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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1350535X0/2019-80167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发文日期: 2019-09-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 09- 17 10: 07 浏览次数: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利用。贯彻执行省、市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辖区内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开展辖区内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辖区内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辖区内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政策研究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政策措施。

2. 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规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和区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辖区内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政策;履行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方面未划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工作;办理征地补偿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决事宜。

3. 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的优化配置。负责辖区内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负责组织编制辖区内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报批、实施,经营性采矿权出让统一在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平台实行网上交易;组织编制和实施辖区内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并按法定权限审核各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负责按省政府委托下放权限审批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负责按省政府委托下放权限审批中心城区外土地征收与农用地转用方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监督检查国土资源各类规划执行情况;参与报区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审核。

4. 受委托以市国土资源局名义,具体承办所在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负责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承担各类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数据的提供;负责调处权属纠纷;组织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动态监测和土地统计;组织辖区内土地专项调查;指导镇(街道)不动产权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

5. 负责辖区内耕地保护,确保规划确定的辖区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含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土地整治、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等耕地保护日常工作;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含标准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项目、土地整治项目的立项和验收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征收;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和区政府审批的相关建设项目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辖区内新增建设用地项目耕地占补平衡、标准农田置换等指标的筹措落实; 负责编制辖区内(其中越城区为实辖区内除镜湖新区部分区域和古城八大历史街区外)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和国有建设用地年度供应计划;负责审批辖区内发改部门立项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统一征地的组织实施工作。

6. 负责辖区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工作。拟订并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储备、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拟订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等管理办法;配合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加强地价监管;贯彻实施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划拨用地目录等;承担供地项目、土地资产处置项目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

7. 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规范工作。监测辖区内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拟订土地市场的运行规则和管理办法,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与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行为。

8. 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工作。负责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负责地质勘查行业管理;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与地质环境保护、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察、信访调处及涉土涉矿行政应复应诉、民事纠纷案件处理等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以及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防治工作。

9. 负责组织征收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规范、监督资金使用。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辖区内土地、矿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10. 推进国土资源科技和人才工作。组织制定、实施辖区内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1. 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指导帮助辖区内企业到境外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

12. 承办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局本级决算;

2. 绍兴市越城区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决算;

3. 绍兴市越城区土地整理中心决算;

4. 绍兴市越城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决算。

二、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3,948.40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569.26万元,增长911.38%。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专项支出项目也有所增加,故实际工作需要收、支都有所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945.6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70.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389.2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81.35万元),占收入合计26.32%;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0,274.99万元,占收入合计73.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78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9.42万元,占25.31%;项目支出10,299.41万元,占74.6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70.6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17.62万元,增长330.31%。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专项支出项目也有所增加,故实际工作需要收、支都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9.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4.5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536.27万元,增长297.33%。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专项支出项目也有所增加,故实际工作需要开支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9.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2.31万元,0.07%;教育(类)支出0万元,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85万元,9.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168.39万元,4.97%;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626.99万元,77.51%;住房保障(类)支出258.76万元,7.6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29.68万元,支出决算为3,38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7.07%,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专项支出项目也有所增加,故实际工作需要开支增加。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该项目经费为城北所的开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6.8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3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故该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4.7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4.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故该项目支出有所增加。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8.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为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经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的预算追加调整。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81.5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7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支也有所增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1.9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8.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开支,有些项目经费比预算金额要小。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90.2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2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事业编制新招录2人,退役士兵安置1人,人员有所增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的开支也有所增加。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8.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35.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实际工作需要,项目有所增加,项目经费进行追加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2.1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26.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1.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故住房公积金开支有所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0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3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2.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0.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人员有所增加,故购房补贴开支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95.0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84.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0.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281.35万元,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1.35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项目有所增加,项目经费进行追加调整。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7.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当年开展会稽山度假休闲中心尚余房产河东片、河西片地块自付成本项目,项目经费进行追加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3.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当年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及2017-2018年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经费进行追加调整。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该“三公”经费为城北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产生的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没有因公出国(境)的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的安排;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占100.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公务接待费为城北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外出办公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接待省国土厅、市国土局的中餐餐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该公务接待费为城北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的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1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国土厅、市国土局来客的中餐支出。接待18人次,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国土部门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20.9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40.27%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省补-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经费及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省补-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19万元,执行数为31.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表层土壤采样数量为1202个;二是解决了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的问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弃表层土壤调查点位12个,原因为点位附近表层土壤均已被外来土壤覆盖,无法采集到原生土壤。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检查工作量满足《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要求;二是采样单位按照《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定》开展野外采样现场质量检查和采样文件资料检查。

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00万元,执行数为179.25万元,完成预算的59.7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调查全区乡(镇、街道)数量为17个;二是提升了土地的使用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第三次土地调查日常事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二是确定浙江省测绘大队为项目技术承担单位。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现状调查,提取的单独图层主要有临时用地、推土区、城镇村用地、拆除未尽、生态保护红线、坡度图、路面范围。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8年没有发生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5.3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73.59万元,增长80.20%,主要原因是20188月机构改革之后划入袍江部分人员,明确将绍兴市城北国土资源管理中心所、绍兴市越城区孙端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划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高新区、袍江开发区)分局中,参公单位人员增加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5.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5.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区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关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的支出。

1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独立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军队(含武警)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5.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公开表绍兴市国土资源局越城分局(汇总)公开表.xls

信息来源: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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