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全区年度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计划。
2.组织、协调、指导镇街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
3.负责全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和居住证登记管理平台建设,协调、整合有关职能部门的信息资源。
4.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流动人口的居住证办理、出租房屋登记;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工作,开展流动人口治安和计划生育检查。
6.负责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
7.负责协调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承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本级决算,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绍兴市越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51.0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1.06万元,下降15.50%。主要原因是:局本级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82.3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3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3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1.1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2.91万元,占收入合计8.9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51.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43万元,占39.64%;项目支出332.60万元,占60.3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39.4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13万元,增长51.89%。主要原因是:2018年居住证工本费预算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4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7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75万元,增长83.33%。主要原因是:2018年居住证工本费预算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98.38万元,占90.6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9万元,占6.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30万元,占3.0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0.87万元,支出决算为439.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财政追加资金。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71.3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财政追加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82.9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居住证系流动人口根据需要自主申领,无法精确预测数量,居住证工本费年末尚有结余。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51万元,2018年决算为1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追加、追加2014年以来养老保险补缴费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21万元,2018年决算为7.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追加、追加2014年以来养老保险补缴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8.62万元,2018年决算为8.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追加公积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26万元,2018年决算为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财政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5.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7.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预算未安排支出。
本单位当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故此栏无数据。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车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预算和支出。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预算和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流管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预算和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宾接待;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接待0人次,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区流管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99.82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70.6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居住证工本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居住证工本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 95 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99.82万元,执行数为165.45万元,完成预算的82.8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全年办理居住证94177张,完成预算数的94.26%;二是全年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率为95.9%,完成预算数的100.95%;流动人口信息正确率为98.1%,完成预算数的103.26%;三是按照“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严格按照程序审核流动人口提交的居住证申领材料,对材料不全的逐个指出并要求补齐,对提供虚假材料申领居住证严肃处理;创新性推出了全市首个居住证换补领缴费移动支付服务项目;与鲁迅电影院、梦想城海洋馆等多个商家进行合作,拓展了居住证的商业应用功能。同时,我局还与绍兴市晶晶针织有限公司、绍兴市宏顺服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进行合作,试点开展居住证企业管理功能应用。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由于居住证办理数量在年初无法准确估计,因此无法准确估计工本费。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强居住证管理,推广办理居住证,使居住证办理数量达到省、市考核要求。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当年未开展此项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产生机关运行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区流管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