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财政总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情况
1. 收入
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401060万元,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617682万元,决算收入为657625万元,比上年增长16%,年度预算完成率106.5%。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情况一致。收入分项目决算数为:
(1)增值税316093万元(含改征增值税),增长17.6%。增长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税收拉动。
(2)营业税405万元,增长23%。主要是营改增前欠缴。
(3)企业所得税95377万元,增长30.1%。增长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企业所得税贡献较大。
(4)个人所得税25118万元,增长14.5%。
(5)资源税166万元,下降53.2%。主要是上年一次性因素影响。
(6)城市维护建设税41580万元,增长11%。
(7)房产税32375万元,下降14%。下降主要原因是退库时间差异。
(8)印花税11774万元,增长14.8%。
(9)城镇土地使用税17550万元,增长29.9%。增长主要原因是上年基数较小。
(10)土地增值税62311万元,下降5.9%,下降主要原因是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力度。
(11)专项收入25122万元,增长5.6%。
(12)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7500万元,增长6.9%。
(13)罚没收入13296万元,增长280.9%,增长主要原因是一次性罚没收入征收入库。
(1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141万元,增长249.0%。增长主要原因是国有资产处置及占用水域补偿费一次性收缴因素。
(15)其他收入817万元,增长66.1%。主要为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2. 支出
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区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327259万元。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495906万元,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数为568565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为55306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3%,比上年增长41.8%。与区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情况一致。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2%,增长30.4%。增长主要原因是袍江体制调整等增加的行政运行支出。
(2)国防支出46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8%,增长24.8%。增长主要原因是民兵支出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15475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6%,增长5.6%。
(4)教育支出13750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8%,增长36.4%。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教师工资待遇提高、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增加。
(5)科学技术支出1774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增长9%。增长主要原因是袍江体制调整划入的科技政策兑现支出增加。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5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8%,增长30.2%。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3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6%,增长86.5%。增长主要原因是社保事权下放及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企业退休人员、精简遗属等财政补助支出增加。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79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1%,增长9.8%。
(9)节能环保支出165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4%,增长30.5%。增长率高主要是当年省市转移性收入安排的支出较多。执行率低主要是部分资金需结转下年使用。
(10)城乡社区支出3564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增长6.8%。
(11)农林水支出6678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9%,增长52.7%。增长主要原因是马山闸、新三江闸排涝配套河道拓浚工程安排支出1.2亿元、袍江划入支出1.7亿元。
(12)交通运输支出330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4%,增长21.5%。增长主要原因是建设“四好农村路”省市补助增加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8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2.8%,增长55.4%。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业和信息产业类政策兑现增加。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1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2.7%,增长172.1%。增长主要原因是2018年商贸服务类政策兑现增加。
(15)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82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7%,增长52%。增长主要原因是国土事权下放增加的运行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4526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3%,增长131.6%。增长主要原因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增加和住房公积金正常调整。
(18)债务付息支出513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19)债务发行费用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6.4%。
3.体制结算和收支平衡情况
经市区体制结算,本级收入657625万元加上省市转移支付补助148574万元、减去体制上解市财政支出215470万元,越城区体制结算可用财力590729万元。加上调入资金2922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67210万,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收入合计687167万元。
本级支出553065万元,加上专项上解支出58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置换还本支出6521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80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合计625455万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当年结余61712万元。加上年结余36901万元,年终累计结余98613万元。其中: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32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16287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账面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1. 收入
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721218万元,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594452万元。决算收入为61210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6169万元、省市转移性收入485629万元、调入资金11889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9841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
2. 支出
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721283 万元,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594517万元,2018年决算支出为52591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46%,主要是土地出让规费等政府性基金支出结转下年使用。
3.体制结算和收支平衡情况
经市区体制结算,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612100万元,减去决算支出525916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结余86184万元。加政府性基金上年结余18771万元,年终累计结余104955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区级政府性基金账面实现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2018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1万元,决算收入3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2.3%,增长5.7%。2018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万元,决算支出31.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2.3%,增长5.7%。收支相抵,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1. 收入
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区级社保基金收入预算为700422 万元,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737358 万元。决算收入为81126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增长10.8%。
2. 支出
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2018年区级社保基金支出预算为918901 万元,经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调整预算为955837 万元。决算支出为9451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9%,增长16.2%。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末越城区政府债务余额50.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0.955亿元,专项债务29.465亿元,控制在省财政厅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50.43亿内。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较2017年末减少20.7057亿元,主要是新一轮开发区体制调整因素减少 25.9557亿元(原镜湖新区债务划入市本级管理,原袍江管委会债务划入越城区管理),2018年当年新增政府债券5.25亿元。债券资金全部用于民生和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支出。2018年,越城区政府债务率26.8% ,低于100%风险警戒线。
(六)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评审全覆盖
对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情况进行了审核,涉及99个部门单位,共申报项目656只,项目资金共计269433.78万元。其中重点评审两个部门的2只预算项目,对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项目提出细化量化预算绩效指标的意见,对公路管理所县道公路日常养护项目提出提高各子项目资金测算精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建议。
2.重点绩效评价联动推进
重点选择教育、文化、卫生及社会保障等领域的6个公益性项目支出实施部门自评,涉及财政资金9927万元;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智慧城管”项目、区法院审判用房工程项目共2个项目开展财政部门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18093万元。评价后对发现的相关问题提出了完善政策和后续整改建议。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1)预备费。2018年区级预备费预算4500万元,按预算法规定,报经区政府批准动用450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马边县扶贫帮扶结对、绍兴大学共建共享等。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5952万元,当年收支结余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2326万元,年末结余88277万元。
(3)转移支付。2018年省市转移支付收入148574万元,安排转移支付支出126385万元。
(4)政府投资项目。2018年预算安排的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主要为新建梅山小学工程、锡麟中学易地新建工程。因市区管理体制调整划入市本级预算,当年没有发生实际支出。
(5)民生实事项目和重大政策性支出。2018年区政府十大民生实事项目共投入财政资金44759万元,主要包括:学校建设和逐步取消粉笔使用806万元;居家养老公建民营2530万元;稳定就业资金2396万元;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3750万元;安居性保障工程资金34115万元等。重大政策性支出情况详见附表6。
二、2019年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越城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736540万元。1-6月,越城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789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同比增长5.6%。其中:税收收入32192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同比增长0.4%;非税收入35971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3%,同比增长99.3%,主要是罚没收入一次性缴费因素影响。(具体明细详见附表7-1)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越城区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520700万元。1-6月,越城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298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2.4%,比上年同期下降1.1%。其中:民生支出216787万元,占总支出的79.4%。教育支出6247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2.1%,比上年同期下降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372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55.8%,比上年同期增长27%,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3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1.8%,比上年增长285%,主要是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209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65.4%,比上年下降9.3%。(具体明细详见附表7-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
越城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609980万元,其中本级收入预算10180万元。1-6月,完成本级收入4650 万元,主要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年初预算的46%;完成转移性收入120916 万元,主要是市返还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债务转贷收入。(具体明细详见附表8-1)
2.支出
越城区2019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560203万元。1-6月,政府性基金支出2178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比上年同期下降10.2%。主要支出科目为:城乡社区支出215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2%,比上年同期下降7.5%;其他支出1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比上年同期下降33.9%,主要是彩票公益金等转移性支出下降;债务付息支出4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比上年同期下降93.1%,主要是债务付息时间在下半年。(具体明细详见附表8-2)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
根据绍政办发〔2018〕29号精神,将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企业五险+城乡两险”纳入市级统筹范围,故2019年起区级社保基金预算仅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月,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2900万元的39.6%。收入执行率偏低主要是年初预算包含的清算收入因清算工作尚未开展未执行到位。
2.支出
根据绍政办发〔2018〕29号精神,将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除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外的“企业五险+城乡两险”纳入市级统筹范围,故2019年起区级社保基金预算仅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月,越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6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2900万元的39.1%。支出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同上。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为40万元,1-6月实际执行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为40万元,1-6月实际执行为0万元。
(五)2019年上半年主要工作
1.强化收入组织,着力增强可用财力
一是着力做好减税降费应对。积极贯彻中央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精神,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加强财税联动,做好数据测算分析,着力做好减税减费与收支平衡文章。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启动越城区金库运作,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推进非税征管电子化缴费,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强专项资金争取,增加转移性收入可用财力。四是加强财政体制结算。完成2018年度市对区财政体制结算,并将袍江体制结算纳入越城区,进一步实现袍江划转后的财政体制融合。五是盘活资金存量。清理2年以上结余结转和上年结余资金,共计清理资金22729万元。
2.强化财政兜底,着力改善民生福祉
持续保障民生投入,1-6月安排民生支出216787万元,占总支出的79.4%。一是落实教育文化政策。支持改善越城教育基础教学条件,有序推进区属中小学空调安装工程、迪荡中学等6所中小学和配套幼儿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二是落实社保医疗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落实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三是落实惠农惠民惠企政策。落实农业农村发展资金,着力改善生态环境。开展美丽乡村“五星3A”、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建设。兑现人才补助、就业补贴和企业奖补资金。四是助推重点实事建设。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落实越城区人民医院开办运行经费。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落实东西部扶贫帮扶资金。
3.深化管理改革,着力健全体制机制
一是推进财政领域部门间“最多跑一次”改革。实现预算指标调整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确保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单位预算经费及时划转到位。实现除政府投资类以外的用款计划,审批时间由原来的2天压减为0天。二是开展财政“三服务”活动。根据“镇街走访全覆盖、部门走访70%以上”目标任务,深入镇街、部门、企业、基层走访,为下一轮体制做好工作调研。三是持续推进事权下放。重点做好文广、农业、城管、体育中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等事权下放经费划转事宜。
4.强化资金监督,着力提升资金绩效
一是强化财政监督。继续实行自评与重点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绩效评价模式,推行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跟踪式”绩效评价。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完善采购预算体系,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来源审核。二是推进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责任,完成72家部门2019年度预算公开。加强“三公”经费管控,控制一般性支出增长。三是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开好合法举债的“前门”,大力争取棚改专项债券额度,争取到2019年专项债券额度15亿元,有效保障了我区棚改项目资金。
(六)2019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1.聚焦收支,强化统筹稳增长
充分预见减税降费政策减收因素的影响,关注政策效应的最终落地,加强收入分析预测,调动可调动因素,确保收入增长符合预期。进一步盘活资金存量,统筹结余资金使用,摸清收支预算缺口,加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节使用力度,确保刚性支出稳定增长,收支基本实现平衡。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对预算执行率低的一般性项目支出在调整预算时适当进行压减。
2.聚焦发展,强化引导稳预期
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精神,做好减税降费短期的“减量”和长期的“增量”的关系,减轻企业税负压力,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进一步强化项目招商,发展实体经济,培育和壮大实体经济税源。完善税源发展考核办法,压实镇街税源经济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区对镇街财政体制,调动镇街发展税源经济工作积极性。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用足用好扶持奖励政策,加快财政奖补资金审核兑付,加大科技、人才奖补政策力度,引导企业创业创新。深化运用产业基金等政府、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助推越城区集成电路产业、文化产业等发展。
3.聚焦民生,强化保障稳需求
继续以民生需求为导向,持续保障民生投入,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加大教育资源供给,保障教育基础设施投入,保障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持续提高教师队伍工资水平。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越城区人民医院项目建设,深化医疗机构运行补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改革。落实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标准,落实城乡居民低保补助、优抚补助政策,加大对居家养老机构运行财政补助。支持实施乡村振兴,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
4.聚焦改革,强化管理提质量
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三大攻坚战”、省委“富民强省十大行动计划”和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构建越城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综合政策、项目、资金、绩效等因素,编制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以绩效为核心,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面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各部门单位普遍适用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系统规范地开展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细化改革实施方案,加强国企班子人员配备,推进国有企业转型。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国资资产报告制度。
附件3 越城区2018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表.docx
附件5 越城区2018年度一般、专项债务余额、限额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