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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 2020- 01- 22 15: 08 浏览次数: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绍兴市越城区农业农村局编制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根据及时、有效、节约和易获取、易认知的原则,2019年我局对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

32

2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3

27

13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544.7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管理

积极做好门户网站维护和安全保密管理。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开展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检查等工作,及时纠正门户网站存在的错别字、链接错误等问题。定期开展部门网站平台运行情况检查,确保网站正常访问。开展网站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新网站的信息。

六、平台建设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工作,在做好政务网站信息公开的基础上,通过“越城三农”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部门工作动态。

七、监督保障

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将信息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内容,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工作的具体开展。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影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一如既往地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认识,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和内容,使我局的政府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更加满足于社会公众的需要,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九、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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