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关于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科室、司法所,区级各法律服务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市、区关于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要求,以强化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工作导向,切实帮助企业、群众、基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开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活动(以下简称“三服务”活动)。现将总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八八战略’再深化、改革开放再出发”活动主线和“服务企业促发展、服务群众惠民生、服务基层强基础”活动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满意导向,根据区委区政府改革深化、项目突破、作风提升“三个年”工作部署,深入企业、群众、基层送政策、听呼声、办实事、解难题,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谋划扎实的利民举措、完善高效的工作制度,为全力推进“三个越城”建设夯实发展基础、群众基础和基层基础。
二、主要内容
(一)聚焦服务企业,开展“法企同行”活动。
1、为企业生产经营“把脉搏”。以“法治体检”为载体,组织全体干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走访各类企业、在建重点项目,通过服务恳谈、调查问卷、法律咨询等形式深入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面上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法管科)
2、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智囊团”。实施企业法律顾问和公司律师培育计划,加大企业法律顾问宣传和推介力度。打造涉企风险管控、破产重组、知识产权保护的专业团队,通过上门服务、“专人热线”、微信咨询等方式提供企业涉法证据保全、合同公证、调解纠纷等服务,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提升依法经营水平。(责任单位:法管科)
3、为企业传递法治“好声音”。组织具有较高政策理论水平的普法志愿讲师团,深入劳务市场、用人单位、工业园区开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主题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引导企业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开展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组织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交流活动。(责任单位:宣教科)
4、为企业职工纠纷化解提供“新途径”。以创新突破为着力点,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通过试点、逐步铺开等过程,针对不同规模企业分期分批地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组建过程中,要强化指导,提出工作要求,并注意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工作,充分发挥化解企业矛盾纠纷、促进企业稳定的职能作用,不断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责任单位:基层科)
(二)聚焦服务群众,开展“法治惠民”活动。
5、构建“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完成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级规范化标准改造工作,建立健全16个镇街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扩大“12348”法律服务专线群众知晓面,主动整合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职能,打造“区—乡镇—村居”的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责任单位:援助中心)
6、为群众提供“便捷式”法律服务。全面落实司法行政审批项目“最多跑一次”,实施法律援助“全容缺全代办”机制,法律援助申请受理逐步延伸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一级,对农民工、残疾人、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人群畅通维权“绿色通道”,试点开展流动公证、上门公证等便民惠民举措,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法律服务。(责任单位:援助中心、法管科)
7、构建“全时空”法律服务供给机制。针对群众差异性法律需求,构建村(社区)法律顾问“E服务”制度,以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律师、司法所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法律明白人等建立微信法律服务群,形成村(社区)实体、云端双重覆盖,实现“现场+在线”的24小时全天候不间断法律服务。(责任单位:法管科)
8、人人争当“法律明白人”。开展“法律明白人”评选活动,主动引导激发并带动基层群众争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明白人”,力促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责任单位:宣教科)
(三)聚焦服务基层,开展“法护平安”活动。
9、打造服务基层“桥头堡”。利用“班子成员+科室+基层司法所”的“1+1+1”模式,通过“科室联所、司法所联村”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力量,进一步深化村(社区)法律顾问建设,开展村(社区)务“法治体检”,依法全程指导或直接参与村(社区)事务法律风险评估、疑难信访等,逐步提高村务法治化管理水平。(责任科室:基层科、法管科)
10、当好矛盾纠纷化解“润滑剂”。探索矛盾纠纷网格化管控新模式,借助镇街平安网格管理方式,积极推动辖区片警、法律顾问和法律工作者、党员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力量进网格,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直接到户、覆盖全员”的网络力量,进一步实现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基层。(责任科室:基层科)
11、开拓基层依法治理“新高地”。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提高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入户率。开展“一地一品”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挖掘乡贤“说法议事团”“和事佬”等社会组织,打造法治文化品牌,拓展文化阵地,开创基层依法治理新局面。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抓好村(居)民学法用法。(责任单位:宣教科)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区司法局“三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由王挺同志任组长,季德华同志、车军妍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办公室,负责对 “三服务”开展情况及发现问题的统计,对需研究解决问题的协调交办、跟踪督查。各科室、司法所负责人要担负起工作责任,对“三服务”活动进行部署落实、开展到位。
(二)突出宣传,营造氛围。要及时总结概括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部及法律服务人员在“三服务”活动中涌现出来的特色做法和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推动成功经验和创新成果运用,积极营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支持“三服务”活动浓厚氛围。
(三)严明纪律,务求实效。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越城区相关实施办法,切实改进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树立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要把“三服务”活动贯穿全年工作的始终,不以“三服务”活动代替常规工作。
附件:1.挂点领导、干部联系表
2.开展“三服务”活动情况汇总表
绍兴市越城区司法局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