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行为,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相关规定,对《越城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请遵照执行。原《越城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越财库〔2012〕8号)同时废止,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局反馈。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9日
索引号: | 11330602002581769G/2019-82239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9-08-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关于印发《越城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为加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行为,根据《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等相关规定,对《越城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请遵照执行。原《越城区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会计核算暂行办法》(越财库〔2012〕8号)同时废止,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区财政局反馈。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