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居)、机关各办(站所):
为提升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形象,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形成全街道合力齐抓宣传的强大合力。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街道信息宣传工作实行量化考核,现将有关考核办法印发,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对象
各居委会、社区、机关各办(所)。
二、考核方式
按照每篇稿件的录用分值折算成岗位分后统一考核。实行每月计分,每月公示,年底结算。
三、计分范围及方式
(一)街道级信息
被《稽山动态》、“人文稽山”微信公众号采用的,每篇得2分。优秀信息由街道党政办筛选后向上级推荐报送。
(二)区级信息
1.《绍兴越城网》、越城动态。每条信息字数为100字至249字计5分;250字至499字计6分;500字以上计7分。少于100字不计分。
2.《越城发布》微信公众号,普通稿件计10分,头条稿件计20分。报道中部分内容涉及的减半计分。
4.稿件被越城微博采纳的,每条计3分。
5.同一新闻被微信、微博同时采纳的,按高计分。
(三)市级及以上相关媒体
1.被省级以上主要媒体(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行业性国家级主要媒体)报道,整篇报道每篇计200分,整篇转载计150分,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每篇计50分。被人民网、参考消息、新华网、中国网、凤凰网等国家级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原创采写报道每篇计50分,上首页、头条计60分,部分涉及计20分,转载计10分。
2. 被《浙江日报》头版报道,每篇计100分,被《浙江日报》其他版面报道,每篇计50分。被浙江卫视《浙江新闻联播》报道,每篇计100分。以上媒体的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每篇计20分。被“浙江发布”微信、微博、浙江在线、浙江新闻客户端APP等原创采写报道每篇计20分,部分涉及计10分,转载计5分。
3. 被绍兴网、“绍兴发布”微信、微博等原创采写报道每篇计10分。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减半计分。
4. 被《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头版正面报道,每篇分别计30分、20分;《绍兴日报·今日越城》图文报道每篇计20分;被绍兴日报、绍兴晚报其他版面正面报道的,每篇计10分;被绍兴广电总台《绍兴新闻联播》、《直播绍兴》、《师爷说新闻》等正面报道的,每篇计10分。
5.被市广电总台“今日越城”栏目录用,每条计10分,头条录用计30分。被市广电总台“越城之窗”录用,每条计10分。
6. 生活周报·民生越城图片报道每篇计5分;文字报道字数500字以内计2分;500字—1000字计5分;1000字—2000字计8分;2000字以上10分。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每篇根据字数折半计分。
7. 根据谁供稿谁得益的原则,以个人署名的文章计分到个人,无署名的文章计分到业务线办,涉及多条线的平分。报道中涉及部分内容的每篇减半计分。
(四)党政信息宣传
1.被区委办、区府办信息刊物录用的长篇、短篇(《越城信息》普刊、专刊及专报信息等),分别计20分、10分;被市委办、市府办信息刊物录用的长篇、短篇,分别计40分、20分;被省委办、省府办信息刊物录用的长篇、短篇,分别计100分、50分;被中办、国办信息刊物录用的长篇、短篇,分别计200分、100分;被国家、省、市、区领导批示的,在录用得分基础上分别加倍计分。
2.对街道约稿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并被录用的每次加5分,被上级或本级录用的每次再加5分。约稿信息由两个或以上办公室共同报送的,同时加分。
3.党政信息要求反映重点亮点工作,每条信息字数在300字以上,在报送信息时候注明党政信息。
4.紧急信息报送情况与信息采用计分制挂钩,并实行通报及扣分制度,迟报、漏报每次扣30分,瞒报、错报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或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度信息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并按照部门、社区(居)为单位在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每一起扣1分及以上。
5. 一条信息被多种刊物录用的,可累计加分;一条信息被同级多位领导批示的,可累计加分;一条信息同时被国家、省、市、区领导批示的,可分级累计加分。
四、工作机制和任务清单
(一)街道机关信息:实行办公室负责制报送。各办公室主任为责任人,另再明确1-2名信息人员,保质保量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并及时联同党政办与外界新闻媒体进行沟通,拓展信息渠道,提升正面效应。
实行每周新闻线索例报。街道机关各部门于每周一下班前,对本周新闻线索进行整理,对下周新闻线索进行预排。每周至少报送1条以上新闻线索。突发事件发展情况,及时将信息形成新闻线索进行报送。(新闻线索报送表详见附件1)
(二)各社区(居)信息:实行信息员报送制。社区每月投送4条以上(其中党政信息1条),居委会每月投送2条以上(其中党政信息1条)。信息报送工作完成情况计入各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居委会、社区达到基本分(社区150分,居委会100分),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时加2分,前三名再加1.5分、1分、0.5分,不达到基本分的扣2分。区里给街道岗位责任制加分的,相关社区(居)加倍加分。
(三)实行情况通报制:每月进行一次统计,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四)报道加扣分:街道各办达标分为每月投送信息不少于8条(其中党政信息1条),司法所、劳动监察、市场所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2条(其中党政信息1条)。年底根据各办信息上报和上级利用情况,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时酌情加(扣)1-2分。各办分数未达到2分,但机关工作人员通过联社(居)企参与“三服务”、党建重点、亮点工作并协助做好相关宣传报道的,可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时酌情加至2分。
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出现重大负面曝光报道,扣相关人员年终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每起2分,情节严重的由街道党工委讨论决定。对相关部门和责任人未及时上报的紧急信息的,根据上级扣分情况加倍扣分。
(五)每月汇总:各社区(居)于每月3日前按时上报上一个月的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需附截图、照片或电子文档,逾期不报漏报的年底不作加分依据。
五、信息报送主要内容
1.上级政策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各类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信息;
3.亮点工作经验(重点得分项);
4.社情民意类信息(重点得分项);
5.其他重要信息和新闻线索。
六、考核要求
1.各社区(居)、机关各办要高度重视宣传、信息工作,各办公室主任、各党组织主职干部负责制;各办信息员、各社区(居)信息员为责任人,负责信息报送。
2.建立网络宣传员队伍,主要完成区、街两级网络宣传工作,年底根据宣传情况评出若干名先进个人进行奖励。
3.信息的报送要注重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4.各社区(居)、机关干部的信息可以通过邮箱进行报送ycjs2019@163.com上报信息中需注明“报送单位+信息类型+信息标题”<如:**社区(居)+类型(外宣信息/党政信息/约稿)+**社区(居)开展***活动>。附照片的,请报送未经过编辑的照片。党政办做好录用稿件的登记和考核。
5.为丰富宣传模式和层次,对于重大的活动信息,可提前与宣传线联系邀请上级信息部门或外界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6.非指定信息员投送信息、稿件被录用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考核计分。
7.本办法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原考核办法自行作废。
附件:1. 新闻线索报送表
2. 2019年 月宣传报道情况统计表
中共稽山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9年4月26日稽工委〔2019〕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道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