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绍兴市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越政办发〔201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越财预执〔2018〕3号)、《越城区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越政办发〔2016〕5号)等有关规定,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19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工作,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2019年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本级及财政、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城中村改造专项资金2019年公款竞争性存放资金定期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属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市级分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市级分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委托书等资料);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及以上。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报区政府批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在投标书中只能确定1家在绍分支机构作为资金存放网点,且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2019年7月29 日在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绍兴市越城区镜湖金滩大厦1205室)受理。报名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6:00,不接受电话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盖投标人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
3. 在绍兴市越城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非市级分支行的投标人需提供市级分支行对其的委托书等资料;
4.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年度综合评价证明等);
5.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承诺书(格式不限)。
注:投标人报名资料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五、相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整(售后不退)。
六、招标公告发布
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xyc.gov.cn)
七、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性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绍兴市东浦街道办事处。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
地址:越城区东浦街道耶溪路621号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575-85392115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绍兴市越城区金滩大厦1205室
联系人:陈汝佳 联系电话:15757590351、13357568686
绍兴市越城区东浦街道办事处
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