申请人员进行了审核,现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第十批人员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人才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越城区人力社保局反映。
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即2019年12月24日—2019年12月30日;
联系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马臻路45号;
联系电话:0575-88307167、0575-88122308。
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