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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002582569c/2019-78526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陶堰街道 发文日期: 2019-0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 08- 01 15: 27 浏览次数:

各村(居)、机关各办(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越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越安委办〔2019〕11号)要求,镇政府决定从4月至10月在全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和省、市、区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总体部署,紧盯重大活动、重要场所、重点领域,深入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执法检查,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重点检查对象

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文物建筑、工业企业(出租厂房)等15类重点场所。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人员密集场所使用聚氨酯泡沫、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或者作隔热保温层。员工宿舍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公共娱乐场所、商场市场等使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饰。

(二)防火分隔不到位。建筑地下与地上部分、住宅与非住宅部分未按规范进行防火分隔。防火隔墙、防火卷帘、防火门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失或者损坏。楼梯间、前室常闭式防火门常开。门窗孔洞、竖向管道井每层楼板处封堵不严密。

(三)疏散通道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被封闭、堵塞、占用。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四)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群租房、商场市场、施工工地等场所违规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车间、“多合一”场所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原材料或者半成品。

(五)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消防水泵控制柜处于手动控制状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火卷帘、机械防排烟等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供水。

(六)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停放位置与周围可燃物未落实防火措施。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

(七)重点岗位人员责任不落实。单位未依法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不会熟练操作设施设备。微型消防站队员不能及时有效处置初起火灾。

(八)日常管理机制不健全。单位未定期开展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和维护保养,并完整准确记录。未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如实登记报告。未及时整改消除隐患问题,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九)宣传教育培训不深入。单位检查整改隐患、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开展宣传培训能力不足。单位员工不了解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不会报警、不会灭火、不会逃生。

四、步骤及措施

从2019年4月开始到10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5月10日前)。

1.广泛动员部署。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职责和任务,通过学习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全面动员部署。

2.明确工作标准。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省安委办下发的《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附件1),逐条对照开展检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日至10月10日)。

3.全面组织培训。5月上旬,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分行业、分系统、分领域组织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网格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微型消防站站长等开展《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的专门培训,指导相关人员掌握检查重点、标准和整改要求。

4.单位自查自改。5月底前,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督促指导辖区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附件2),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5月底前,完成自查的单位(场所)将自查表报镇综治办。

5.严格执法检查。6月至8月,镇政府将组织综治办、安监站和派出所,对完成自查单位(场所)开展全覆盖抽查。发现在自查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将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对如实发现隐患问题,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的,应当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亡人和造成社会影响的火灾,依法组织调查,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人员责任。

6.集中约谈座谈。6月底、7月底,镇政府对本月发现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行业部门和单位(场所)集中开展2轮约谈,通报问题,提出工作要求,责令重新排查。8月底,对遗留重大风险未及时整改和新发现重大风险的单位(场所),进行警示约谈,讲清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督促其在9月前完成整改或落实严防死守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7.行业统筹推进。机关各办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部署,积极履行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综治办和派出所强化3人以上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社事办强化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医院,城建办强化老旧小区、高层建筑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经发办牵头工业企业(出租厂房)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改善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督促落实自查自改职责和“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要求。5月底前,各行业部门单位完成自查;6月份起,相关部门要积极参加镇政府组织的执法检查,确保行业单位火灾隐患在国庆节前完成整改或落实管控措施。

8.综合施策推进。要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服务”要求,对按要求完成自查自改的守规单位(场所),要减少干扰;对违规的单位(场所),要提高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的,要纳入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要积极落实有关消防安全有奖举报的奖励办法,鼓励群众举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对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快整改,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判定,进行挂牌督办并向媒体曝光。

9.突出重点防范。紧盯世界园艺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以及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19年联合国世界环境日主场活动和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年会等重大活动时期,强化社会面管控,确保火灾形势平稳。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20日)。

10.开展总结验收。1010日前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自评报告及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总结报镇综治办。综治办将对各村(居)、各企事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抽查、专题分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陈镔任组长,政法委员李志江、副镇长谢建龙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镇安监站、综治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合力提升专项行动水平。

(二)深化翻身仗行动。要统筹安排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和我省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要将专项行动确定的各项具体任务,作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翻身仗行动的具体抓手,提升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民房)、老旧小区、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成效,改善我镇消防安全状况。要开展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结合实际推进不放心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三)强化跟踪问效。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要将专项行动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风险隐患,要敢于较真碰硬、紧盯不放直至整改。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通报警示约谈实施办法》《浙江省消防安全黄红牌通报警示约谈挂牌实施办法》,及时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措施。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5至9月份,每月1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10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九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自查方法和自改措施

           2.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和汇总表

 

 

 

 

                陶堰镇人民政府

                 201959


信息来源: 陶堰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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