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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23077682840/2019-80587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区生态环境分局 发文日期: 2019-0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19- 09- 26 10: 32 浏览次数:

一、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环境保护规范性政策,经通过后组织及监督实施;参与制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监督实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

2、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及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参与制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负责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工作。

3、负责落实国家、省、市、区减排目标。根据国家、省、市、区核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核查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总量减排考核。

4、负责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有关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按国家和省、市、区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指导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对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噪声、光、振动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和协调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收费管理和污染限期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各类生态创建工作。

7、负责辐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和核事故场外应急工作;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进行监管;承担核事故场外应急和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核电厂外应急计划,协调督查各专业组的应急工作。

8、负责环境监察与稽查工作;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执法监督检查;牵头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各地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

9、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监督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环境监测网和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重大环境信息和环境状况公报。

10、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项目;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

11、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交流,组织开展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有关环境保护事务。

12、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13、负责环境保护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14、开展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环保实绩评价工作。

15、承担区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本级)

2.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监察大队

二、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100.48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08.24万元,增长203.43%。主要原因是:袍江分局并入,经费和人员、项目支出均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86.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571.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7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75.35%;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514.31万元,占收入合计24.6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6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83万元,占56.14%;项目支出817.80万元,占43.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71.8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42.60万元,增长196.99%。主要原因是:袍江分局并入,人员及经费均增加,土壤污染详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环保专项工作大量增加,经费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3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42.60万元,增长196.99%。主要原因是袍江分局并入,人员及经费均增加,土壤污染详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环保专项工作大量增加,经费增多。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1.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77万元,占6.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1,312.30万元,占83.49%;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82.39万元,占5.2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78.42万元,占4.99%;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77.3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9.26%,主要原因是袍江分局并入,人员及经费均增加,土壤污染详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等环保专项工作大量增加,经费增多。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0057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0.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袍江分局并入,人员及经费均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1.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2.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袍江分局并入,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7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袍江分局并入,人员增加,费用增加。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86.4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5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8.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袍江分局并入,人员及经费均增加。

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8.2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保专项增多,专项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92.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保专项增多,专项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87.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保专项增多,专项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9.1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保专项增多,专项经费增加。

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2.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保专项增多,专项经费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2.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环保专项增多,专项经费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3.8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袍江分局并入,调入人员较多,追加的按规定比例为其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1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袍江分局并入,调入人员较多,追加的按房改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0.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70.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当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此栏无数据。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60.00%,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接待、节约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占100.0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0.20万元,增长71.43%,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督查增多,接待任务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事项。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80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0%。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环保督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县市交叉检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精简接待,节约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累计5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环保督察,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县市交叉检查等支出。接待50人次,5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12.83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83%。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经费及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2.04万元,执行数为200.06万元,完成预算的76.3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2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安装建设;二是改善环境质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待加强;二是环境质量待改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二是改善环境监管质量。

土壤污染详查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0.79万元,执行数为349.05万元,完成预算的63.37%。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基本掌握全区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二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重点污染源突出;二是土壤污染问题突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二是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和污染程度。

3.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2018年没有发生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故此栏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5.93万元,增长58.41%,主要原因是袍江分局并入,人员增多,日常运行经费有所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38.0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50.3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17%。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节能环保(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指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碳、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保护局(汇总)公开表.pdf

 

信息来源: 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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