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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733218496R/2019-76497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城南街道 发文日期: 2019-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中共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城南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居)工作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9- 06- 07 10: 03 浏览次数:

 

各村(居)、社区、机关各办:

为切实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巩固和深化农村驻村指导员制度,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驻村的意见(试行)》(越委办201845号)文件精神,现就深化完善驻村(居)工作制度,加强街道驻村(居)干部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深化“双整”工作,扎实推动“五星达标、3A争创”乡村振兴战略生动实践,鼓励引导驻村(居)干部找准工作定位、增强责任意识、激发干事活力,为加快推进“三个城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人员选派

1、选派原则:围绕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要求,把真正对做好农村工作有帮助的干部、需要在农村基层锻炼成长的干部作为驻村(居)干部派下去。各后进村驻村(居)干部兼任“第一书记”,负责推进落实整转任务清单。

2、选派方法:每个村选派1名驻村(居)干部和1名联系指导员,驻村(居)干部原则上实行一人驻多村模式(后进村一人驻一村),联系指导员实行一人联一村模式,发挥“传帮带”作用,保持工作无缝对接。驻村(居)干部除参加重点工作、街道机关会议和必要工作外,原则上日常驻村(居)办公,办公地点设在村(居)党群服务中心。

3、选派程序: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三、驻村(居)干部工作职责

1、开展农户走访。经常走访农户,做好走访记录,建立民情、村情档案,建立离任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贫困户、低保户、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等重点农户档案。

2、方便群众办事。公开驻村(居)干部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责、服务范围、联系方式等,开展孤寡、困难、残疾等弱势村民事务干部代办,方便服务群众。

3、办好为民实事。积极创新集体经济增收模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支持和争取各类人才、资本留在农村、流向农村,建好农村“智库”,培育壮大“农村工匠”队伍;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不断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4、指导网格工作。教好、管好、用好“网格长”队伍,全面监测网格运行,使基层治理的末梢反应更及时,响应更迅速,有效发挥服务群众、联系群众的触角作用。

5、落实“三督促”职责。督促村级班子按时完成上级党工委办事处布置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抓好街道职能线办的各项任务和各类实事工程;督促村干部规范村内日常管理,重点抓好信访、矛盾纠纷调处、“四不”公开承诺、“四违”管理、小额工程和“三资”管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工作,杜绝各项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督促村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评星晋级”工作,落实“三会一课”、“五议两公开”等制度;强化“三务公开”,促进基层民主治理。

6、实行“四必到”制度。村(居)内各类会议必到,指导有关会议按时按规召开;村级招投标、宅基地放样、工程开工验收等各类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实施时必到;村(居)内发生急事、难事、群体性事件、突发性事件或处理不稳定事件必到;因工作需要,村(居)要求参与的场合必到。

7、执行“五不准”纪律。不准在下村工作时接受所驻村(居)公款宴请和报销各种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收受所驻村(居)发放的各种补贴、有价证券、农副产品;不准收受、廉价购买所驻村(居)的物品或到村推销个人营利性商品;不准做违背群众意愿、侵害群众利益和不利于所驻村(居)开展工作的事情;不准参与赌博等有损形象的活动。

四、管理考核

(一)管理制度:

1、交流例会制度。由街道党建办牵头每周召开驻村(居)指导员工作例会,对工作开展情况、安全隐患、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和群众思想状态进行全面的分析、研判,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有针对性的部署。驻村(居)干部对所驻村(居)发生的重大事项、重要村情民意、苗头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联村领导报告,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应对措施。

2、民主评议制度。由街道党建办牵头开展群众熟悉度测评,重点测评驻村(居)干部对群众的熟悉情况,要求进村入户率达100%,对村两委会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员和村民代表做到“找得到门、叫得上名”。测评采取电话征询、现场抽样调查、委托第三方调查等方式进行。

3、驻村(居)考核制度。加强对驻村(居)工作的督查指导,由街道纪工委牵头每季度对驻村(居)工作进行抽查,发现情况全街道通报。根据《城南街道驻村(居)干部职责清单》(见附件1),结合联系村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清单,加强日常管理,严格考核。驻村(居)干部单独考核,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挂钩。联系指导员按《2019年度城南街道部门站所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城工委〔2019〕35号)考核。 

(二)考核办法:

驻村(居)干部单独考核,基本分100分,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 岗位工作(50分)。

    (1)按驻村(居)干部群众熟悉度测评排名折算,排名第一的得50分,每下降一名扣1分。

    (2)季度评优

    分管领导按季对驻村(居)干部进行考评,按20%的人员比例评选当季度优秀驻村(居)干部,被评为季度优秀驻村(居)干部的,每次加2分。

    此项由党建办负责考核。

  2. 作风建设(15分)。

    (1)严肃工作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城南街道机关干部工作纪律管理办法(试行)》(城工委〔2019〕18号)处理扣奖。未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虚报去向被街道查实一次扣1分,被上级部门查实的加倍扣分,以通报处理为准。一年内被查到3次的,编内的进行效能问责,自聘的作辞退处理。

    (2)所驻村(居)月度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

    此项由纪工委负责考核。

    3.评议排名(35分)。

    (1)班子领导评议(25分)。由街道班子领导进行评议赋分。

    (2)村(居)主职评议(10分)。由所驻村(居)主职干部进行评议,驻多村(居)的取平均值。

     此项由党建办负责考核。

    (三)结果运用: 考核得分与年终奖挂钩,年终奖计算方式=个人考核得分÷考核平均分×奖金基数×职务系数。对于不能有效履职,群众熟悉度低,特别是在落实街道重点工作时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到位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驻社区干部考核管理参照执行。

    附件:1.城南街道驻村(居)干部职责清单

    2.城南街道2019年驻村(居)、社区干部名单

     

    中共城南街道工作委员会   城南街道办事处

                               2019年5月31日

     

     

    附件1

    城南街道驻村(居)干部职责清单

     

    1、宣传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法规,第一时间传达贯彻落实各级党委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

    2、抓好以村(居)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推进组织力提升工程,提高村级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确保村级班子协调顺畅运作、班子成员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3、指导督促村党组织规范党务工作,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健全“三会一课”、每月10日主题党日活动、先锋指数考评等基本制度。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严把党员“进出口”关。积极创设各类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4围绕“五星达标、3A争创”,聚焦“五个振兴”帮助理清所驻村(居)的发展思路,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围绕市场导向,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吸引各类人才、服务流向农村,支持企业家和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在农村投资兴业。

    5、督促、协助村两委班子抓实村级建设与管理,有力、有效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争取更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完善村级基础设施,切实加强道路难行、车位紧张、垃圾乱堆、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治理力度,提升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能力。

    6、认真做好民情通工作,落实联系帮扶,积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全面系统地了解熟悉所驻村(居)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民情档案,按要求做好入户走访工作。

    7、积极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督促、协助村干部抓好所驻村(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矛盾纠纷调处和重点对象稳控等工作,掌握重大刑事治安动态,做到矛盾不出村、不上交,严防集体上访和赴京等越级访,不出现新的重点信访件。

    8、推进“一张网”管理工程,履行村级“网格长”职责,协调处理网格内事件处置,监督、指导网格员根据全科网络、一员多用的要求,认真履行好“三大员”职责。对违反土地管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政策规定的违法行为和个体要及时加以制止,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9、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落实“五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村务决策程序,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抓好“三务”公开。深化村级“三资”管理、执行“三零”制度和村级工程、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向街道党工委、纪工委报告。

    10、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有效推进垃圾分类、房前屋后堆积物整治等工作,村庄面貌有改善、有提升,全面形成“政风优、民风淳、家风正”的良好社会氛围。以“五星达标、3A争创”为抓手,树立争先创优意识,高质量抓好文明村、生态村、民主法治村等各类创建活动,指导所驻村(居)按要求做好各类工作台账。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风气。

    11、做好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信息来源: 城南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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