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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077002985/2019-7386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19-04-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延续认定绍兴市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为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发布日期: 2019- 04- 04 20: 21 浏览次数: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越市监〔2018〕101号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延续认定绍兴市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为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决定

各科(室)、所、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认定办法》和《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的要求,经市场申报、基层所核查和区局考核验收,决定延续认定绍兴市斗门农副产品综合市场为一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有效期均为三年(2019年—2021年)。

希望被认定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的单位珍惜荣誉,巩固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加快推动商品交易市场的提升发展。

属地市场监管所要以创星工作为载体,加强对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管理,把创星工作与促进市场改造提升、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相结合,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更快、更好地发展。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26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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