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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10649/2019-54948 组配分类: 工作总结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文日期: 2019-0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越城区民政局2018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9- 02- 02 19: 39 浏览次数:

  2018年,我局在市民政局的有力指导下,紧紧围绕各项考核任务,认真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一、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推进基层治理共享共享。

  1.顺利完成省级创新实验项目“五邻社”总结评估工作。全面建立社区五邻社,实现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在全区城市社区全覆盖,实现每个城市社区登记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达15个以上,全区累计达1129个;大力激发五邻社参与社区治理服务积极性,会同多个部门,为五邻社征集公益创投项目17个,筹集项目资金200余万元。1月,我区被确定为全省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实验项目中期评估主办方和现场观摩点;8月,实验项目(五邻社)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总结材料《探索“五邻社”互助自治平台、打造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被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肯定。

  2.积极探索“一窗受理、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全面提升社区硬件设施,选定5个试点社区,开辟3+X为民服务空间,实现一“厅”迎客,一“岗”受理,一“坊”议事新格局;大力开发教课书式软件,将95个社区承接的便民服务事项集成至越城区社区服务系统,明确所有事项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等要求;组织全科社工培训,确保每位社区工作人员都能熟练办理所有事项,大幅提升社区服务效能。

  3.大力发展专职社工队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专职社区工作者的选聘方式、薪酬待遇、教育培训、工作制度等内容。广泛发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投入15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考前培训辅导,报考率和通过率分别比去年增长300%和240%。顺利完成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今年共招录45人,及时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4.合理规划城乡社区布局。积极推进撤居建社区工作,联合多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着力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处理人、财、物等关键环节;7月,我区迪荡街道沈家庄、罗家庄、西金、五云四个村(居)顺利完成撤并,成立世禾社区。稳步推进撤村建居工作,会同多部门深入村(居)、街道开展调研,根据各村实际因村施策,有序完成40个拆改村村改居任务。大力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邀请有关专家实地调研我区富盛镇金溪、乌石、上旺等村,指导开展农村社区建设,打造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样板。

  二、坚持提档升级,着力拓展为老服务多元发展。

  1.深入推进城乡居家养老。大力创建镇街级居家养老中心,在富盛镇、北海街道等8个镇街率先创建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工作的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重点打造2家五星级示范型居家养老中心,形成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错位发展,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要。全面完成城市社区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制定出台《关于越城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实施办法》,召开全区公建民营现场推进会,7月,我区76个城市社区照料中心按要求完成公建民营,实现城市社区照料中心公建民营全覆盖;增强社区照料中心助医功能,与卫计部门合作,定期组织医生上门为老年人体检,提供医疗卫生、养生保健等服务。

  2.大力引进养老招商项目。今年,我局持续引进金昌森海豪庭养老项目、润和养老项目和柏庭中高端全产业链养老服务项目等3项重大投资,重点引进佰仁堂医养结合品牌。柏庭中高端全产业链养老服务项目总投资达15亿元。

  3.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推进皋埠镇社会福利中心升级改造,预计年底实现公建民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督导养老机构安装“智慧用电”系统;落实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参保率达100%。

  4.扩大养老服务购买力度。落实政府补贴购买养老服务,发放养老服务补贴786余万元,面向全区34000余名七旬老人发放100元居家养老服务券。

  5.弘扬助老敬老社会风尚。完成浙江省老年电大春秋两季招生教学工作;动员各行各业参加第三届“敬老文明号”创建;组织开展“敬老月”系列活动,举办多台敬老演出;配合市老龄办和绍兴日报社做好“走近绍兴百岁老人”宣传报道,营造社会尊老敬老良好氛围。

  三、坚持兜住底线,着力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1.严格实施低保动态管理。依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数据,实现部分银行存款信息核对,全面审查新申请对象材料,重点复核已在册对象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审批退回或调整退出,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截至10月,我区共有城乡低保2862户3874人、低保边缘244户643人、就学困难72户194人、因病致贫849户2439人,累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2990万元(不含袍江)。

  2.积极落实儿童关爱政策。加强困难儿童福利保障,持续开展“明天计划”、“添翼计划”,为残疾儿童;在“春节”、“六一”等时间节点,走访慰问散居孤儿、困境儿童210人次,发放慰问金近32万元。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全面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积极开展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区创建。

  3.持续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慈善“一日捐”活动,筹集近100万元资金,用于我区助孤、助老、助困、助学、助医等慈善项目;启动以“点滴关爱·美丽越城”为主题的点滴公益慈善基金,专为我区困难家庭提供医疗、养老、照料等方面资助;完成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为四川马边彝族自治县筹集社会帮扶资金384.1万元,完成率超过100%。开展《慈善法》宣传“六进”和“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完成爱心驿站和线下慈善超市建设。开展“福彩暖万家”系列公益活动,通过多种形式资助困境儿童、大学生、孤寡老人、环卫工人、外来务工者等社会弱势群体105人次,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7万元。

  4.不断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开展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今年新改建避灾安置点7个,发放补助资金14万元;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申报全国候选社区2个,全省候选社区1个。

  四、坚持高效便民,着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动能。

  1.殡葬事务改革扎实推进。大力推进我区二环路以内及沿线裸露坟墓治理,划定六个重点整治区域,指导有关镇街按时按要求完成裸露坟墓迁移和绿化覆盖;牵头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积极加强违法建坟监管,截至10月,已阻止和拆除违建坟墓33座;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积极倡导群众移风易俗,积极配合做好市级新公墓建设。

  2.社会组织管理不断规范。首次推行社会组织网上年检,指导全区310家应检社会组织开展在线申报;全面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规范会费收费标准,清理各类违规收费,预计每年可为企业减少会费支出170余万元;大力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圆满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

  3.区划地名调整有序进行。积极参与“美丽越城”建设,统一编制中兴北路、延安路2条美丽示范街门牌共计352块;全面落实“建功路”、“亭山路”复名要求,重新制作和安装复名道路门(楼)牌共计508块;开展越柯线联合检查,加强界线界桩日常管理,确保边界平安稳定。

  4.婚姻收养登记依法开展。截止10月,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874对、离婚登记1152对;依法办理收养登记36例,解除收养1例。

  五、坚持大局稳定,着力推动优抚安置政策落实。

  1.全面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顺利完成退役军人信息采集第一阶段任务;畅通退役军人帮扶解困渠道,积极落实帮扶再就业岗位,今年共帮扶下岗志愿兵50人、自谋职业士官23人、96西藏兵6人,帮扶率达100%;搭建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平台,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园,联合多部门举办2018年度退伍士兵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1320个,50余名退役士兵当场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意向。

  2.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拥军优属政策。提高优抚补助标准,截止10月,发放各类优抚金共计1960万元;完成274名退伍士兵接收安置工作,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金共计560万元;利用春节、“八一”等节点,走访慰问驻越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共计470余万元;举行烈士公祭活动,9月30日,我区四套班子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在吼山烈士陵园向革命烈士敬献花篮,缅怀革命先烈;在各村(社区)设立军人荣誉墙,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和归属感,营造良好拥军优属氛围。

  六、坚持从严治党,着力打造为民清廉民政队伍。

  1.强化作风建设和风险防控。全面开展新“四风”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标先进、补齐短板,驰而不息抓实作风建设。开展廉政教育,建立干部(党员)廉政档案;开展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点排查,形成廉洁风险防控清单。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接受市社会救助专项审计,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2.强化领导班子责任担当。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配合做好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巡察,主动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做到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落实。

  3.加强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月定期组织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增强队伍活力。

  4.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八统一”要求,梳理出我局“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76个;开展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所有事项开通网上办事。深入推进“一窗办”、“一证办”、“全城办”等重点改革,所有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实现市定5个高频民生事项一证通办,9个事项全城通办,积极对接“移动办”相关工作。按照省市两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2018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及时公开检查结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5.大力推进“平安建设”考核工作。以平安创建过程性指标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规范提升工程;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实现党的工作覆盖达100%;启动社会组织孵化中心(退役军人创业园)建设,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成建设慈善基地、网上慈善超市建设;扎实做好平安边界、基层治理、涉军维稳等平安创建工作。

信息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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