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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592878027/2019-76098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府办 发文日期: 2019-05-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越城区未达标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5- 30 11: 13 浏览次数:

马山镇人民政府,东湖街道、斗门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单位):

《越城区未达标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520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未达标公厕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厕所革命,提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全市农村公厕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绍政办发明电〔20183号)精神,经镇街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实地核查,决定对列入规划拆改的村未达标公厕开展提升改造工作,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前全面消灭马山镇、东湖街道、斗门街道未达标公厕,全面完成7个村36座公厕陈旧公厕提升改造。

二、时间安排

5月底前要完成旱厕的拆除工作,6月份启动未达标公厕改造提升工作,11月底前要完成建设,12月底前要完成区级验收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项目管理。按照《越城区农村公厕改造二年行动实施方案(20162017年)》(越政办发〔2016122号)文件精神执行,项目建设标准按照《绍兴市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卫生管理规范》执行。

(二)奖补标准。农村公厕扩面提标改造所需资金由各村自筹。区级考核验收通过后,按审计后的实际投资额给予补助(政策处理费由村自负),补助标准为:新建公厕每座奖补最高不超过7万元;改建公厕每座奖补最高不超过4万元。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区级补助资金。

(三)资金保障。补助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具体奖补资金测算见附件)。项目全部完成经验收、审计,由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提出资金拨付意见,区财政局及时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位,同时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

 

附件:2019年越城区未达标公厕提升改造下达任务表


附件

2019年越城区未达标公厕提升改造下达任务表

 

镇街

序号

村名

未达标公厕()

提升改造总数()

改建()

新建()

投资概算(万元)

拟补助资金(万元)

备注

马山镇

1

恂南村

8

5

1

4

58

32

拆除3

2

恂北村

8

5

2

3

51

29

拆除3

3

檀渎村

2

2


2

26

14


小计

18

12

3

9

135

75


东湖街道

4

朱尉村

17

10

2

8

116

64

拆除7

小计

17

10

2

8

116

64


斗门街道

5

方徐村

2

2


2

26

14


6

袍渎村

9

6


6

78

42

拆除3

7

坝头丁村

10

6


6

78

42

拆除4

小计

21

14


14

182

98


合计

56

36

5

31

433

237

拆除20



信息来源: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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