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组织拟订关于我区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事业的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监督实施。
2. 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规划,以及国防建设需要,组织拟订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3. 负责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拟订全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住房保障资金安排的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其它保障性住房的实施。
4. 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分析,提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建议;负责推进住宅产业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房屋租赁、房屋面积、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物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 参与区域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工作;参与全区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项目、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规划、申报等相关工作。
6. 负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区城镇建设与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负责市政公用工程设施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供排水、节水、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的指导和监督。指导城市规划区内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7. 负责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建筑市场信用标准并监督实施,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组织协调建筑企业、中介机构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8. 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定建筑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建筑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9. 负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参与村庄整治、农房防灾减灾等工作;指导村镇建设工作。
10. 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领域科技进步、节能减排工作;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人民防空行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
11. 负责农村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规划、建设、维护工作,负责交通战备日常工作。
12. 负责管辖公路的养护与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公路路产、路权保护,路政许可、审批与审核,交通安全设施监管等管理工作;负责公路环境保护、信息处理、公路“三防”、应急抢险等工作。
13. 负责督促检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督促检查城市建设、基本建设中贯彻执行人民防空要求的情况;协助军事部门搞好城市防卫建设。
14. 负责编制全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参与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参与编制城市建设与人民防空建设相结合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和建设管理。
15. 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兼顾人防要求审批,参与城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计划和项目报建联审;负责人防工程改造、拆除、报废、迁移审批;拟制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方案,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平时的开发利用、战时的平战转换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16.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工作。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制订城市人口应急疏散隐蔽计划并牵头组织实施;负责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制订人民防空演习计划、方案,组织进行防空防灾的疏散演练。
17. 负责人民防空信息化建设。组织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并实施计划管理,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依法落实人民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
18. 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点防护目标并报区政府审批,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订平时防护措施和战时抢修方案,指导人防重点镇 (街道)开展人民防空工作。
19. 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负责区、重点镇(街道)人民防空信息化指挥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20. 战时根据上级命令适时开设指挥所,实施有效指挥,组织实施空情接收、防空警报、城市灯火管制、重要目标伪装防护、群众疏散掩蔽等行动。
21. 承办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 绍兴市三山公园管理处
3. 绍兴市越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4. 绍兴市越城区房地产管理处
5. 绍兴市越城区河道保障服务中心
6. 绍兴市越城区公路管理所
7. 绍兴市镜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二、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890.23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566.46万元,增长31.88%。主要原因是人员、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577.8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1,04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958.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87.43万元),占收入合计70.91%;事业收入6.42万元,占收入合计0.0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4,525.24万元,占收入合计29.0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925.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3.48万元,占38.40%;项目支出11,042.19万元,占61.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359.4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83.48万元,增长32.59%。主要原因是人员、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2.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3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99.62万元,增长43.25%。主要原因是人员、项目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2.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06万元,占1.71%;国防(类)支出45.24万元,占0.37%;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5.49万元,占4.4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7,566.33万元,占61.75%;农林水(类)支出6.53万元,占0.05%;交通运输(类)支出3,081.04万元,占25.15%;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50.21万元,占3.67%;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347.87万元,占2.84%;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15.6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52.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2%,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调整开支,并进行预算指标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10.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划转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8.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5.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防设备用具购置有结余款。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0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安排合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16.5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5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6.6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9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发放军转干特困救助。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30.0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0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调整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5.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理性节约、减少开支。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98.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0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9.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853.1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16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经费结转至下一年度使用。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57.9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04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84%,决算数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5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90.6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52.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6.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1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3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1.8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437.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及项目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6.9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64.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8.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1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体制人员调整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6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购房补贴基数调整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4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00.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41.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048.75万元,占96.44%;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8.69万元,占3.56%;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8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7%,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经费使用计划。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6.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500.0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88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经费使用计划。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8.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以前年度结余资金。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30万元,支出决算为29.69万元,完成预算的68.57%,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开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9.52万元,占99.43%,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4.62万元,增长18.55%,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增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占0.57%,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12万元,下降41.3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此项开支。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0.80万元,支出决算为2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5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主要用于接待省厅赴绍督查预拌混凝土企业接待、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实施政策及相关工作接待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累计18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厅赴绍督查预拌混凝土企业接待、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实施政策及相关工作接待。接待18人次,2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4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992.71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84.24%。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河长制”管理河道奖励性补助经费及2018年度越城区县道公路日常养护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河长制”管理河道奖励性补助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7.5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6.53万元,完成预算的6.5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塔山街道望花小区金刚庙河岸护栏设置;二是完成越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监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省、市、区平台互联互通。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资金执行率低;二是部分改造项目未能按计划实施。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预算,提高资金使用率;二是合理安排年度项目计划,加快项目进度。
2018年度越城区县道公路日常养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8万元,执行数为1114.11万元,完成预算的88.5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111.211 km公路养护量;二是改善基础设施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部分道路由于路况不佳需要安排大中修工程,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居民的出行;二是部分投诉案件问题较为复杂处理时间较长。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修复工程时间;二是缩短投诉案件处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鉴湖一期河道绿地养护及市区河道保洁等项目经费绩效评价综述:该项目委托绍兴大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绩效评价,项目得分98分,本项目预算101.78万元,实际支出101.7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项目经费全部用于鉴湖一期河道绿地养护及市区河道保洁费支出。项目绩效及评价结论: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目标明确,资金安排合理;项目实施管理到位,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按计划完成,实施结果良好;项目实施效果显著。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工作量统计表中反馈存在少量杂草、垃圾及病虫害等问题,河道维护工作需进一步加强。相关意见与建议:建议本单位加强对河道治理、绿化养护工作的监察力度,减少投诉问题,提高公众满意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6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6.25万元,增长52.1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经费开支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6.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6.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4.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8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89.0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8.45%。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轿车、载货汽车、工程作业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4.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用于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9.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2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5.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26. 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用于农村公路建设支出(项):指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支出。
2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建筑业(款)其他建筑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建筑业方面的支出。
28.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指各级政府向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的住房租赁补贴支出。
2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3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2.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项):指从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用于其他支出。
3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指除城市公共设施、城市环境卫生、公有房屋、城市防洪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圦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