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工作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9年灵芝街道村(居)、社区党建工作质量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村(居)、社区党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街道下辖村(居)、社区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压实党建工作责任,激发各党组织抓基层党建的主动性、积极性,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各项党建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评价办法。
一、评价对象
各村(居)、社区党组织。
二、评价内容及分值设置
评价分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特色工作、荣誉加分项四部分。重点工作50分,常规工作40分,特色工作10分,荣誉加分按实际情况核算。年度评分情况折算计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各村(居)、社区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一)重点工作
1.按要求抓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未完成相关任务的扣1分。
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深化开展“支部建设年”活动,未按要求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的扣1分。
3.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以及中央、省委和市委等上级有关规定要求,未按要求落实到位的每发现1例扣1分。
4.基层党建相关群体信访稳控化解不力,导致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的,每发现1例扣5分。
5.狠抓农村“三支队伍”、配齐育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未按要求落实的每发现1例扣1分;发生党员、村干部涉黑涉恶案件的每起扣1分,事件发生在当年度的每发现1起扣2分。
6.被上级点名通报的或未按要求完成上级部署的其他重点工作任务的,每发现1例扣1-2分。
(二)常规工作
1.常态整治过大过小党支部,过大支部、过小支部、空壳支部未及时调整或撤销的每发现1例扣0.5分 。
2.按要求开展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年度评定农村警示型党员比例在0.8%以上,未达到比例的扣1分,未按要求开展先锋指数考评管理的扣0.5分。
3.未做好村级阵地日常维护,发生村级10件“关键小事”所列情形的扣0.5分。远教设备未能正常使用、三项考核指标未能到达要求扣1-2分。
4.按要求维护好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维护不到位的扣1分。
5.按要求完成党员发展年度指标任务,严格落实发展党员政治审查制度和25项程序要求,当年度党员发展程序、2014年以来档案不规范的每发现1例扣0.5分。入党积极分子未按时确定少一个扣0.5分,党员发展指标未完成的扣3分。
6.党员档案被发现不符合规范的,发现1例扣0.5分,存在违规发展党员情况的,发现1例扣1分。党费收纳管理未按要求的,发现1例扣0.5分。组织关系转接发现违规操作的,发现1例扣0.5分。未按要求落实上级下发的基层党建各项文件通知,或落实不到位的每发现1例扣2分。
7.按要求参加会议,无故缺席1次扣0.5分;要求统计的各类报表任务,未按时上报的,或者存在上报质量不高、有错误、不符合格式要求等情形的,每发现1例扣0.5分;催报后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的追加扣1分。认真做好《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存在不规范记录情况的,每发现1例扣1-2分。
(三)特色工作
特色工作实行年度评价,由各党组织自行申报(申报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经审核确定后,与重点工作、常规工作、荣誉加分汇总后形成年度基层党建评分。
(四)加分项
1.在越城区、绍兴市会议口头介绍基层党建工作经验的,每次分别加2分、3分;书面介绍的减半加分。在区级及以上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刊发工作经验的,酌情加1-3分。
2.承办街道、越城区、绍兴市基层党建工作综合性会议的,每次分别加2分、3分、5分;承接区级及以上学习考察团的每次加2分、区级以下的加1分。
3.基层党建工作做法得到区委主要领导、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的,分别加2分、3分;解决基层党建工作普遍性难题有办法,做法在全区面上发文推广的加2分。
三、评价方式
1.特色工作有重叠的从高计分,不重复加分。
2.因基层党建工作不力被街道领导约谈的,或基层党建工作被区级以上点名通报批评的,对通报、约谈事项实行加倍扣分。
3.重点工作、常规工作一般实行半年评价。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3月11日
抄送:区委组织部。 |
灵芝街道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3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