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深化“五星达标、3A争创”,有力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方案》(绍乡振组办〔2019〕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8月中旬开始,在全区农村开展“一分两清三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一百天左右时间的集中攻坚,要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清理农村乱堆乱放,全面清理空倒房,加强农村公厕和“三线”管理,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着力解决一批影响村容村貌、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农村环境问题,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取得更高水平的提升,进一步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干净、整洁、有序的村容村貌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主要内容
(一)“一分”,即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巩固扩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在全区82%以上的行政村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完善农村垃圾分类体系,提升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及能力水平,大力整改收集、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混收、混运等问题;着力提高分类投放水平,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率先达到90%以上。(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二)“两清”,即全面清理乱堆乱放和全面清理空倒房。要彻底整治农村建筑垃圾、废弃物等乱堆乱放现象,做到村内道路及两侧、河道岸坡、绿化带、公共场所等无乱堆乱放现象,房前屋后干净整洁,物品堆放整齐有序、美观协调。要深入推进非法“一户多宅”整治工作,拆除影响村容村貌、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积极探索产权清晰、合法的空倒房利用途径,加快改善村庄环境、盘活闲置资源、消除安全隐患。(牵头单位:区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三)“三化”,即公厕洁化、“三线”序化、庭院美化。要按照“有水、有电、有制度、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农村公厕长效保洁机制,全面推行“公厕长”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日常保洁管理,确保农村公厕建得好、管得好。要因村制宜、着力解决农村通信、电力、有线电视等管线乱接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建立管线强弱分设、共建共享机制,确保“三线”规范有序、整洁美观。要按照“洁、齐、绿、美”的要求,打造美丽庭院,提升村庄内涵与韵味,村两委成员、党员、村民代表家庭要带头示范,力争村内三分之一以上的农户达到美丽庭院标准。(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妇联,责任单位:相关镇街)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中旬—8月底)。以镇街为主体,对照“百日行动”内容,全面组织开展一次摸排,对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成效标准,按村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工作目标、进度要求和完成时限。问题清单由各村提出,镇街审核汇总,并在每月25号将活动进展情况报区各牵头单位,每月28日由区各牵头单位报区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要在8月25日前做好动员发动、确定清单、业务培训等工作。
(二)集中攻坚阶段(9月上旬—10月底)。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列入问题清单的任务,各镇街要集中组织开展攻坚,做到安排定时间和进度要求积极推进。对容易解决的问题,要立即解决;对有一定难度的问题,要抓紧解决;对难度较大的问题,要攻坚克难合力解决。
(三)巩固深化阶段(11月上旬—11月底)。各镇街要按照问题清单和整治情况,及时组织攻坚行动“回头看”,确保“百日行动”取得长效。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由点及面,扩大成效。重点围绕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维护等,要进一步加强后续长效管理机制和制度建设,推进“百日行动”成果固化深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主要领导亲自抓,把“百日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区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督查机制,汇同区督考办定期开展督查通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行政执法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妇联等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区委组织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要各司其职,分头推进,又要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切实履行好抓落实的职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根据绍兴市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争创”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精神,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和实际效果开展调研评估,并建立约谈机制,对在市级每次调研评估中成绩靠后的两个镇街,由市乡村振兴暨“五星达标、3A 争创”领导小组进行约谈,并将“百日行动”纳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建立摘牌机制,对“百日行动”推进不力、成效不明显的村,已创建为“五星”达标村的,视情予以摘牌,尚未创建为“五星”达标村的,当年取消达标资格。各镇街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各级责任落实,扎实开展“百日行动”。
(三)积极营造氛围。各镇街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三服务”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乡贤“三支队伍”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发动党员干部进村入户,掀起一股党员干部带头干、发动群众全民干的热潮。要大力宣传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重要意义和主要任务,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建设美好家园,营造多方支持、协作共进的舆论声势。要宣传推广“百日行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评选一批垃圾分类、美丽庭院示范户,采用“红黑榜”等举措,形成奖优惩劣的鲜明导向。
附件:1.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成效标准
2.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问题清单
3.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统计表
附件1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成效标准
项目 | 成效标准 |
农村生活 垃圾分类 | 1.村内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垃圾箱种类、容量符合要求,摆放选址合理,垃圾箱等环卫设施保持干净整洁、无破损。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长效制度,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 3.生活垃圾做到应收尽收,应分尽分,日产日清,收集、运输过程中无混收、混运等问题。 4.分类投放水平较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党员、村民代表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率先达到90%以上。 5.有条件的村在探索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取得实效。 |
清理 乱堆乱放 | 1.村内道路及两侧、河道岸坡、绿化带、花坛、公共场所等可视范围内无乱堆建筑垃圾、乱放生产生活用具、乱丢旧家具等乱堆乱放现象。 2.村内农贸市场商铺、营业房周边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无乱堆乱放、破蓬散架和占道、跨门经营等现象。 3.农户房前屋后干净整洁,柴草、生产用具、废弃物资等生产生活用具堆放整齐美观。 4.利用村内道路周边、空余场地,合理建设或划定公共停车场(泊位),无乱停放车辆和僵尸车。 |
清理空倒房 | 1.村内无影响村容村貌、有碍观瞻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等空倒房。 2.有探索空倒房综合利用的有效举措,通过拆除空倒房,或平整后进行绿化或景观打造,或用于农户新建房屋,缓解农民建房难问题,或用于闲置农房激活,发展富民增收产业。 3.有较为有效的违建处理机制,全面清理违法违章建筑,村内无非法“一户多宅”。 |
公厕洁化 | 1.每座公厕日常管护规范、有效,定期开展卫生消毒,保持干净整洁。 2.公厕外立面整洁,周边环境洁净;公厕内保持通风、清洁,做到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 |
“三线”序化 | 1.村庄杆线设置合理规范,无倾斜、断裂、杂乱、废弃的线杆,无管线乱接乱牵、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 2.有长效管理维护机制,按时对室外电力、通信设施进行清理维护,及时更换陈旧、坏损设备,制定落实接户规范,避免后续乱拉乱接。 |
庭院美化 | 1.庭院干净整洁,垃圾分类、入袋入桶、日产日清,房前屋后无污水、无异味、无卫生死角,无视觉污染。 2.庭院整齐有序,庭院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挂,无散养家禽,房前屋后无杂物。 3.庭院绿化充分,利用庭院空间,在院落、墙面、阳台等地方,多途径多形式增加绿化面积,绿化效果佳。 4.庭院布局美观,院内部布局合理优美,院外围墙协调美观,使庭院内外与周边景致、环境协调一致。 5.有条件的庭院,开展造景创意设计,凸显文化品位和美韵特色,实现一院一景、四季有景。 |
附件2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问题清单
生活垃圾分类 | ||||||||||||||||
设施配置不到位 | 设施摆放不合理,有破损 | 没有建立长效制度 | 没有日产日清,混收、混运 | 分类投放准确率低于规定要求 | ||||||||||||
清理乱堆乱放 | ||||||||||||||||
公共场所有乱堆建筑垃圾、乱放生产生活用具、乱丢旧家具 | 村农贸市场有占道、跨门经营现象 | 房前屋后有柴草、生产用具、废弃物资乱放现象 | 村内场地有乱停放车辆和僵尸车现象 | |||||||||||||
清理空倒房 | ||||||||||||||||
村内有影响村容及影响公共安全的残垣断壁、危房空倒房 | 村内有违法违章建筑 | 村内有非法一户多宅现象 | ||||||||||||||
公厕洁化 | ||||||||||||||||
公厕没有定期消毒、存在有味有尘有垢现象 | 公厕外立面不整洁,公厕内无水无电,不通风 | 没有建立公厕管理机制、制度和管理员没有上墙公示 | ||||||||||||||
三线序化 | ||||||||||||||||
村内有倾斜、断裂、废弃的线杆 | 有乱拉乱挂的空中蜘蛛网现象 | 没有制定落实对室外电力、通信接户规范,电力、通信设施有坏损现象 | ||||||||||||||
庭院美化 | ||||||||||||||||
庭院内有污水、卫生死角 | 庭院内有乱搭乱建乱挂现象 | 庭院内有散养家禽现象 | 庭院内有杂物乱堆现象 | |||||||||||||
附件3
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集中攻坚“百日行动”统计表
行政村 | 基本情况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 | 清理乱堆乱放 | 清理空倒房 | 公厕洁化 | “三线”序化 | 庭院美化 | |||||||||||||||||||||||||||||||
农户数︵户︶ | 常住人口数︵人︶ | 党员干部数︵人︶ | 村民代表情况 | 2018年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万元︶ | 是否已开展垃圾分类 | 有无混装混收混运现象 | 有无设立可回收物回收点 | 投放准确率90%以上户数 | 可烂垃圾处理 | 乱堆乱放处数︵处︶ | 乱堆乱放完成整治处数︵处︶ | 庭前屋后杂乱幢数︵幢︶ | 庭前屋后完成整治幢数︵幢︶ | 有无空倒房 | 空倒房幢数︵幢︶ | 空倒房占地面积︵平方米︶ | 整治情况 | 公厕数量︵个︶ | 是否纳入环境卫生保洁体系 | 每月保洁费用︵元︶ | 存在问题公厕数︵个︶ | 完成整改公厕数︵个︶ | 有无开展“三线”整治 | 资金情况 | 有无落实长效管理 | 有无开展美丽庭院创建 | 美丽庭院创建户数 | |||||||||||
人数︵人︶ | 其中党员数︵人︶ | 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分户数︵户︶ | 其他农户︵户︶ | 处理技术模式 | 处理方式 | 拆除幢数︵幢︶ | 拆除面积︵平方米︶ | 综合利用幢数︵幢︶ | 综合利用面积︵平方米︶ | 总投入资金︵万元︶ | 其中自筹资金︵万元︶ | 总创建户数︵户︶ | 至2018年底创建数︵户︶ | 今年创建数︵户︶ | 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未开展创建户数︵户︶ | |||||||||||||||||||||||
**镇街**村 | □是 | □有 | □有 | □机器成肥 | □村处理 | □有 | □是 | □有 | □有 | □有 |
备注:1.请于每月28日前报送此报表。首次报送报表,请同时上报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名单,按照姓名、身份类别、门牌号码、联系电话的格式以excel上报,其中身份类别指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具有多重身份的请注明。
2.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开展垃圾分类户数,要求分类投放准确率90%以上。
3.可回收点是指智能回收点或者结合小卖部等场所设立的挂牌回收点,不包括四分类垃圾桶放置点。
4.存在问题公厕是指未达到“三有四无”标准的公厕,“三有四无”是指有水、有电、有人管,无味、无垢、无尘、无积水。
越城区行政村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名单
序号 | XX镇(街道)XX村 | 姓名 | 身份类别(党员、干部、村民代表) | 门牌号码 | 联系电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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