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机构改革和工作调整需要,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现有中层干部进行任免调整,具体如下:
汤晓燕同志任财政监督局局长;
王华华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王 萍同志任预算局局长;
陈洁如同志任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办公室(经建科)科长;
冯国芬同志任行政事业科科长;
蒋 军同志任农业社保科科长;
张继亮同志任企业科科长;
姜伟明同志任国资监管科科长;
周 平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
缪炜邈同志任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副主任;
董 颖同志任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
龚 珂同志任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
夏叶展同志任国资服务中心副主任;
孟毓佳同志任会计核算中心副主任;
免去:
汤晓燕同志预算局局长职务;
王 萍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王华华同志农业财务科科长职务;
陈洁如同志国资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冯国芬同志行政事业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蒋 军同志财政监督局局长职务;
张继亮同志企业财务科科长职务;
姜伟明同志预算局副局长职务;
周 平同志非税收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缪炜邈同志经建科副科长职务;
董 颖同志社保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龚 珂同志信息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职务;
姜 虹同志税政科科长职务;
高平利同志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中共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