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越城区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2019年,越城区被浙江省食安委正式命名为全省第三批“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推动食安城市持续共建、全民共享,着力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高效落实食品安全领域改革重大政策措施,促进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的深度治理,结合越城实际,现就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成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深化改革主线,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为遵循,以浙江省食品安全县(市、区)为载体,力争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提前完成中央、省、市要求的各项任务,继续巩固和保持省级食品安全区及农产品质量放心县“双安双创”工作力度,高质量完成基层镇街食品安全协调机构管理等级与评价工作,落实“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
(一)工作责任清单化。进一步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明确区委主要负责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区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区政府分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区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以及各镇(街道)和各负有食品安全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党政领导干部的食品安全责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和提升地方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责任清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二)监管手段现代化。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标准化+监管”模式,完善农贸市场快速检测体系建设,加强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管理,保持其正常运行;科学制(修)订产业发展和监管急需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操作规范,规模以上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大型商超、农贸(农批)市场、集体用餐配送、学校食堂等单位以及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面提升“学标用标”能力,推动“互联网+监管”,加强大数据、区块链等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探索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管理、监管执法、基层治理、信用公示等监管平台与“四个平台”的融合运用;强化培训教育,培育全科网格员队伍,有效发挥“市场监管”平台日常管理协调作用。
(三)风险管控常态化。进一步完善和提升食品安全群防群治体系建设,加速食品安全与“四个平台”基层网格的融合力度,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食品监督抽检,抽检样品覆盖所有农产品和食品企业、品种、项目,推行靶向性抽检,有序分离监督抽检、风险监测、评价性抽检。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从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行为。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和舆情监测处置体系,加大舆情监测力度,建立重大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完善信息公开、信息通报、风险会商等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食品安全事故及事件应急处置率达100%。
(四)全程监管体系化。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优化调整食品四大环节监管模式,确保食品从“田间地头到餐桌”全链条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及时预警质量安全风险。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全面实施限制使用农药退市管理。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的记录制度。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推进城区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工作;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注重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鼓励支持“三品一标”认证,加快推进品质农业发展。
2.严格食品小作坊监管。严格实施申报和登记备案管理,继续严厉打击无证食品小作坊,进一步提升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小作坊登记率和建档率达到98%以上,小作坊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全面打造名特优食品作坊。
3.严格食品生产流通监管。加大食品安全“双随机”检查工作力度,持续推进食品生产企业HACCP体系建设,督促生产企业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励引导规模以上的企业进行HACCP体系认证。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产品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提升,完善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品等经营企业电子追溯系统建设。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网上有效管理,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促销、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4.严格餐饮服务监管。全面实施校园(含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制度。持续推进餐饮服务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等“阳光厨房”建设。持续深化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强化落实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责任。贯彻《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推动小餐饮治理。
5.加强餐厨废弃物监管。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防止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涉嫌环境违法行为的,由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6.强化餐饮具及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强化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检查,依法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符合标准餐饮具行为。有效落实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次性餐饮具和餐具洗涤剂等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种类的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
7.严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农村集体聚餐备案指导和厨师培训,引导厨师持证上岗,提高家宴备案率,鼓励支持改造提升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强化监管部门督促指导作用,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饮食安全。
(五)社会共治多元化。进一步扩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范围,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中小学校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全面完善区、镇(街道)两级科普基地建设,普及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深化“四个你我”活动,发挥行业自律、义工监督、专家咨询等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探索实施奖励企业内部知情人如实举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推广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区域共保体机制,有效发挥政府公益险兜底作用,完善商业保险产品,引导企业积极投保,不断扩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覆盖面。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区各单位务必要防止和摒弃“奖牌到手、创建到头”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责任意识,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推动创建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轨道。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要继续发挥作用;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压实监管责任,全区继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统一领导,切实把深化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实抓细;区食安办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开展督查暗访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创建深化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托现有资源科学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加强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及基层站所以食品安全为首要职责,农业综合执法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重点任务。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对镇(街道)食安办按照星级管理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增强食品安全协管力量能力水平,明确全科网格员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强化教育培训。加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力量、专业装备建设力度,培育一批专家能手。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通报约谈、免责问责和褒扬奖励,激励干部干事担当。
(三)分解落实责任。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任务重、头绪多、标准高、涉及面广,仍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相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结合地方实际制定食品安全改革重点任务清单,认真研究制定具体举措,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把食品安全工作做实、做好。对于在创建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认真加以整改解决,并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
(三)强化投入保障。要将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作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的重要抓手,纳入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总体布局,加大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经费的保障力度,强化资金使用效能,加强执法力量和装备配置,确保有足够资源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引导企业、社会资本投向食品安全领域,按要求购买第三方服务,多元化协同共治,在人力、财力、物力上切实保障深化创建工作和食品安全监管需要。
(四)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道)、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媒介,加大对深化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深化创建工作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创建重点和创建标准等的知晓度,广泛凝聚“深化创建无止境、食安治理未穷时”的共识,巩固“人人关心食品安全,人人参与示范创建”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