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绍兴市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区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指导和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
4.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产权登记、资产评估监管、清产核资、资产统计、综合评价等基础管理工作,推进国有资产信息化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绍兴市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50.18万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1.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43.67%;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8.27万元,占收入合计56.3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9万元,占50.80%;项目支出24.69万元,占49.2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92万元,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3.67%。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数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2万元,占11.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6.91万元,占77.1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2.59万元,占11.8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52万元,支出决算为2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4%,主要原因是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支出项目经费,预算安排较为合理。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99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资服务中心人员调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8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资服务中心人员调动。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2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着节约精简的原则,经过合理规划安排,没有将预算款用完。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7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安排合理。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8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安排合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 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栏数据。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或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数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数据;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占100.00%,本单位为2018年新成立单位,无2017年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03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接待深圳市中芬创意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人的就餐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累计3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深圳市中芬创意产业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3人的就餐支出。接待3人次,1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故无此栏数据。
3.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8年没有发生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合理。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国有资产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